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約死約分別5大優點2024!(小編貼心推薦)

「生約」只是指當中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退租,無論租戶或業主都擁有退租的權利。 或者當樓市、社會出現變化,整體租金出現下跌租客要求減租,業主可以不接受,租客就可以行使退租權,提前終止租約。 相反,「生約」期間租金有大幅飆升,業主要求加租,租客也可以不接受,業主可以提早結束租約。 訂立租約時,租客需要繳付「兩按一上」的按金,一般相當於 3 個月租金。 待租約結束,業主檢查單位完好無缺後,才會把整筆「兩按」的按金退還。

一般租約會列明退租通知期,例如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可以在指定通知期前,通知業主退租,或者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繳交額外費用,可即時退租。 第二年就可以預先通知業主,到某段時間後中止合約,並可退回按金。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高等法院有權處理上述任何申索,但如所涉案情乃屬區域法院或土地審裁處的管轄,高等法院可拒絕受理。 家居物品,例如傢具、裝飾、電器及個人財物的損失或損毁都可以受保,當中常見的保險例子是「住戶綜合保險」。 當所有條件都談妥,業主與租客就可以簽約,一般會先簽臨時租約,再於指定日子內簽正式租約,亦有業主嫌麻煩,索性直接簽正式租約。

生約死約分別: 租約期限:咩係「一年死約、一年生約」?

大廈外牆的權利及權益擁有人(一般在多層大廈)通常可以發出特許權,容許特許權持有人使用外牆,卻不能把外牆租出。 從先例來看,業主必須非常小心,任何提供短期租賃或使用房間/床位的廣告(即使最終沒有成功出租)都可以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證明犯罪的證據。 所訂立的租約違反《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7A條而可能宣佈為無效及非法。 所謂「生約」和「死約」,是區分於解約條款和修改租金的權利。 生約死約分別 由香港大學法律系講師和學生的團隊所起草的住宅租約範本現已在社區法網上發布。

3.租客退租時屋內如有非自然損毀或不符合租約上的裝修改動如磚牆、安裝假天花,業主有權利將租客存放在業主的按金用作維修工程,如按金款項不足之數,租客仍需負責補交。 租客根據一份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訂立的租約(以下簡稱「該租約」)租用上述的物業。 不過,如果遇上立心不良的業主,可能會以單位有損毀為由,要求租客支付按金以彌補裝修費用。 假如業主沒有合理原因而拒絕退還按金,租客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業主追討應得按金。 當中說的「死約」租期都是由租戶及業主商量而得出,大多為期一年。

生約死約分別: 租約範本

若然物業連同傢俬電器一同出租,租客要根據清單逐項檢查點算,並在租約內列明單位所有設施交樓時狀況,簽訂租約時,與業主「先小人後君子」訂明維修責任,列明傢俬電器等是否連單位一齊租出。 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例如你是沒有收入證明的學生,業主可能會要求你年付,即一次性給一年的租金。 這情況押金仍然還是得要付,因為押金除了防止租客不按時交租,還包括了出租房屋內家具設施及衛生程度等的維護,簡單來說就是怎麼租給你的你就應該原樣還給業主,所以押金部分不可免除。

妥善草擬的租約都會包括一項條款,列明業主承諾讓租客安寧地管用物業。 所謂安寧地管用,並不單純指免受噪音滋擾,實在更引申指免受業主干擾。 即使租約並未載有該項條款,法律亦會在租約中隱含著租客安寧管用物業的權利。 外牆乃一垂直的平面,所以不是土地,因此也無從產生土地權益。

生約死約分別: 一文看清 租約上的「生約」與「死約」

不過,作為租客,若能接受兩年死約條款,可嘗試進取地還價,要求業主調整租金,看業主能否接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港經濟受創,住宅租金出現明顯回落趨勢。 據中原地產新簽租約數據顯示,5月全港107個大型私人屋苑實用面積平均呎租33.2元,較2020年4月33.3元再跌0.3%,連跌十個月共12.4%。

出租

到了簽署租約,租客需要帶備以下文件:包括身份證、工作證明文件,如糧單、稅單、工作證、強積金供款單等,以證明自己有穩定收入。 業主與租户需要簽署CR109表格,即是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利嘉閣地產(九龍區)董事徐志華表示,即使未來續約,亦需要簽署CR109。 因此,接受租客以按金代替租金的提議並不明智,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的損失。 生約死約分別 同樣,營運「床位寓所」,指內有12個或以上根據租用協議已被佔用或擬供佔用的床位而無獲得相關牌照的任何居住單位,可構成刑事罪行。

