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榮街99號租盤懶人包

亦有義工提問關於北帝街項目109個戶權中只有29個可以進行市建局所謂的「樓換樓」計劃,是否將業權種類進行優劣之分的問題,邱亦未能予以回答。 亦有義工不滿市建局執行董事譚小瑩早前在報章的言論,報章引述譚表示新填地項目可能因有大量反對信而取消重建計劃,又引述譚指看見重建區內有大量懷疑是為了做功課的學生參與關注組義工工作(註1),該名義工認為是次的報導用意是污名化關注組內義工,並且恐嚇街坊不要提出反對。 事實上,關注組及關注組內街坊所寄出的信內都表明這不是一封反對信,只是要求市建局應以人為本,以及「樓換樓,鋪換鋪,尺換尺」等的意見書。

要知道 貴局既然標榜「以人為先,與民共議」,接見市民乃 貴局最基本的責任,但 貴局不僅沒有安排有關會面,甚至連基本接待居民的安排也欠奉。 我們一群居民在貴局辦公室門外等待兩小時, 貴局仍未有任何職員接待我們;最後 貴局只派遣企業傳訊監邱松鶴在門外接待街坊,也不讓街坊進入辦公室商討處理。 我們對 貴局如此失當及無禮的安排深表不滿,並予以譴責。 福榮街99號租盤 現時市建局提供的「樓換樓」選擇根本違背以人為本」的宗旨。 不論啟德或原址單位均最少需要約四至七年才可以入夥,若按照現時的啟德或原址方案,街坊則必需被迫離開家園,在外等待四至七年方能搬回新單位,變相要數年後才能重新建立穩定家園,可見現時的「樓換樓」方案根本並未考慮到重建對街坊的生活及社區網絡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街坊被迫離開家園,然後需要在外另覓居所居住四至七年等待新樓宇落成,方能搬回原址居住,變相要他們白白花費數年才能夠重過穩定生活,建立家園。 今日我們一班街坊來到,就是希望向公眾表達,作為長期關注舊區發展的市民和直接受影響的街坊,我們對市區重建項目的民主規劃要求,及要求在市區建公屋,我們會一直監督梁先生和張先生, 在市區重建和市區建公屋這兩個議題上面的表現。 最後,我們再次強調,市建局是握有引用《土地收回條例》公共權力的重建機構,因此,即使我們不想離開居住多年的居所,市建局亦可強制收地收樓,自行發展賺錢。 況且,市建局已由政府注資一百億公帑,收購後更可免補地價發展高層大廈,根本是一手握著公權,一手握著資源地「強搶民產」;而小市民街坊在市建局面前根本難有議價力。 福榮街99號租盤 因此,市建局理應確保不論業主、抑或租客,均可以獲得合理的原區安置,而並非只顧謀取暴利,並對街坊權益敷衍塞責。 正如市建局的重建方針 -「以人為先,地區為本」,市區重建必須以重建街坊及其社區的福祉為先,才能真正體現以上的重建方針,真正改善街坊的生活。 我們關注組在此強調,真正的原區安置,是要讓街坊居住在最鄰近最便利生活的地方,而我們福榮街 重建項目的原區安置範圍不應超出長沙灣及深水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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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重建局在2012年5月4日向該項目的業主提出收購建議,有效期60日(即至2012年7月3日) 。 市建局一直聲稱只能原則上為受影響住宅租客儘量安排原區安置,實際上卻不能保證,對此我們實在無法接受。 福榮街重建項目由宣佈至落實已超過一年時間,市建局理應作好各種住屋需要評估,並且應已和房委會及房協進行充足的協調,預留足夠的原區公屋安置單位,從而落實重建項目。 假若市建局早已知悉原區沒有足夠的公屋單位進行安置,理應作好各項應變準備,如預留原區重建地盤單位安置街坊。 原區安置受重建影響的街坊是市建局理應承擔的責任,假若未能做到,顯然是市建局失職,我們絕不能接受市建局將責任推卸給其他政府部門,意圖矇混過關。 福榮街99號租盤 因此,我們要求市建局提供即時的原區「樓換樓」方案,讓街坊可以即換取同等實用面積的單位,而中間無須補任何差價。 既然市建局承諾對業主的賠償是按照同區七年樓齡的樓價,因此其實可以讓街坊選擇同區七年樓齡的單位,然後由市建局購入給街坊「樓換樓」;或由市建局預先物色一些同區七年樓齡的單位,再供街坊「樓換樓」,若新單位面積多於或少於原本單位,差價則可以「多除少補」,免卻了街坊和市建局在金錢上的糾紛。

