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一年2024詳細懶人包!(持續更新)

業主在收到經租客簽署的屬規管租賃的租賃協議後,須安排將該租賃協議根據《印花稅條例》(第117章)加蓋印花,及在30日內,將經雙方簽署並加蓋印花的該租賃協議對應本,交回租客。 估價署會先向投訴人查詢投訴個案實情及收集有關資料(例如:若投訴規管租賃的業主濫收水電費,估價署會收集包括相關業主要求租客付還水電收費的資料)。 由於業主及租客的法定權利,均可在民事訴訟中彰顯(例如業主以欠租為由申請重收物業),雙方均有誘因要符合規管租賃的有關條款。 履行保養維修責任:如業主未能履行在條例表格7第3部分所訂明的保養及維修責任,租客可藉給予業主不少於30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有關租賃。

用途

不過,此責任僅涉及合理使用物業,並不向租客施加維修物業的責任。 租約一年 假如物業已被按揭予銀行 / 財務機構,業主在把物業租出前,必須先取得銀行 / 財務機構的同意,否則對業主及租客均會帶來負面影響。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

租約一年: 印花稅

也就是說,在法庭內,立約一方若要針對另一方(即違反租賃協議或租契的一方)執行租約的條款,可能極不容易。 雖然中斷租期條款確實賦予了靈活性,但租客應考慮包含中斷租期條款對他/她的利益是否真正合適。 還必須指出的是,如果整個租期內沒有租住權保證,租客應該謹慎對待是否值得為翻新物業承擔任何開支。

  • 地契、入伙紙和大廈公契就物業單位的用途設有某種限制。
  • 在這情況下,業主似乎不大可能有違反其不會干擾出租目的之承諾,從而讓租客有權提出終止租約。
  • 若該人已從租客收取有關款項,裁判官還可命令該人向租客付還該人有權收取或准許收取以外的款額。
  • 這意味著,如果雙方之間沒有任何明確的協議,租約一般不會隱含維修/保養的責任去強迫業主或租客維修/保養物業以達致物業適宜居住的狀態。
  • 就物業是否用作住宅或非住宅的問題或爭議,業主或租客均可要求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出「處所主要用途證明書」。
  • 租賃的法律效果就是把物業的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手中,所以維修及保養該物業的責任也可能同時轉移到租客身上。

為避免律師同時代表雙方可能出現利益衝突,或因其他需要,租客可自行聘請代表律師。 租約應訂明業主是否容許租客更改出租單位內的裝置或間隔。 一般來說,未經業主書面同意,租客不得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

租約一年: Q1. 是否有管制租賃的租約範本?

住宅租期大約1至2年,而而辦公室寫字樓租賃期則普遍為2至3年。 需注意,政府計算年租時,會將1年租金的10位數,約數為下一個百位數。 如年租HK$115,484,會視為HK$115,500(年租HK$115,101,則視作HK$115,200),然後再按租約年期,乘以指定百分比(見表1)。 因此,若年租HK$115,484,其印花稅則是HK$115,484乘以0.25%,約$288.7元。 要注意的是,大多數住宅租盤都是以「全包」形式放租,即包括差餉、地租、管理費,水電煤除外,相關細節亦應清楚列明在正式租約之中。 他表示,今年啟德區項目為市場重點,又指發展商會積極推售豪宅物業。

  • 但是承租人转租必须事先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才可以转租。
  • 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 即使租客能夠確立起初跟業主有上述共識,也令人十分懷疑究竟法院會否強制執行有違物業用途限制的租賃協議。
  • 這情況押金仍然還是得要付,因為押金除了防止租客不按時交租,還包括了出租房屋內家具設施及衛生程度等的維護,簡單來說就是怎麼租給你的你就應該原樣還給業主,所以押金部分不可免除。
  • 有些租約會訂明在租約生效期間,租客要負上一切維修門窗等的責任。
  • 而無論如何,雙方租賃關係的證明絕不能代替一份草擬得穩妥的租約。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是指地產代理現時只為業主或租客其中一方行事,但稍後時間亦有可能為另一方行事。 不過,若業主純粹倚賴此方法,而自行(沒有獲得法庭批准下)重新進入物業,一般來說其實並非明智之舉。 總是存在租客可能在幾個月後出現,宣稱業主不當地重新進入物業或挪用其遺留於該物業內的貴重物品的風險。

租約一年: 是否有監管機構規管就海外物業提供地產服務的地產代理?

