你為你的家人或朋友留意發病的徵兆是可以理解的,但你要記得這不一定是你支持它們的最好方法。 你要時刻提醒自己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情緒或行為,但他們整體上都是穩定的。 持開放態度地與他人討論他們的經歷可以讓他們感到被支持和接受。 如果你對討論躁狂抑鬱症感到有困難,或是想多了解躁狂抑鬱症,你可以先閱讀本小冊子。
躁鬱症患者最重視的,可能是他們的抑鬱狀態;但不少親友卻最擔憂他們的躁狂徵狀。 如果他們躁狂時的行為令你憂慮,請嘗試在他們平靜時與他們相討,共同訂立出你可以幫助他們的方法。 Bowtie (「保泰人壽」)是持牌人壽保險公司及香港首間虛擬保險公司,致力於填補健康的保障缺口。 Bowtie 透過創新科技及醫療專業,提供零中介、免佣金,更方便的網上平台,讓客戶隨時隨地獲得「自願醫保計劃」產品報價、核保及索償服務。 Bowtie在 2021 全年於直接銷售渠道中持續排行第一。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住院須知
相關申請必須包括一名註冊醫生所提供的意見,證明該病人已符合有關法定條件。 如病人不滿有關命令,可透過《條例》第59B條,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提出申請,要求覆核其個案。 如果發現自己受到情緒困擾或察覺身邊人的行為及精神上有異常,並令生活各方面能力受損,可先向臨床心理學家尋求協助並作出診斷,從而找出適合的非藥物性治療方案。 若經臨床心理學家診斷後,情況嚴重的人士會被轉介至精神科醫生,進一步接受藥物治療。 歐陽:醫生決定啟動強制入院程序前,會考慮病人及家屬的意見,但在部分情况下,即使家屬反對,仍需啟動機制。
閣下的捐款將由香港大學處理,並全數撥作營運HKLII之用。 「他們有時是鑽牛角尖或把事情想歪,我們要跟他們講好多道理,轉換他們的想法。」精神病科醫生有時也要為人解心結。 訪問精神科醫生歐陽國樑像在收聽一個午間清談節目,說話節奏明快、論盡天南地北。 以為他說起青山醫院會有什麼奇情怪事,最後還是一個個平常人的故事。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心理健康服務指南
歐陽:入院後,抑鬱症患者會接受口服藥物治療及心理輔導,若治療效果不理想,或會安排腦電盪治療,利用微弱電流通過腦部,刺激腦細胞,以矯正腦內不正常的生理狀態。 至於思覺失調及躁狂症患者,以藥物治療為主,大多是口服藥,因藥效較持久及安全,「但總有一些病人不願配合治療」。 如果抑鬱症患者拒絕服藥,由於現時沒有針對抑鬱症的針劑藥物,多數會慢慢哄他們,必要情况下安排強制的腦電盪治療;至於思覺失調患者,若拒絕合作不肯服藥,經院內多職系會議商討,認為有治療的必要,便會對患者施以針劑治療。 精神科病房病人若對醫管局的服務有意見,包括對其主診醫生的治療手法或對其精神評估有不滿意的地方,可向醫管局作出投訴。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因《精神健康條例》第31條被羈留在精神病院的病人,可透過《精神健康條例》第59B條,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提出申請,要求覆核其個案。
青山醫院於一九六一年啟用,是本港歷史最悠久的精神科專科醫院,主要為精神病患者提供全面的治療。 除此之外,醫院更積極推動社區精神健康教育,增加市民對精神健康的認識。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根據香港《精神健康條例》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將病人強制留院,並在未經他同意的情況下對其進行治療。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執業護士可要求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 接受非自願治療
如某人看來需要在精神病院內接受治療,而該人自己,或(如該人在16歲以下)其父母或其監護人——希望該人接受該項治療;及填具一份申請書;及將該份申請書遞交院長,則該院院長可收納該人為自願入院病人。 在16歲以下而成為自願入院病人的人,一旦年滿16歲,即不得留在精神病院內為自願入院病人超過28天,除非在此28天期內,該人填具並向院長遞交一份第款所述的申請書,則屬例外。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院長可將一名獲收納為自願入院病人的人羈留在精神病院內,以接受觀察和治療,直至第款所述通知提出後的7天期屆滿為止;如該人獲收納為自願入院病人時在16歲以下,則院長可如此羈留該人,直至該人年滿16歲後的28天期屆滿為止。 若病人被評定為可以出院,院方會安排病人在社區接受合適的復康支援服務,以協助出院病人適應社區生活。 醫護人員會因應出院病人的治療和康復需要,安排他們在精神科專科門診或精神科日間醫院接受跟進診治,或由精神科社康護士提供外訪服務。 ▲歐陽國樑(鄧安琪攝)根據法例,病人強制入院期限為7天;如醫生認為有需要,可延長至21天。
對於需要入住精神科病房的病人,醫護人員會向病人及其家人講解申請書的內容及相關精神科病房的運作情況,例如病人必須遵守的規則,及離院的程序和安排等。 此外,精神科病房的醫護人員也會為剛入院的病人作詳細講解,並會為他們提供住院須知及病人約章等資訊,以確保病人及其家人明白有關的住院安排。 ▲留醫20多天——有報道指,早前留守理大為學生煮飯的「廚房佬」(中), 於醫院精神病房留醫20多天才可出院。 (資料圖片)當病人情况漸趨穩定,醫生會安排病人有條件出院(Conditional Discharge)。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精神病強制入院 病人、家屬有無Say?