生約死約分別: 租約的印花稅(釐印稅)

另外,入伙前,最好先影單位內的大小瑕疵,寄給業主就更好,以免搬遷時大家有爭拗。 這通常被稱為「對因欠交租金而藉訴訟沒收租賃權的濟助」,受《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21F條管限。 更重要的是,租客往往誤解,以為因租客違約而終止租賃後(即欠租而被強迫離開),賠償金額只限於向業主繳付的按金金額,並在終止後雙方「徹底分清」。 由於業主可能因租客不當地終止(即拒絕履行)租約而遭受進一步的損失(例如無法在租賃的剩餘期限內找到替代租客而損失的租金),所以這理解是錯誤的。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香港

「生約」與「死約」可以是一年、三年或者十年,要視乎業主與租客雙方的協議,訂出一個適合雙方的租期。 現時香港業主和租客,普遍所簽訂的租期都是兩年,也就是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年「死約」,一年「生約」。 對於租樓新手而言,生約退租可能是一個陌生的概念,何時退租又有什麼關係? 千居將會在以下文章,說明退租流程和相關注意事項,解答關於退租的常見問題。 舉例說,假如每月租金1.5萬元,兩個月按金是3萬元,一個月上期是1.5萬元,連同7500元地產代理佣金,即首次租樓開支為(1.5萬元+3萬元+7500元)5.25萬元。 如果租户在租約完結時能按照租約還原單位,業主便會發還兩個月按金。

生約死約分別: 生約死約分別: 當雙方簽署正式租約之前,業主有時會要求租客簽署一份類似臨時租約的文件(可能會被稱為「租契協議」或「租約確定書」)。簽署這份文件有甚麽後果?

而一年「死約」的意思,便是指雙方在一年內都不得退租或擁有退租權利,要到租約一年期限後,即是第13個月,才能退租。 與此同時也要提醒大家,假如業主和租客都同意在「生約」前,更改租約內容,例如是加租或減租,最好是在「生約」生效之前,訂立一份新租約,避免日後出現租務糾紛。 與業主簽訂租約時,最重要是在租約上簽名並繳付釐印費,這樣才有法律效力,一旦有訴訟的話,法庭會受理。 約租的一般做法是,業主負責有關外部及結構性的維修,租客則負責內部及非結構性的部分。 所謂內部、外部、結構性、非結構性等這些詞語在不同的情況下可以有不同的解釋。

  • 除此之外,在「死約」期內,任何一方提出退租、增加租金或者減租,都是屬於違約動作,行動一方需要作出賠償,除非租約上有特殊規定能夠進行相關修改。
  • 租客同意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下簡稱「退租日」)與業主解除及放棄其對上述租用物業的一切租用權益,而該租約將於退租日被終止。
  • 或者當樓市、社會出現變化,整體租金出現下跌租客要求減租,業主可以不接受,租客就可以行使退租權,提前終止租約。
  • 讀者如有個別法律問題,應當就其個別情況向律師徵詢法律意見。
  • 從先例來看,業主必須非常小心,任何提供短期租賃或使用房間/床位的廣告(即使最終沒有成功出租)都可以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證明犯罪的證據。
  • 第2類係轉按套現,向新銀行提出轉按,將原有物業重新估價,理論上估價愈高愈有利,借盡按揭成數,套現資金用作其他用途。

而家居保險則由租客自行決定是否購買,家居保險目的是保障家中財物,這要視乎自己的貴重財物多少而定,但始終多一重保障是好,購買家居保險也無妨。 這樣做,可以讓租客了解物業情況和細節,總好過單憑網上圖片或影片去了解。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點 生約和死約期係冇話邊一種有絕對嘅優勢,係唔同嘅情況之下,應該選擇用死約或生約,來達到不同的效果。

生約死約分別: 業主是否能夠拒絕,租客於生約期間提出退租?