條包含隱含承諾租客不得對業主或任何其他人造成不必要的煩擾、不便或騷擾。 法例同時隱含條件假若租客違反該承諾即業主可沒收租賃權。 申請人須向審裁處司法常務官提交大致上符合表格22格式的申請通知書(須填妥表格22乙部),列明申請的性質。 假如緊接固定租期租賃的定期租賃是在條例生效日或以後開始,首期租賃的租期,須視為2年,租期由該定期租賃首日開始。 這大概與去年取消面授,同學們推遲赴港行程;和今年各大高校全面恢復面授,於是便集合了兩屆同學有關。

要構成違反有關承諾,必須存在嚴重騷擾以妨礙租客佔用及享用其分間單位。 相關因素包括地點的特徵、舒適度的標準、被投訴的行為是否合理及干擾持續的時間、頻密度和程度等。 租客可寧靜享用物業的承諾並非為租客提供絕對保障不會在租約生效期間受到任何人任何形式的干擾,而僅是保障租客免受業主干擾其寧靜和安寧地享用相關處所。

租約一年: XVI. 租約到期/終止的交收事宜

有見及此,我們編寫了這本「訂立租約須知」小冊子,協助業主與租客了解租約的重要性、一份租約應具備的條款,以及黨主與租客的責任和權利。 必須注意的是,假若租約無打釐印,香港法庭將不接受相關租約作為呈堂證供,若日後雙方有爭拗,則沒有法律保障。 若租約沒有打釐印,法庭將不接受相關租約作為呈堂證供,若日後雙方有爭拗,則沒有法律保障。 如有「稅務易」帳戶,亦可自行於稅務局網站打電子釐印。 於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租賃合約將於租期屆滿後終止,業主及租客均無須發出終止通知書。

搵到合心水的租盤,租金又合適,就來到準備傾租約細節及簽租約的環節,雙方亦要討論一些租賃條款,例如生約、死約,更要為租約打釐印,保障大家。 若租客在租住期間保持單位良好狀況,準時交租及遵守相關法律,業主應按租約訂明的按金處理方式,將所有按金發還租客。 租客應交還空置管有權給業主,即把單位還原至剛搬進來的面貌,租客購買的家電需要搬走 (除非業主同意留下),如租樓前有拍照紀錄,或租約內有家電清單,清理物品時便可對照。 退租書要在物業租用一個月後簽訂才有效,因此不接受同時簽署租約及退租書。 退租書可以是業主給租客,或租客給業主,何時填寫退租書,視乎租約列明的通知期。 如果業主在生約期間大幅增加租金,租戶也能使用「提早解約權」再另覓租盤。

租約一年: 當雙方簽署正式租約之前,業主有時會要求租客簽署一份類似臨時租約的文件(可能會被稱為「租契協議」或「租約確定書」)。簽署這份文件有甚麽後果?

實際上,即使禁止分租的契諾生效及沒有任何其他類型的限制,租客仍然可以自由地與其他人同居、分享佔用或使用物業(其他人往往聲稱是租客的客人、親屬或朋友)。 從表面上看,與其他人同居、分享佔用或使用物業不屬於「分租」的範圍。 業主、租客與分租客之間的相互關係可能涉及複雜的的法律概念和策略考慮。 強烈建議就上述任何相關事項徵求專業法律人士的法律意見。 如果現有的公用事業賬戶由業主管有,業主應該安排這些賬戶是否轉移至租客名下或由租客名下的另一賬戶代替。

在此情況下,按金亦可能不足以補償所欠租金以及把物業回復原狀的所需費用。 因此,接受租客以按金代替租金的提議並不明智,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的損失。 同樣,營運「床位寓所」,指內有12個或以上根據租用協議已被佔用或擬供佔用的床位而無獲得相關牌照的任何居住單位,可構成刑事罪行。 租約一年 任何無獲得相關牌照或豁免(短期租賃連續28天並支付不可扣除/退還租金)的協議或短期租賃安排可以被視為「酒店、汽車旅館、賓館、度假屋或度假營」運營安排的一部分,因而可能會被刑事起訴。

租約一年: 代理佣金

該大廈經理人亦極有可能有責任對所有業主及其租客實施公契的限制。 如大廈有業主立案法團,該法團亦有法定責任執行公契下的條文。 如果經理人/法團故意拒絕採取任何步驟糾正這種情況,租客可以考慮展開訴訟,迫使經理人/法團履行其職責。 如業主就向租客多收公用設施費用或收取未經淮許費用,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一經定罪,裁判官除可判處罰款外,還可命令業主向租客付還從租客多收的款額或款項。 請注意,執達主任不能扣押土地固定附着物(例如冷氣機及某些內置電器)、使用中的物件、工具和用具,或明顯屬於租客以外人士所擁有的貨物。

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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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一年: 租約訂明須在每月1日預繳租金。租期即將在1月15日終止。租客須在1月1日繳交整個月的租金嗎?如要的話,業主要在之後要向租客退回1月16日至31日期間的租金嗎?

徐志華又說,若果租客買入新樓,需要等待交樓,有時甚至延期交樓,故通常寧願選擇生約,可以留待交樓時提前一個月通知業主,然後到時搬走。 他說,租金在租約期內不會調整,租約期後才商討調整與否。 親身到場視察,了解物業真實一面,如物業內窗身是否滲水、甩灰等,最重要是預先問業主是否負責維修,抑或要租户自行維修,又如留意屋內是否有傢俬及電器,以便稍後向業主問是否列內租約內。

租用

可予註冊但未註冊的文書對就同一物業付出有值代價的任何其後真誠買方在所有用意和目的上均絕對無效,無論買家是否知悉該續租權。 律師草擬的租約,大都能發現更多可能引起爭議的事項,所以比一般標準租約涵蓋更廣。 立約方如能在正式簽訂租約前認清並處理這些問題,日後出現糾紛的可能性便可大為減低。 租客不得在處所作出會對業主或其他人造成不必要的煩擾、不便或騷擾的事情,或准許或容受他人在處所作出上述事情。

