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在兩星期前的網誌提到的小學提供一校一社工、為幼稚園提供社工服務、引入強制懷疑虐兒舉報制度外,是否應就禁止體罰立法,亦是其中一個議題。 就在最近一個小學舊同學的聚餐中,大家都談起幼時體罰的情況,甚麼「打手板」、「藤條炆豬肉」、「坐無影櫈」等,都是半個世紀之前的家常便飯,而香港的學校已禁止體罰很多年。 何愛珠指出,如果因外出工作或各種原因,必須交託小童予他人照顧,可先向親戚或相熟朋友求助,倘若仍未能找到合適照顧者,可以到社署尋求協助,又或者參加香港家庭福利會的愛心社區保母服務計劃,收費按每小時計算,價錢亦較相宜,不過有需要人士需要提早申請,如未能支付有關費用,可向社工求助。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現時處理獨留兒童在家個案的做法具備足夠彈性,讓有關當局在處理個案時可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兒童的年齡等。 【本報訊】「疏忽照顧兒童,可令父母抱憾一生」,政府不時宣傳呼籲切勿獨留兒童在家。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奉勸,為人父母和照顧兒童者,應將小朋友的安全放在首位,故此不論在甚麼情況和有甚麼理由,千萬不要讓小童獨留在家,原因一旦遇上突發事件,他們根本不懂處理,十分危險。
獨留年幼兒童在家或街外也是有風險,因為年幼的兒童好奇心旺盛,但自我照顧能力較薄弱,如果有突發事件或危機,他們未必能應付和處理,尤其是疫情持續多時,他們留在家中時間很長,有時無聊覺得悶,他們探索的心更強,四圍拿物品去玩。 張建宗表示,根據警方數字,過去五年每年約有四十至六十人因獨留兒童在家被捕,警方會考慮兒童年齡及家長是否蓄意等因素決定是否檢控,已有足夠彈性,議員毋須過分擔心。 不可讓他獨處家中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處罰3000~15000元以下罰鍰,並需要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沒養孩子的,很難想像爸爸媽媽在暑假的一頭煙,尤其是父母雙職的家庭。 平時上學,放學後尚可把孩子託在學校做功課,等待爸媽下班;可是一到暑假,日常支援便沒有了。 找親友照料一天半天還可,但整整一個多月的話,未免強人所難。
獨留兒童在家: 童停課在家沒大人觸法 教育部:要再研商
如果沒有安裝窗花的話,幼童探頭外出望街景或知道父母外出,想看看他們回家沒有,一失重心便很危險有機會墮樓。 一些研究、統計,六歲以下的家居意外及事件也不少,特別幼童便要特別注意,家長可以在家與年幼兒童玩「家居陷阱逐個捉」遊戲,引導小朋友思考,家長再加以解說,例如有甚麼家居陷阱要留意。 【Now新聞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估計仍要持續一段時間,大人小朋友留在家中時間比以往多,讓兒童獨留在家在何注意事項? 香港由初期全數口罩都要靠外地入口,到今日有近百間口罩生產商。
王金敦提醒,法條雖明文規定6歲以下不可獨留,但即使是超過6歲的孩子,為確保安全,避免發生墜樓、火警等危險,最好還是別獨留孩子在家。 家扶推動兒童保護,鼓勵大家都是護童英雄,勇敢舉發、通報,提供孩子安全長大的環境。 南台中家扶中心主任王金敦指出,「獨留」案件持續在兒童保護案例中增加,很多時候家長可能太有自信孩子能照顧好自己、能聽懂家長的指示,大人外出獨留孩子一人,但往往只需短短幾分鐘,孩子的好奇心就可能讓他受傷,甚至引發嚴重意外。 蔡先生補充,為了預防屋內反鎖,他們平常會將鑰匙放在靠近門的地方,或備用鑰匙放在附近親朋好友家,若發生反鎖事故可以拿來開門。
獨留兒童在家: 獨留在家 父母也犯法?