,或者是擔心有患者會偷偷吐掉藥物,所以才不得已採取這種政策(想想看,護士本人也不想看你去廁所啊,如非必要也不會這樣安排的!)。 妹妹雖被強制入院,但一旦出院,就會拒絕服藥,有時在家人威迫下服用一兩次,但單靠間歇性的藥物並不能有效控制病情。 後來成功說服她改用針劑藥物,減少斷藥問題,但可惜幾個月後,妹妹再一次被強制送院,至今仍留院中,出院無期。 當初他歪打正著入行「靠把口搵食」,三年前離開青山醫院,自立門戶開私家診所,每天依舊接觸大量情緒受困擾的人。 他說這份工的意義不單在診症治病,還在治好別人的心病。
- 你要時刻提醒自己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情緒或行為,但他們整體上都是穩定的。
- 除此之外,醫院更積極推動社區精神健康教育,增加市民對精神健康的認識。
- ,想對外聯絡可以使用電話卡撥打,所以是可以跟親友聯絡的。
- 以為他說起青山醫院會有什麼奇情怪事,最後還是一個個平常人的故事。
- 醫生一般希望避免強制病人入院,此舉會大大影響醫護與病人的信任度,或減低日後治療成效。
條例是平衡兩方面,一方面是對保障社會安全,另一方面是對保障病人權益,要兩者之間爭取平衡點。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公眾投訴委員會為醫管局轄下的委員會,由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為醫管局獨立、公平及公正地處理及審議所有上訴。 你可以聯絡志願機構的幫助,如「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詳見「聯絡資料」)。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醫院介紹
省衞生廳長狄德安(Adrian Dix)表示,執業護士對省內醫療保健系統至關重要,特別是在向農村和原住民社區、老年人以及需要心理健康和成癮護理的人提供護理服務。 讓護士都可以決定讓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非自願入院接受治療,以免令他們延遲獲得精神健康保健服務。 另外,根據《條例》第31條,基於病人本身的健康或安全,或是為保護他人着想,任何人士可向區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申請將患有精神紊亂的病人羈留以作觀察。
- 如果需要給病人提供飲食(尤其如果病人不喜歡醫院餐的情況下),也需要事前與當值護士聯絡。
- 若病人被評定為可以出院,院方會安排病人在社區接受合適的復康支援服務,以協助出院病人適應社區生活。
- 如果發現自己受到情緒困擾或察覺身邊人的行為及精神上有異常,並令生活各方面能力受損,可先向臨床心理學家尋求協助並作出診斷,從而找出適合的非藥物性治療方案。
- 相關申請必須包括一名註冊醫生所提供的意見,證明該病人已符合有關法定條件。
- 不要過分批判他們的行為,集中解釋他們的行為讓你產生的感覺,而不是空泛的描述或批評他們的行為。
- 另外,根據《條例》第31條,基於病人本身的健康或安全,或是為保護他人着想,任何人士可向區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申請將患有精神紊亂的病人羈留以作觀察。
強制入院並非醫生單獨的決定,同時需要法官及病人親屬或社工的同意,一般來說,入院期限由7天到21天。 當病人出院後,病房主診醫生會因應病人的情況,而決定病人是否需要優先跟進。 住院病人出院前會由精神科醫護人員作出院前風險評估,評估事項包括病人的康復程度、暴力傾向、自殺傾向、服藥依從性、覆診依從性、家人及社區支援等。 因此條例被羈留在精神病院的病人,可透過《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第59B條,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提出申請,要求覆核其個案。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香港臨床心理學家選擇
