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工作2024詳細懶人包!(持續更新)

除此以外,我們HKBC破產咨詢中心會去您們解答有關常見破產問題及相關申請事宜,大家可以在以下各分類進一步了解。 你會免受《破產條例》和其他條例所訂明的種種法律限制,以及或可保留你的工作/專業資格。 如果你是公務員,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459條,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你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根據《破產條例》的條文,破產管理署署長須就你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中英文各一份)上刊登公告。 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你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 根據《破產條例》第91條,受託人(破產管理署署長除外)須以破產人的產業的名義開立帳戶,並將其作為受託人而不時收取的款項存入該帳戶內。

貸款

於頒布破產令後,破產人須將所有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而且須通知受託人其收入。 破產後工作 受託人考慮過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會把資產及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以償還債項。 至於收入方面,於扣除破產人及家庭的合理需要開支後,餘額須用於還債。

破產後工作: 申請破產後果

不開始令的效力,是令破產的有關期間延遲至該命令的條款獲遵守後才開始。 根據破產條例,除破產之外,債務人亦可申請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債務人申請自願安排可免受破產的法律限制,亦可保住工作或專業資格。 破產人必須出席由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安排的會面。 若破產人缺席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安排的首次會面,法院可能頒布不啟動命令,以便有效延長其破產期限。 他們亦須出席其後與債權人舉行的會議,有關人士會為破產人的資產和收入及其破產產業的管理之未來安排作出議決。

在某些情況下,破產是解決財務困境的選擇之一,但你將受到多項限制。 一般而言,若過往未曾申請過破產,而破產期間遵守規定,破產令將於頒佈當日起計4年後自動解除。 然而,破產人仍然需要主動聯絡環聯,安排清除記錄。 破產人須先向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索取「不反對確認書」再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破產後工作: 破產人士是否需要將所有收入交給受託人?

按破產程序及規例上,當事人須耍將其資產及入息攤分還給債權人。 當頒破產令後,當事人須把擁有的資產(包括物業,汽車等等)給予受託人,並將收入情況連同提交給受託人。 受託人計算及分析當事人的合理日常開支和需要後,會將資產及薪金的攤分償還給各債權人。 而薪金入息則會被扣除日常合理支出後,把剩餘下來之金額還給各債權人。

生活

破產管理署署長或私營機構從業員可被委任為你的破產案受託人,負責處理你的個案。 就信貸使用率而言,計算方法是將你的簽賬消費額除以信貸總額;一般而言,信貸使用率維持在30%至50%或以下較為理想,一旦高於50%則可能對你的信貸評分造成負面影響。 確保呈請書得到​​證明,並且在律師、監誓員或獲授權監誓的法院人員(包括破產管理署署長和高等法院的監誓員等)面前已宣誓。 破產壞處是您的銀行賬戶通常會被關閉,如有需要,可在另一家銀行開設一個新賬戶。 有關破產後開設新賬戶的更多信息和建議,可聯絡我們查詢詳情。

破產後工作: 有關破產後果 – 常見問題:

暫行受託人/受託人會接管破產人的資產,包括營商破產人的帳簿和會計記錄。 當破產人的資產已歸屬受託人,即使在破產人獲解除破產後,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資產,並在任何時間為債權人的利益而將資產變現。 一般而言,買賣已歸屬受託人的財產,其價格均須根據買賣時有關財產的市值釐定,而財產市值是會不時變動。

破產後工作

此外,破產紀錄會於個人信貸報告的「公眾紀錄」中永久保存,公眾亦可向法庭查詢個人的破產紀錄,因此破產前必須緊慎考慮,想想是否有方法避過沾上這個污點。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繳付法庭費用HK$1,045、確定聆訊的日期,並提交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破產後工作 最後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一份呈請書的蓋印副本和一份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

破產後工作: 提交呈請的程序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就破產人工作方面來說,如果破產人在私人公司工作,署方或受託人一般都不會主動接觸其僱主,除非因調查與評估有關的事項。 不過,如果破產人任職銀行業,法例就規定他必須向僱主申報。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破產期間升遷亦會受一定限制。 不少打工仔當面臨財政壓力,打算申請破產了事,以為4年後便能夠重生,其實破產後果嚴重,不但破產期間生活受到限制,即使破產令解除後,個人信貸也會遇上深遠影響。 今次Gobear介紹破產的定義、程序及後果,讓大家對破產有更深刻了解。 經過認真審視自己的財務狀況後,你可能仍然認為破產是最佳的選項。 本問與答的最後部分會向你簡介由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費用和程序。 本公司已致函債權人要求撤回對本公司的還債要求書 ,惟我們未收到對方任何回覆。

破產後工作: 債務重組

政府有絕對酌情權在任何時間刪除、暫時中止或修改本刊物的所有資料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 用戶須負責自行評估本刊物所包含或與之有關的所有資料,並獲勸諭在依靠這些資料前先核實資料的真確性或徵詢獨立意見。 某些專業及特定行業,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及證券交易商,他們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而破產人亦不可以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管理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破產後工作: 破產後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如果破產人以前曾經破產,那就需要5年才可以自動解除破產。 破產期滿後,破產人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以反映破產令期滿失效,申請前須取得署方或受託人的「不反對確認信」。 一般而言,財務公司較常向曾破產人士批出貸款;銀行則嚴格得多,但若你在該行有出糧戶口並以自動轉賬還款,仍是有機會可獲批核。