事件:14歲少年趁父母上班期間,走到住所大廈天台,企圖爬上3層高的天井,練習極限運動飛躍道(Parkour),驚動保安員報警。 獨留兒童在家 警方懷疑他被獨留在家,將案件列作「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處理。 你曾因倒垃圾、去樓下商店買東西,就讓6歲以下的孩子獨自一人留在家嗎? 或覺得「反正孩子在睡覺沒關係」、「有哥哥姐姐陪還好吧」。 據靖娟基金會調查顯示,2成家長坦承曾讓幼兒獨處,還有近7成家長不知道「獨留幼兒一人在客廳玩耍」就算獨處,其他像是讓幼兒獨自買東西、在汽機車上等待,均屬觸法行為。
很多父母都希望孩子係個「叻仔叻女」,學業別太差,日常自理井井有條。 全職媽媽,前身為廣告公司文案,現任女兒阿希24小時貼身專員。 熱愛文字,相信繪本是通往孩子內心的一道橋樑,正努力成為女兒的繪本治療師。 「好難呀,屋企又無四大長老同工人姐姐,一到學校假期唔通下下請假咩……」也是的,對於沒有外援的父母,即使只是想找份兼職也的確要左度右度。
獨留兒童在家: 小學雞媽媽:16歲的疏忽照顧
我爸媽就是信任我們三姊妹,於是我們學會了做事有分有吋,也令我相信在生活中偶爾製造一些孩子獨處的機會,讓他們減少對大人的依賴也是不錯的考驗。 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稱,像5歲女童案般嚴重虐兒情況較罕見,不少涉案家長都非刻意虐待子女或疏忽照顧。 有父母疫下雙雙失業後終覓得工作,無奈未能照顧女兒,遂在家裝監視鏡頭,直至有日鏡頭下「見唔到個女」,擔心下報警求助;亦有單親母因封關未能回港,3個月來只能托人照顧8歲子並靠電話聯繫,直至保安巡樓發現通知社署。 時任勞工及福利局長的張建宗2013年在立法會上指這取決於該兒童的年齡和自我照顧能力、涉案人士是否有意圖疏忽照顧、是否知悉其行為可能會對該兒童構成傷害等。 他也羅列各種託管支援,奈何服務名額杯水車薪,而且全部12歲止步,跟16歲之間有整整4年空白。
- (四)在二○○七至○八,二○○八至○九及二○○九至一○的三個財政年度,政府就日間幼兒服務的開支/預算分別為1億660萬元(實際開支)、8,920萬元(修訂預算)及9,840萬元(預算)*。
- 如孩子在緊急情況需要時,應有一個成年人就在附近可提供幫助。
- 除了為自己的學業負責,也要和妹妹天天分擔洗碗掃地等家務,兼每周煮一餐晚飯。
- 張稱歡迎立法,警隊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則強調,單靠強制通報不能解決問題,「告上法庭入罪,佢仍然都係小朋友個爸爸媽媽」,家長最終要正視自身情緒;又提醒體罰或令子女傾向以暴力解決問題,缺安全感,難與人建立親密關係。
-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十年;或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三年。
- 本月15日,宜蘭一名1歲多男童,疑因好奇而攀爬窗戶,結果不慎從住家四落摔落。
- 他指出,本港多數虐兒案較少嚴重個案,大部份與管教學業有關,家長用暴力方式懲罰,如拳打腳踢,用藤條、筷子打等,亦有部份並非兒童「不聽話」,而是家長關係失和或經濟問題遷怒子女。
- 家長指出19日就開始停課,現在還在研商,動作實在太慢了,沒有讓家長有時間準備就停課,雖然能送去學校,但不提供教學指導,也沒有供應午餐,到底家長可以怎麼因應,學校防疫怎麼做,配套措施不夠完整,就開始停課不停班,讓家長更忙更累。
本案中,2歲幼童因無人照管,導致墜樓受傷,若家長出門前,也未做好關妥門窗等防範措施,有可能觸犯刑法第276條過失傷害罪。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案件上訴,二審認為楊女案發前就認為胞妹可以代為餵養,多次獨留小女兒在家,而經常性外出,她案發當天傳訊息給胞妹,「欸欸我有丟鑰匙在信箱你幫我弄一下,我晚點才會從台南回來」,但胞妹上班無法代為照顧。 楊女遲至27日下午5時許返家,發現小女兒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小女兒因長時間未規律進食、餵藥而脫水、營養不良、體脂肪幾乎完全消失,終因橫紋肌溶解症併急性腎小管壞死而不治。 楊女2019年12月25日下午6時許,帶著大女兒離開住處,獨留小女兒在家,沒有託人代為照顧,直到同年月27日下午1時許才傳訊息給胞妹代為餵食小女兒,但胞妹回覆正在上班無法抽身。 消息稱,涉案單位設有監控鏡頭,事發時不在家的羅婦,因未能在「天眼」看到兒子蹤影,擔心他發生意外,遂報警求助。
