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雯閣5大好處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四)項之規定,朱梁麗嬋、梁淑紅及顏玉蓮在本局擔任散位合同第五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自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本局與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邵惠嬋簽訂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並收取薪俸點305之薪酬。 鮑少群,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85,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陳文進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麥駿豪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許榮聰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甄美娟——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自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副院長,為期二年。 劉淑雯、梁家耀、黎卓玲及蔡英暉,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其中首位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起生效,第二位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三日起生效及最後兩位自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應王祁國的請求,其在社會工作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予以解除。 朱琳琳——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擔任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葉暉——應其要求,中止第AL-0281號陽春堂中醫醫療中心執照之許可,為期兩年,場所位於澳門馬濟時總督大馬路195號東南亞花園(東南亞商業中心)地下AO座。 核准准照編號為第135號的“東望洋藥房”搬遷及維持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法律的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新址位於澳門東望洋新街158號祥賢大廈地下A座。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陳瑞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條款第三條,改為收取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的420點薪俸,由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周淑華、高建文、高學荀、呂德宏、倪美英、顏偉鴻、譚國威及胡世源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資訊範疇),薪俸點350點,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孔潔心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之職務,薪俸點為60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瑞雯閣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鄭嘉茵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420點,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錢嘉敏及歐陽進傑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420點,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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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耀龍、嚴學明及潘宇聰,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何永強,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何麗妍,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馮美恩,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二)項,以及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譚賢添,在本基金擔任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330,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麗莉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月明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德芬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最终MIRROR及其成員合共獲得8個獎項,包括「專業推介叱咤十大」中的3席、首獲「我最喜爱的組合」、及姜濤再獲「我最喜爱的男歌手」和「我最喜爱的歌曲大獎」。 MIRROR出道翌年即適逢香港接連經歷政治動蕩和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肆虐,因此在他們出道初期的2019年和2020年,很多香港人因爲沒有心情留意本地電視節目和娛樂圈而未有注意到MIRROR。 瑞雯閣 這一段時間對於MIRROR及其公司而言都是最為艱難的時期,成員們需要ViuTV以外的工作維持生計,個別成員一度無法負擔通勤的交通費,經理人花姐也迫於形勢走到幕前拍攝廣告來為MIRROR的發展籌集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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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全年,MIRROR在Instagram涉及的品牌宣傳超過180個,十大最高廣告開支品牌中有近一半是由MIRROR推廣。 得益於MIRROR帶動廣告收入增加,MIRROR的经纪公司ViuTV的母公司電訊盈科在公佈2021年上半年業績時預期虧損多年的ViuTV有望在不久的將來轉虧為盈。 綜合2021年全年,ViuTV及相關業務收益升1.52倍並首度轉虧為盈﹔電訊盈科指2021年是ViuTV標誌性的一年,MIRROR的成功為ViuTV提供「未來增長機遇的成功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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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長楊樂文在發佈會上解釋「MIRROR」的寓意是鏡子可以反映成員自己最真實的面貌;同時,如果鏡子多於一塊,就可以反射很多或無限的可能性,比喻每位成員都是獨立和獨特,匯聚成團隊就有無限的可能性。 發佈會同時宣佈MIRROR首個演唱會《2018 THE FIRST MIRROR LIVE CONCERT》將於同年12月21日於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匯星舉行,創下香港歌手團體出道后最快(49天)舉辦演唱會的紀錄。 瑞雯閣 同年12月推出真人節目《Good Night Show Mirror Go》,全團成員在節目中到訪世界各地發掘當地特色美食與名勝,並接受各種考驗智力和膽量的任務。 年底的2018年度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票選類「我最喜愛的」系列獎項中,MIRROR打入「我最喜愛的組合」最後五強,出道作《一秒間》打入「我最喜愛的歌曲大獎」十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另根據第18/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張玉鈴及吳艷明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級護士,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及第18/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梁嘉欣在本局擔任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級護士,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瑞雯閣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及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四)項之規定,葉少芬在本局擔任散位合同第六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八日起生效。

何春燕——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由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潘志標及何廣源——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合同由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梁士艾、陳敏鋒、梁偉文、雷成聰及譚德成——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稽查,首四位合同由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起,最後一位合同由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瑞雯閣 陳卓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合同由二零一五年 一月五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吳璟瀅,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任為本辦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賈瑞——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

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一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民政總署勤雜人員鄒祖朗,供款人編號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二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 瑞雯閣 衛生局主任醫生António de Pinho Pereira,供款人編號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七十。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鍾惠平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陸麗儀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勤雜人員何惠群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鄧菀蕾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瑞雯閣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何彩盛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許鳳玲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衛生局一般服務助理員駱明,供款人編號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因獲定期委任為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故其在本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語言事務廳廳長的職務,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自動終止。 《全民造星》在宣傳期間被不少網民、傳媒質疑是抄襲韓國的《Produce 101》;后者由101名女練習生競逐出道,最終排名前11名的女孩組成9個月限定組合。 節目監制、後來的MIRROR經理人「花姐」黃慧君指該節目原本只打算作為一個呈現參賽者「追夢」過程的真人騷,但比賽中參賽者落敗時的失落令其於心不忍而開始反思,認為其公司只有在比賽結束后提供機會給參賽者們繼續前行才可以幫助他們完成夢想,遂向公司高層提出簽下有潛質的參賽者,再組成男團。 組合在2018年11月3日於荷里活廣場小舞台舉行「ViuTV 全新男子組合誕生日發佈會」,正式宣佈成團,組合名為MIRROR。 MIRROR一名由魯庭暉提出,靈感源於其中學時參選皇仁學生會時令他印象深刻的12人對手内閣「Mirrors」,該名稱在他心目中代表著創意。