  • 根據破產條例,債務人可申請個人自願安排,向法庭及債權人作還款建議,如獲批准,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法律約束力,此舉可避受承受破產帶來的種種限制。
  • 你不能直接支付債權人或未經受托人的同意下去旅遊。
  • 使用異於其被判決破產時所用的名稱從事任何業務,但事前並無在憲報及報章上刊登其被判定破產時有關業務的詳情。
  • 因為一對夫婦合法結婚並不意味著他們都必須同時申請破產。
  • 通過申請上述方案,債務人可以避免破產的法律限制,也可以保留工作或一些現有資產。
  • “個人自願安排”是《破產條例》所訂的正式程序,提供破產以外的另一項選擇。
  • 由2021年11月1日起,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的查冊者須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須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僅用於登記冊訂明的目的。

按照《銀行業條例》的規定,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必須通知他/她的僱主關於其破產事宜。 第五波疫情下服務業難以維生,雖然破產管理署數據顯示今年2月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比例較1月減少70宗,達495宗,但有商人指政府若再不放寬餐飲業的限制,便要推出「破產保障計劃」。 MoneySmart一文列出所有程序及常見問題。

破產後工作: 【破產後果】申請破產資格及程序 + 破產後果一覽

個人要宣布破產,並沒有最低負債額的規定,但如果你曾經宣布破產,破產管理署署長可拒絕受理你的申請。 除非得到律師的建議或許可,否則債務人在申請破產前絕不應該在銀行戶口中的提出所有資金。 破產程序偏的所以資金活動,都需要以書面方式向法院報告。 同樣,債務人亦不應將個人財產暫託在親友,以避免財產償還給債權人。 如果你有任何資產,比如物業、汽車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破產後果是它們通常會被出售,所獲得的錢將用於償還債務。 破產壞處是債務人的信用評級也會受到影響,由解除破產令日期起計算,信貸資料庫被保留8年,負面紀錄亦需要5年才會被消除,因此可能需要好幾年的時間才能重建正面信貸紀錄。

他又補充,正常欠債破產確實不涉刑責,但在今次案件中,破產人被財務中介刻意安排碌爆卡才破產,明顯有串謀詐騙銀行信貸的意圖。 雖然法律上追不回錢,但破產人卻要負上刑責,以坐監代替還錢。 呈請人(包括提出破產呈請的債權人和自行提出破產呈請的債務人)及其代表律師有責任確保他們向法院提交的呈請得到有效率和迅速的處理。 一但你被宣布破產,你的所有財產將由法院負責管理,他們會調查破產的理由,收集和平均分配你的財產給你的債權人,並讓你能夠免除債務和重新開始。 破產管理署成為臨時受托人,並有權安排你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財產,並分配給所有債權人。 如果你的資產低於20萬港元,破產管理署可委任一名符合資格的人士擔任臨時受托人。

破產後工作: 破產令解除後,申請信用卡必做步驟和注意事項

如果沒有債權人提出要求,暫行受託人會自行決定是否就委任受託人而召開債權人大會。 破產後工作 如果破產人所有的財產總值相當可能不超過200,000元,暫行受託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頒布命令,以簡易程序管理破產人的產業,即不會召開債權人大會,而暫行受託人會被委任為受託人。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來解決債務問題。 有關自願安排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破產後工作: 結餘轉戶貸款

我們的專家顧問將為您提供有關如何申請破產的詳情,並解釋不同的破產壞處和好處。 破產後工作 很多人普遍對破產的觀念是比較負面的,認為這是一種沒有責任感及不肯承擔的表現。 但從破產條例的意思及訂立的本意的角度,正正是相反。 破產好處是申請後其實是賦予欠債人能夠保障基本生活的權利。 通過條例下的破產程序及法律,使欠債人不會因還款壓力而影響個人及家人的日常生活。

破產後工作: 破產的後果 – 破產情況被公開、受僱情況和你的日常生活等

理論上,因現時無法例規定貸款機構不可以借錢予已破產人士,所以他們最後如批出貸款,亦是商業決定,並無犯法。 但現實操作上,銀行及財務公司會因應風險管理,都有一套守則,甚少會借貸予破產人士。 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從而將他的資產及收入之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

正常來說,破產的期限為四年,而申請破產人士每月之入息減去日常支出後,所剩的金額便須作還款之用。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 130任何人於在破產案中證明一項債權時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或在根據破產條例規定的誓章內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 近5年在香港獲頒破產令的數字有逐步下降的趨勢,由2018年的7,146宗,至2022年降至5,312宗。 根據2021年資料,破產人中40歲或以下者佔整體36.8%;接近八成個案的破產原因是超支及失業,其餘原因包括過度信貸、賭博、投資失利等。 後,破產令正式生效,破產人的生活會受到一定規限。

破產後工作: 申請破產 的影響及限制

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你的資產公平並有序地由你的破產案受託人攤分給你的債權人。 在談及破產的後果及對生活的影響前,先分享一些有關破產的數字。 當你在沒有任何希望能夠在款項到期前償還債務時,申請破產是一個讓法庭宣布你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程序。 在某些情況下,破產可能是擺脫不良財務狀況的一種方法,但你將會受到一些限制。

破產後工作: 破產人可否在沒有任何限制的情況下離港外遊?

所謂「合理需要」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香港破產諮詢中心HKBC成立於2011年,由前破產主任高輝先生成立。 慿著高輝先生對破產上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破產程序,至今已處理超過數千宗有關債務上的案件,經驗豐富,為香港市民一起解決債務上的問題,走出困境,是您的專業破產申請中心。 受託人會調查你在提交破產呈請前如何處置你的所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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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後工作: 破產後工作 限制

破產影響深遠,所以,在作出借貸決定前最好了解清楚,培養健康理財的觀念。 破產後工作 你獲解除破產後,便可獲免除所有可證債項,但不包括以欺詐方法招致的債項、因觸犯法例而被判處的罰款和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而須作出的賠償等。 但是,你須緊記,如果法院裁定你的抗辯失敗,法院可能會向你發出訟費命令。 你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