如果你是找地產代理,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規定他們能收取一個月的租金作為佣金,房東和房客各承擔一半,所以通常你要付半個月的屋租給中介作為佣金費用。 香港律師會鄭重提醒讀者,本文所載之內容是參照文章刊登日適用法律而提出看法,並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 讀者如有個別法律問題,應當就其個別情況向律師徵詢法律意見。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租約中明確了續租的租金,否則房東有權加租金。

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業主都應向租客提出書面要求,指明違約行為,並要求還原間隔牆(如果可能的話)。 如果間隔牆是結構性的,那麼所造成的損害可能是永久性的並且是不可修復的。 親身到場視察,了解物業真實一面,如物業內窗身是否滲水、甩灰等,最重要是預先問業主是否負責維修,抑或要租户自行維修,又如留意屋內是否有傢俬及電器,以便稍後向業主問是否列內租約內。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如果打算搬走,你最早也只能夠在第11個月之后,提前一個月向房東提出解約。 當然,買“連租約”樓可以省去另找租客的麻煩,還可以提前算好租金回報。

生約死約分別: 中原地產 買樓,租屋,放盤,更輕鬆!

而且買了之後也不用馬上裝修,這樣你的資金也不會太緊張。 況且“連租約”樓價格一直比交吉樓低,確實是不錯的投資。 租屋簽約時,須繳付租樓按金,通常以「兩按一上」方式計算,即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一個月租金作上期,合共三個月的租金。 在這個處境下,就可能有業主願意以兩年死約,以死約期鎖定現時租金水平,以免後市再度下滑時,生約期被租客要求減租。 你的是預先定立了, 中止條款及附帶加租條款(加幅亦是定額的).

  • 一旦發生入不敷支的經濟問題,租戶便有機會需要在「死約」期間退租。
  • 在死約期間,雙方面都必須履行合約,如果其中一方需要提前解約,就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 按法規,業主與租客可自由協商住宅租約條款,例如租期的長短、租金的計算單位及付款方式、按金金額等。
  • 現在揾租盤,可透過網上搜尋業主自讓盤,和地產代理租盤。
  •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租客同意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下簡稱「退租日」)與業主解除及放棄其對上述租用物業的一切租用權益,而該租約將於退租日被終止。 4.如果租客未能於退租日將上述租用物業依第二條款交與業主接管,業主有權循法律程序將租客逐出上述租用物業,同時業主有權向租客追討業主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及訴訟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退租通知書並不是免除責任的藉口,換而言之,即使雙方同意並簽署了退租通知書,租客都需要為先前提早退租違約的行為負責。 「生約」和「死約」最大的分別就是十分擁有「提早解約權」,業主在「死約」期間不得隨意加減租金,而租戶也不能隨意退租。 但脫離「死約」期後,業主便能在生約期間隨意增加或減少租金。

生約死約分別: 香港花園凶宅9大著數

而住宅租金常以月租計算,簽約時業主會要求租客即時預繳按金、上期,但上述費用並非法律規限,只是市場約定俗成,由雙方協議。 在死約期間,雙方面都必須履行合約,如果其中一方需要提前解約,就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比如業主或租戶希望在死約前解約,就必需將剩餘的租金賠償給對方。 如上文提及一樣,訂立租約時,理應列明了退租通知期,代表租客需要提早多少通知業主,或者某些條約可允許租客以代通知金,取替提前通知的規定。 由於大多數的「死約」都是簽署一年,雙方不得加減租金及退租。

生約死約分別: 生約死約分別: 業主將有租約之物業出售

依靠房東了解租客的背景和房租支付記錄,所以是有風險的。 生約死約分別 此外,購買“連租約”單位,申請按揭會更困難,按揭比例會較低,最高只可做五成按揭。 既然該租約乃由業主的代表律師草擬,固然無可避免地會以ABC公司的權益為依歸。 在這種情況下,D 先生保障自己的最佳方法當然是聘請律師行,以使雙方均能獲得專業法律意見。 假如準租客乃經由地產代理介紹租用物業,或已委託律師行處理相關文件,該代理或律師行則有責任進行有關查冊,以保障其客戶的利益。 如果你事先通過網絡遠程完成了租樓事宜,便需要提前詢問房東是否允許你將房子用作隔離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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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ZHUB 編輯每天為你發送精選文章,若同意請在以上的欄目輸入電郵地址並按下訂閱鍵。 建議透過面交或郵寄掛號信方法交收退租通知書,以確認對方能收到信件。 為免日後有此類的爭拗,建議各位租戶退租時,應拍照記錄單位或寫字樓的情況,證明退租一刻的實則環境和情況。 人民銀行公開市場逆回購3000億元人民幣,屬7天期操作,利率維持2厘。 今日有4870億元逆回購到期,單日淨回籠1870億元,結束連續5日淨投放。 另外,人行時隔半年重啟國庫現金定期存款招標,規模500億元,1個月期,中標利率2.8厘,高於上次去年8月招標的2.7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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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無獲得相關牌照或豁免(短期租賃連續28天並支付不可扣除/退還租金)的協議或短期租賃安排可以被視為「酒店、汽車旅館、賓館、度假屋或度假營」運營安排的一部分,因而可能會被刑事起訴。 租約通常會列出租客應在物業交還時交還合理狀態的「業主室內固定裝置」或其折舊後相等價值的更換品(例如空調,電器/烹飪/加熱器具、沐浴和衛生設施,內置壁櫥,門窗等)。 收回物業後,業主可能發現水喉被堵塞了、牆壁被塗花了、窗都破爛了、電冰箱不見了和滿地都是垃圾,租客當然也消失得無影無蹤。