租約一年: . 租約訂立日期

租客可於該日期前至少一個月,向業主送達過渡性終止通知書,以終止租賃。 如果單位連同傢俬、電器一併出租,應檢查那些裝置的狀況,並根據清單逐項點妥,才可接納。 為確保租客有經濟能力履行租約,業主可事前向租客查詢其職業。 任職銀行的陳先生月入4.5萬,現時租住荃灣中心單位,近日獲業主通知需要搬離單位,陳先生正掙扎究竟應該上車置業還是繼續租樓。 最正常情況,現時一般正式租約都是兩年期租約,首年一般是「死約」,即任何一方退租,則須向對方賠償「死約」期內的其餘月份租金。

租約一年: 租金調整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租期完結後,原有的租賃協議可說已成為廢紙,其所載條款對雙方已無約束力。 假如「租客」繼續留在該物業,「業主」亦無反對,雙方的關係將演變成所謂容受性租賃,亦即「業主」容忍「租客」繼續留在該物業。 嚴格來說,這根本不是租賃,因為「業主」根本沒有明確同意把該物業出租;「租客」也不過是佔用人,除非業主無異議地繼續收取租金,否則「租客」在技術上甚至是侵入者。 在法律上來說,容受性租賃的性質含糊不清,因為雙方皆對其權利和責任不清不楚。

租約一年: 水龍頭損壞了。業主有責任作維修,但拒絕這樣做。我花了 $500 更換新的水龍頭。我可否少交 $500 租金?

換句話說,租期踏入第 11 個月,業主或租戶方能通知對方下一個月退租。 香港的服务器包括香港物理服务器、香港云服务器、香港高防服务器,由于提供的配置不同,带宽大小不同,价格多多少少都会有差异,我们就以衡天云为例,给大家做个参考。 香港服务器优点众多,访问速度快,延迟低,无需备案,适合海内外用户使用。

不過,通常入息穩定、沒有不良財務紀錄,甚至有能力一筆過支付半年,甚至是1年租金,減低業主收不到租金的風險,或可以成為議租的理據。 2,第二种情况和第一种差不多,就是房东不同意你短期居住,中介也表示手上合同日期是固定死的,只有一年期。 就是租房时与房东或者中介交涉,既是租客的租期只有两三个月,可对方却要求签一年或者半年。

租約一年: 租賃新制上路!簽租約必學的三大自保招數

為避免在收回水費時發生爭議,分間單位業主應與各租客協定一套合適的水費分攤方法。 業主或租客也可考慮向水務署申請為分間單位安裝獨立水錶,以便租客按其用水量繳交水費。 例子一,雙方議定租約不設退租條款,即俗稱的「死約」。 由於租客可行使按法定權益退租,實質變成俗稱的「一年生、一年死」租約。 租客可採取的補救措施可以是申請禁制令禁止鄰居製造或准許滋擾及向該鄰居申索要求金錢賠償因違反大廈公契或滋擾所引致的損失。 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繼子女及循法律認可方式領養的子女,而父母、孫、外孫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均須據此解釋。

租約一年: 作為租客,當我經由地產代理租用單位時,是否必須簽署地產代理協議?

加上買入「連租約」單位申請按揭時會比較困難,而按揭成數亦會較低,最多只能做到 5 成按揭,如果手頭較緊的準買家便需留意。 一般來說,租金包含管理費和差餉,而水電煤並不是包含在內,故要留意租約是否列明。 而且,亦要留意誰負責某些維修費用,通常電器損壞由租客負擔,樓宇結構問題則由業主負責。 揾業主自讓盤,好處是節省代理佣金,但租盤的數目不及代理多。 租約一年 若果經代理揾租盤,代理會要求客人簽睇樓紙,目的是防止客人自行聯絡業主洽商或改用另一間代理公司,或「改口」要求降低佣金或相關條款,以保障代理。 一旦租户不經這位代理租住相關單位,需向原代理賠償佣金。

不過,單是把一份文件標題為「特許權協議」(licence agreement),並不能避付印花稅。 雙方給予文件的名稱或其他標籤並不足以決定其為租約還是特許權,最重要的乃是該文件所述權利和責任的真實性質。 租賃和特許權的主要分別,在於物業使用者是否享有該物業的獨有佔用權。 縱使個別情況可能相異,法律大致承認租賃的特色,就是物業使用者可藉在約定期內定期繳付某金額,而獲享該物業的獨有佔用權(即可單獨地、私下地佔用該物業)。 如合約雙方就文件性質是否租賃或特許權而出現爭議,法庭可作出最後的決定權。

假若住宅用物業被用作商業用途,自然也出現比預期為多的訪客。 訪客遇上與該物業有關的意外,並因而對業主作出申索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 除非在條例第IVA部指明的條文下,相關業主不得在租期屆滿前終止租賃。 租客可藉給予業主不少於30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該租賃,但租賃終止的日期不得早於租期第一年的最後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