獨留兒童在家: 親子影音
從高小開始,我家小子天天自行放學回家,今日比媽媽更會看地圖。 除了為自己的學業負責,也要和妹妹天天分擔洗碗掃地等家務,兼每周煮一餐晚飯。 那一種荒謬是,倘若媽媽外出買菜,把這樣的一個小子獨自留在家,便可能陷入疏忽照顧的灰色地帶。 我認為”獨留兒童在家”本身唔係犯法, 但因獨留兒童在家, 而對兒童做成”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 等效果先至犯法, 至於是否產生呢種效果, 由法官去判. 此外,為推行上述的「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政府亦已額外撥備4,500萬元,作為試行計劃三年(由二○○八至○九年度至二○一○至一一年度)的費用。 心理服務課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表示,除了傷勢等表徵外,兒童受虐後會有情緒改變,變得沉默、抗拒溝通,與其他小朋友相處時會否變得暴力等,都可以從中見端倪,作為鄰舍如聽到小朋友哭鬧變得頻密,或不是「扭計」,而是受虐呼救訊號。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確保給予西九管理局的撥款適當地用於弘揚本土文化、推廣本土藝術、培訓本地藝術人才及推展具本土特色的項目,從而令西九計劃可向國際展現本土文化及藝術的成就及價值”。 在”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之前加上”為推動本地文化政策,”;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增加西九管理局發展文化軟件的撥款,以及確保西九管理局在善用撥款的同時,亦履行保障藝術家創作和表達自由的責任”。 對於有團體倡議把獨留兒童在家的行為列為刑事罪行,張建宗認為,這建議未必能達到保護兒童免受傷害的良好意願。 獨留兒童在家 資料顯示,2005年至去年上半年,警方檢控了10名把兒童獨留在家的家長,6人被定罪,4人被判處簽保令。 事件:單親母親心急替14歲女兒補買校服,見女兒未睡醒,故外出時把鐵閘鎖上。 女兒醒後疑欲會友,爬出窗外一樓簷篷卻中途被困,需消防員拯救。
獨留兒童在家: 幼兒不可獨處!暑假「獨留」頻率增高
家長要確保家庭環境安全,所有門窗都鎖好,同時備好一個滅火器。 如孩子在緊急情況需要時,應有一個成年人就在附近可提供幫助。 暑假將屆,許多家長可能因要上班,將6歲以下孩子獨留家中,讓孩子暴露於潛在危險中。 南台中家扶中心從今年1到6月服務的120戶兒保家庭中,就發現有35個家庭疏忽照顧,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將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若孩子遭反鎖在家,家長又忘記帶鑰匙或離開家中一段時間,而無法及時開門,幼童可能會急著尋找大人而攀爬門窗,進而發生墜樓事故的憾事,國內相關案例層出不窮。 因此靖娟提醒家長應避免將孩子獨留,更不要認為年紀大的孩子可以幫忙照顧小小孩就獨自出門。
是否裁罰會視個案狀況而定,若檢察官以過失傷害起訴,一事不二罰,就不會再處行政罰;若沒有起訴,會依社工訪視了解其犯意後裁罰。 依兒少法的規定,家長不得讓未滿6歲的幼兒獨自一人在家,違者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若幼童在無人照料情況下受傷,家長還可能吃上「刑法」過失傷害官司。 事件:單親媽媽囑咐13歲兒子照顧7歲妹妹,然後北上內地醫病7天,兩學童因缺課3天被社工揭發獨留在家報警。 獨留兒童在家易發生家居意外,十分危險,大人隨時後悔莫及;白田邨一名43歲母親今早外出做運動時,就疑因獨留2名子女在家被捕。 最不可思議的是,法例既批准13歲兒童可以從事兼職工作,亦批准15歲兒童可以全職工作,法定的最低結婚年齡亦僅定於16歲,但這些可以上班賺錢,甚至可以即將結婚的兒童,如果獨留在家中,其父母就會觸犯法例,實在令人費解。 上集提到,內向者雖然優點多多,但不愛表達、喜歡獨處的性格卻令他們經常為人詬病,為甚麼呢?