生約死約分別: 生約死約分別5大優勢

任何人士均可在土地註冊處查閱在香港之物業的擁有權資料。 準租客應在簽立租約前進行有關查冊以驗證業主(或他/她的代表)的身份。 租賃的法律効力,就是把土地的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身上,也就是說,租客藉此在租期內獲得了土地的管有權(受限於其他限制有關物業用途的限制性契諾)。 在租賃的固定期限內(及沒有任何違約行為或沒有任何可行使的「中斷租期條款」),租客通常可以佔用該物業,而不必擔心被業主驅逐。 按揭種類 住宅物業的業主亦需在簽署租約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

生約死約分別: 人民幣

不過,基本的元素如業主、租客及物業資料、書面通知日期、正式退租日期、代通知租金安排,以及租客如何交還物業等細則,都已經清楚列明在退租通知書上。 假若租客在在租用期間能保持該單位或寫字樓良好的狀況,也有準時交租並遵守相關法律,業主理應要將按金發還給予租客。 2.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 1.規定租客在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 如租客在租用期一年之內要求退租,業主有權扣除一個月按金之數目以彌補損失。 一般「生約」都是緊接著「死約」期,當「死約」期完結就會到「生約」部份。

生約死約分別: 注意事項

至於加租, 我見一般普遍租約, 是沒有預先說明加租條款, 如果無, 就即是不能在生約期內加租, 但正正因為可以解約, 業主就用解約來迫使加租, 最終加租都可以實行的. 生約是指在死約屆滿時,如雙方對新租金(註:生約的新租金也有可能在一開始就已預先議定)能達成協議,租客有優先權按新租金續租。 一般租樓會先簽定「臨時租約」,並訂明在另一個日子簽正式租約,給予雙方冷靜期。 生約死約分別 但任何一方「撻訂」都需附上法律責任,包括支付一個月租金和全數代理佣金。 4.如租客在交還租用物業時,單位情況良好及交連同業主所提供的傢俬和家電(如有)交與業主接管,業主必須將按金$_________悉數回給租客。

生約死約分別: 提早通知業主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如果雙方同意提早終止租約,租戶和業主應該及時簽署一份退租協議,為免將來出現不必要的爭拗。 以往曾有不負責任的租客或業主只透過一通電話或一封電郵通知對方,表示退租,既沒有詢問對方意見,也沒有商討何時交還鑰匙等後續。 假若業主有意售賣已出租的物業,應清楚通知其地產代理、律師及準買家,該物業乃在不抵觸現有租賃(而不是騰空交回管有權)的情況下出售。 不過,「連租約」單位仍潛在不少風險,最大問題是買家多數未能親身睇樓,買家難以知道單位內部情況,例如有否更改間隔、喉管狀況、內籠裝潢等,買家只能靠業主提供照片,推測單位內部情況。

而且你亦無從得知現租客是不是「租霸」,只可靠業主了解租客背景及交租記錄,存在一定風險。 加上買入「連租約」單位申請按揭時會比較困難,而按揭成數亦會較低,最多只能做到 5 成按揭,如果手頭較緊的準買家便需留意。 履行租約3個月後,陳先生髮現租樓市場紅火,想把租金提高到2萬元。 但由於租賃仍在“死約”期內,業主不能隨意提高租金或以更高價格轉租給他人;但當雙方都已完成第12個月的租金後,第13個月就是“生育合同”期,陳昇可以提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