我們一群受福榮街 重建項目影響的居民,於6月6日上午辦公時間內前往 貴局上環總部辦事處,要求行政總監羅義坤及董事會主席張震遠會見街坊,並且對街坊的合理權益訴求給予確實承諾。 關注組於日前已預先寄信知會 貴局,讓 福榮街99號租盤 貴局可及早安排。 然而,我們卻遭到 貴局無理對待,起初只派兩名根本不能作任何承諾的職員應付街坊;其後街坊上去市建局門前要求會見, 貴局官員不僅拒絕會面,甚至鎖上大門,不讓街坊及其他市民進入 貴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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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會議當天貴局行政總監羅先生竟聲稱「新法例現時已經討論將來會規管一手買樓要用實用面積計算」,我們認為這種說法沒有任何的確實性和承諾,對於現時重建區業主面對的安置問題根本沒有任何助益。 深水埗區的深水埗@中原樓市片區,區內共27,533個私人住宅單位,涉及人口共103,169人。 另外,區內主要屋苑包括 愛海頌,丰匯,黃金大廈,東廬大樓,太子中心。

  • 市建局按單位實用面積作賠償,但街坊去買樓則按建築面積計算,而且街坊在重置物業時尚需支付各項雜費,市建局卻沒有計算在內,補償金額根本不能買回同等實用面積的單位,只能由大屋變細屋,降低街坊生活質素。
  • 在現時房東承包租務的情況,加上重建條例對租客欠缺保障,發展商和市建局在完成收購前,房東很可能一早就已把租戶趕走,而租戶卻無法得回應有的補償或安置。
  • 貴局既然握有公共權力收回土地,可利用《土地收回條例》進行收樓,街坊實質上不可能不遷出單位,貴局自然具社會責任安置因重建被迫離開居所的街坊。
  • 攝錄,就是街坊對市建局進行監察及作為保障自身權益的一種方式,確保貴局職員在任何公眾場合下均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不能愚弄街坊們。
  • 貴局當天在會議上不斷強調受重建影響的居民只有在合乎公屋資格的情況下,方能獲得安置資格,否則只能夠領取補償金,我們關注組認為此項安排極不合理,亦顯示貴局毫不理解舊區居民的生活,未能實現「以人為先」的宗旨。
  • 我們認為,所謂真正的原區安置,是要讓街坊居住在最鄰近的地方,而我們福榮街 重建項目的原區安置範圍不應超出長沙灣及深水埗。

再者,很多街坊被加租以至迫遷都是在市建局宣佈重建之後發生的,因此市建局更應負起安置的責任。 亦因上文所述,市建局理應已有詳細的安置規劃,包括供街坊選擇的屋苑及有關屋苑的單位數目等資料,然而市建局在早前重建項目的簡報會上拒絕向街坊透露有關詳情,更聲稱「已預留的單位屆時可能並不適用」作藉口,透明度極低。 市建局聲稱可以讓重建業主街坊在原區購回七年樓齡的單位,改善生活質素,但實際上卻未能做到。 福榮街99號租盤 市建局按單位實用面積作賠償,但街坊去買樓則按建築面積計算,而且街坊在重置物業時尚需支付各項雜費,市建局卻沒有計算在內,補償金額根本不能買回同等實用面積的單位,只能由大屋變細屋,降低街坊生活質素。 街坊亦借此機會向邱提出整個市區重建策略的不公平及缺陷,但邱並沒有正面解釋,只是不斷地重提市建局策略。

邱松鶴先生聲稱願意在下星期再安排時間、地點接見居民,但卻沒有提供任何確實日子,因此我們當時已經立即向邱先生表明,對這種含糊的答覆不能接受。 經我們居民商議後,我們決定了再次要求與行政總監羅義坤及董事會主席張震遠會面的時間、地點,而邱生亦承諾會在本週五前給予確實回覆。 為免 貴局以「沒有書面通知」為由而再次敷衍塞責,因此我們特此再次提醒有關會面的時間、地點及約見的人選。 福榮街99號租盤 關注組於上週五收到貴局於就約見貴局行政總監及董事會主席於六月十六日在深水埗福榮街事宜的回覆,經居民會街坊共同商議後,關注組對於市建局就會面的安排建議有以下的回覆。 地盤,貴局現時既然一再表示無法安排足夠原區公屋讓街坊居住的話,則應善用這個和房協合作參與的重建項目興建公共房屋,改變現有興建私人豪宅的用途,以原區安置重建街坊。

福榮街99號租盤: 重建發展模式爭議

首先,市建局既然握有公權力 (即《土地收回條例》) 進行收地重建,因此其所收回的土地實應用作公共用途,承擔社會責任;而興建公屋及資助房屋則符合這樣的條件。 此外,正如上文所述,市建局應已預留單位作安置重建街坊之用,假若原區公屋不足,鄰近的重建地盤便應該用作安置附近重建街坊之用,以確保真正的「原區安置」得到落實。 另一方面,市建局重建的項目所興建的樓宇單位,可以用作原區「樓換樓」之用,一來可以讓業主有更多選擇,而不用只有回遷或啟德兩個項目可選;而且待該K20-23地盤完成興建之後,便可立即為福榮街重建街坊進行「樓換樓」,而無須等待四至七年福榮街項目落成之後才可回遷。 福榮街99號租盤 市建局主席張震遠先生於新聞節目內,提出將計劃在其有關的重建項目內興建公屋,因此我們均認為,深水埗K20-23的重建地盤改變原本售賣「上車盤」的用途,改以興建公屋及不同的資助樓房,這樣就可以安置福榮街 重建區街坊之用;租戶可以公屋價租住單位,而業主則可以進行樓換樓。