為著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六款之規定,本署工作人員梁紅虹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署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辦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梁競雄,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終止其職務。 區妙茹,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中央開考的最後成績名單中名列第一百零六名,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獲臨時委任為本局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上述人員是填補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而設立之空缺。

應本局編制二等技術輔導員李小玲的請求,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其職務予以解除。 衛生局護理助理員譚笑萍,供款人編號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有權取得「特別帳戶」之全部結餘。 瑞雯閣 李,寶明——為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該名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民政總署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三百條第七款,以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將其科處撤職處分的決定轉換為強迫退休。 黃超然,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八條,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的規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其作為本局教育設備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二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雪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 檢察長辦公室顧問王顯娣,供款人編號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黎綺霞、鍾良偉、伍雪賢、史寧及羅碧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 何耀龍、嚴學明及潘宇聰,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何永強,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何麗妍,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馮美恩,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四)項之規定,朱梁麗嬋、梁淑紅及顏玉蓮在本局擔任散位合同第五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自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四)項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黃佑合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自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梁芷娟,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梁敏蕊、杜宏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楊秀美及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關劍波,屬編制外合同人員,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終止在本局的職務。 瑞雯閣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卓奇弍、王惠彬及張嘉輝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重型車輛司機鄭振明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麥國銘及第五職階勤雜人員陸佩英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及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七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安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林敏儀及譚凱林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50的薪俸,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司徒妙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瑞雯閣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陳慧民及蔣素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的薪俸,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黎綺霞、鍾良偉、伍雪賢、史寧及羅碧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00的薪俸,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十五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馮家敏在本署擔任職務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晉級至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點,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岑嘉欣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20,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的規定,本局散位合同人員葉婷婷及林美玲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氣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薪俸點為280點, 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蘇正輝——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技術工人,合同由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一)項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洪小龍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160,自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心理範疇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李詠妍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505,自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社會工作範疇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李康婷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505,自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瑞雯閣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輔導/監管範疇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李麗珍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自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楊登山,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周嘉輝,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莫漢輝及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鄺美蘭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十二月十八日、十二月二十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雪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陳金韶及趙倚紅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陳傑珍及鄭惠玲在本局擔任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瑞雯閣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潘笑媚在本局擔任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區美琼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自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四)項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楊少琼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自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瑞雯閣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另根據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四)項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李東明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自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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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立法會參選人何桂藍在獄中拜托親民主派歌手黃耀明請求商台多播放MIRROR成員的歌曲,藉此透過大氣電波獲得精神支持及寄託。 民主派政治家、前區議員林兆彬在眾新聞攢文稱MIRROR為「帶有政治符號的精神食糧」,支撐香港人在情緒絕望壓抑時撐下去。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在《經濟通》撰文指MIRROR的热潮應是社會「喜聞樂見」,並在立法會提議政府爭取 MIRROR北上開拓中國大陸市場。 六四天安門事件32周年的維園燭光晚會未能舉行,但香港演藝界仍不乏人在網上悼念,MIRROR則因爲沒有表態而受到網民批評。 新民黨成員李梓敬在個人YouTube節目中解讀姜濤在MIRROR的2021年演唱會尾場完結時高呼的一句「香港加油!」認為MIRROR明顯是「黃」(支持民主派),並引述一沒有提供証據的網絡論壇帖子稱姜濤曾於2019年參與衝入立法會等活動。 MIRROR多名成員代言的品牌中包括大量被親民主派人士標籤為「藍」(支持建制派)的品牌如美心、Deliveroo、麥當勞、茶木、滙豐等,《文匯報》認爲這些舉動令MIRROR的親民主派粉絲處境尷尬。 針對這類對MIRROR等不表態藝人們「鬥黃鬥藍」的批鬥,在台流亡港人彼岸在中央廣播電臺撰文批評指「不只是對他人的不尊重、對自己的不信任,亦是對極權而言分散民眾凝聚力的最佳助力」。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范志華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由二零一五年二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薪俸點220點。 陳小琪,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瑞雯閣 張自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及龍保雲,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一五年二月八日及二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馮嘉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黃愛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及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林家輝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地形測量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薪俸點32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潘婉芳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獲續期,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止,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職級的薪俸點160點。 瑞雯閣 黃珊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自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起至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七職階繕錄兼打字員Ferreira, Benardino Brito da Rosa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大量MIRROR廣告亦引來反感,有業内人士批評指MIRROR正職不是歌手而是廣告從業員、只顧商業利益而欠缺歌手應有的練歌時間。 2021年3月推出本年度第一首團體單曲《WARRIOR》,由曾為韓國女團TWICE作曲的意大利及韓國音樂人作曲,定位是一首具備氣勢和力量的作品。 2021年5月6日至11日於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匯星舉行一連六場《MIRROR “ONE & ALL” LIVE 2021》演唱會,坊間反應熱烈,立場新聞以「立場編輯部」名義借用《WARRIOR》歌詞「浩浩蕩蕩迎來另一新世紀」為題報道。 所得補充稅削減百分之五十,為期一年,由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開始計算,徵稅客體是按照有關公司之生產部分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