一般而言,現時有需要接受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精神科住院服務的病人,會被送往醫管局轄下指定的精神病院。 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136B章,指定的精神病院分別為青山醫院、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精神病觀察治療院、新界東區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及九龍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 青山醫院隸屬醫院管理局新界西醫院聯網,現有一千多張病床,主要為屯門、元朗及天水圍區內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服務。 醫院亦透過屯門精神健康中心提供精神科門診及日間醫院服務,並向聯網內其他醫院提供會診服務。
保持冷靜是很重要的,而且要讓患者知道就算你聽不見或是看不見,你都明 白它們讓患者感到很真實。 在2015年時,剛剛從焦慮症康復的Ally,決定創辦Fairy’s Heart,希望讓更多人了解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五年後的今天,Ally依然每一天都為這個夢想努力著。 如果病者產生幻覺,不要與他們爭論這些聲音或幻象的真確性,也不要認同這些假象。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臨床心理學家診症費一般多少?
因此除了醫生之外,還會有護士、職業治療師、臨床心理學家、社工等等。 這通常是出現在一些比較危急的情況,例如患者出現了傷害他人或自己的傾向,但是本人又意識不到入院的必要,所以只好強制把他們留在醫院。 申請流程如下:首先,社工、醫生及家屬需填寫申請表;接著,申請表需獲得註冊醫生的書面支持;最後,區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決定是否批准申請。 根據醫管局資料,2011至2014年,出院人次維持在每年約16,000至17,000宗。 病人若認為被誤導簽署「自願留醫申請書」,或在住院期間不滿其主診醫生的治療手法或其精神評估,可向醫管局投訴。 醫管局會繼續密切留意精神科住院服務的運作安排,並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的改善。
最理想的做法,是說服病人自願入院治療,讓病人減低對住院的恐懼感,同時與家屬多溝通,把雙方的戒心降到最低,對日後的治療甚有幫忙。 大部分住院治療,都是在患者的同意下進行,但若患者的情況不穏定,例如患者出現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患者或有機會被安排非自願入院。 電影裏的精神病院陰森恐怖,把病人困在嚴密監控的病房裏。 歐陽國樑解釋,其實醫護人員只在突發時,無法阻止病人自殘、干擾儀器或傷害他人,才會把他們「上綁」,甚至送入牆壁鋪滿軟墊的房間,但並非常見或是他們的日常住所。 歐陽國樑2015年離開青山醫院,轉開自己的私家診所執業,自言算是在公立醫院做得較長時間的精神科醫生。 昔日於公立醫院任職期間,我曾遇上一些病人,遭家人冤枉有暴力及傷人傾向,但留院觀察7天後,發現病人情况穩定,因此批准出院。
精神健康條例自願入院: 精神分裂症(思覺失調)真的不等如危險份子!一篇文章教你了解Schizophrenia的迷思、徵狀、成因及診斷方法
院方聘有不同職系專業人員,包括醫生、護士、臨床心理學家、社工、職業治療師、藥劑師、物理治療師、營養師等。 透過跨職系合作,醫護團隊替每個病人評估及制定個人的治療方案,務求提供完善住院及社區照顧之綜合服務。 醫院內設有各種現代化治療方法包括有藥物治療、心理治療、職業治療、物理治療、行為治療、腦電盪治療、社交能力訓練及各種復康訓練等。 本院聘有不同職系專業人員,包括醫生、護士、臨床心理學家、社工、職業治療師、藥劑師、物理治療師、營養師等。 對於需要入住精神科病房的病人,醫護人員會向病人及其家屬闡述申請書的內容及相關精神科病房的運作情況,例如病人必須遵守的規則,以及離院的程序和安排等。 此外,精神科病房的醫護人員也會為剛入院的病人作詳細講解,並會為他們提供住院須知及病人約章等資訊,以確保病人及其家屬明白有關的住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