2009年6月26日,市區重建局宣佈位於深水埗順寧道的重建項目,並進行人口凍結登記。 但由人口凍結日當天開始直至往後的3個月內,同區出現不尋常的大型迫遷,至少有13戶住宅租戶被地產業主終止租約及要求收回單位,甚至告上法庭。 福榮街99號租盤 因此,今天我們一群街坊來到市建局總部,要求市建局及發展局正視我們的要求,真正保障重建街坊的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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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問題在往後重建區仍有一直發生,而在關注團體爭取多年後,市區重建局在2017年6月才宣佈推出一項優化措施,指在收購物業前被業主迫遷的小商戶亦可以申請一筆「營商特惠津貼」的補償。 然而,新措施的推行並沒有舒緩重建區內舖租戶的迫遷狀況,在兩個月後土瓜灣庇利街/榮光街重建項目即發生大規模的迫遷事件,位於庇利街單數3至21號中,有近一半或以上的小店均分別被業主要求終止租約。 2006年4月,市區重建局為籌劃觀塘裕民坊重建項目,首次向居民發行一份名為《觀塘路》的地區報章,報章上列出多名「業主」、「商人」及「街坊」支持重建工作,惟被香港傳媒揭發不少人士訪問均為虛構。 福榮街99號租盤 我們知道,K20-23地盤的項目是由市建局和房協聯合進行的,因此政府絕對有權去改變該樓宇的用途。 而之前房協仍都有先例進行過類似的規劃:九十年代落成的駿發花園就是當年油麻地六街進行重建時所做的成功案例。 我們相信,利用該數個地盤興建公屋及資助房屋更切合重建區及舊區街坊的需要。 市建局有一項新的政策為「住宅租客體恤援助計劃」,好像保障了在市建局宣佈重建後卻未收購單位時被迫遷的租客;然而,政策只說明他們可以得到和其他租客一樣的現金補償,但卻沒有保證他們可以得到原區公屋安置,而原區安置卻是被迫遷街坊最急需的訴求。

這樣不但紓解區內基層的住屋需要,市建局又不用煩惱沒有公屋安置重建街坊的問題,同時 閣下早前向公眾所作出的競選承諾(即在市區覓地建公屋、居屋)也能夠得到兌現,可謂一舉三得。 市建局擁有能夠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的公共權力,我們街坊即使不想離開居住多年的居所,市建局亦可強制收地,這本身對於業主已經極不公平,因此我們關注組認為對業主的補償方案最基本的原則應該是確保他們能夠在原區換回同等實用面積呎數的單位,無須補任何差價。 福榮街99號租盤 然而,我們留意到市建局現時在北帝街/新山道落實的樓換樓方案對業主極不公平,漠視了重建區居民的合理權益,只是徒有「樓換樓」的虛名,因此我們以下有幾點意見,要求市建局在進行福榮街 及其他重建區時落實,讓街坊可以合理地換取原區「樓換樓」。 我們曾經建議,可將深水K20-23的重建地盤改變原本售賣私人樓盤的用途,一部分將單位及租戶以公屋價租住,一部分讓業主進行樓換樓。

福榮街99號租盤: 大廈資料:福榮街43號

在目前貴局的重建政策安排下,這些街坊不但喪失合理安置的權益,街坊被貴局迫遷,需要自行另覓居所外,重建更使鄰近地區的地價及租金進一步上升,街坊的居住環境不但沒有改善,日後尚要支付更加昂貴的租金,生活質素變相降低,完全違犯貴局「以改善市區居民生活質素為主要目標」的工作方針。 貴局當天在會議上不斷強調受重建影響的居民只有在合乎公屋資格的情況下,方能獲得安置資格,否則只能夠領取補償金,我們關注組認為此項安排極不合理,亦顯示貴局毫不理解舊區居民的生活,未能實現「以人為先」的宗旨。 我們認為市建局應善用現時擁有的土地資源,不能單純倚靠現時房委及房協的選擇,應發展更多的安置資源,包括規劃部分重建地盤作為資助房屋,日後安置重建區街坊及作公共用途。 福榮街99號租盤 此外,自貴局落實重建後,對於重建進度的透明度極低,不少租客街坊多次表示貴局已經向其業主收購單位,但卻遲遲未獲得貴局有關安置安排的詳情,深表不滿。 貴局實有責任向每一戶重建區街坊交待重建進度的時間表,不論是已完成收購或未成功收購的單位,若貴局已經成功收購單位,更應盡早聯絡有關租戶,告知詳細的安置時間表及詳情,並須盡早安排街坊能夠得到原區安置。 市建局一直以來均以技術理由,例如未能協調、公屋不夠等藉口來推卸原區安置重建街坊的責任,更將此責任推向房委及房協,聲言貴局並無權限去保證原區安置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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