獨留兒童在家: 香港公共圖書館電子資源:知識x趣味,why not both?
回憶中他們總會先安頓好我們的膳食才外出,也會叮囑我們不要玩火弄刀,別開門給陌生人之類。 但即使他們不說,初中時期的我們亦已有一定的家居安全意識,至於那次「微波爐爆蛋事件」只能說是個小意外吧。 現在身為人母,我開始明白我們只能把所知的盡量教導孩子,避免他們出錯,但有些事情還是要他們從跌跌碰碰中自己領悟學習。
但我要強調,家長始終是兒童的最佳照顧者,從幼兒福祉的角度考慮,兒童經常接受過長時間的託兒服務未必符合他們的最佳利益。 因此,我們建議長時間不能照顧其子女的家長與社工聯絡,以商討一套完善的兒童照顧方案,當中包括不同類型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 (二)把兒童獨留在家是非常危險的事,不但可引致兒童傷亡,亦可能禍及鄰里,家長或照顧者更可能因而負上疏忽照顧的刑事責任。 我們認為有關條例能有效地保障兒童的安全,警方亦曾根據上述條文成功檢控把兒童獨留在家的人士。 社署會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方法,加強不同的兒童照顧服務,為有需要的兒童及家庭提供適切的支援。 獨留兒童在家 例如社署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社工會為虐待兒童個案提供全面的跟進服務,包括定期探訪;輔導如情緒管理、管教技巧;經濟援助;轉介接受心理輔導服務等。
獨留兒童在家: 是否能將未滿十八歲子女獨自留在家中
這時候就必須依賴站在最前線的教師和社工們在衡量個案後,作出適當的判斷。 至於涉及懷疑性侵犯的個案,社署建議校方及社工要馬上上報署方或警方,盡快保護兒童的安全。 獨留兒童在家 反之,若我們立法禁止把兒童獨留在家,可能會引來誤解,以為只要不留兒童在家,便是合法的,因而讓他們在街上或商場流連,這些做法對他們的人身安全,反而會構成更大的影響;更甚的誤解,就是有部分人聽了倡議立法禁止獨留兒童在家的聲音後,便以為現時獨留年幼子女在家是沒有犯法的,後果適得其反。
- 這項服務的運作時間一般為星期一至五下午六時至八時,及星期六下午一時至三時。
- 根據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統計,美國每年平均有 38 個 15 歲以下兒童死於車內反鎖。
- 今晨(18日)7時19分,有行山人士途經大帽山道近禾塘崗時,在路邊發現一批財物,包括外套、平板電腦、充電線及食物等,擔心有人山野活動期間遇事墮山,於是報案求助。
- 回想小時候我和我的姐姐是差不多十一、二歲,甚至好像更早便開始被留在家。
- 他也羅列各種託管支援,奈何服務名額杯水車薪,而且全部12歲止步,跟16歲之間有整整4年空白。
-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表示,陳宗彥只是鬥爭中「第一個倒下的」,後面還會有人被攻擊,下一個很有可能就是民進黨立委林俊憲。
2.但即使是超過6歲的孩子,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避免發生墜樓、火警等危險,最好還是別讓孩子在家獨處。 家長指出19日就開始停課,現在還在研商,動作實在太慢了,沒有讓家長有時間準備就停課,雖然能送去學校,但不提供教學指導,也沒有供應午餐,到底家長可以怎麼因應,學校防疫怎麼做,配套措施不夠完整,就開始停課不停班,讓家長更忙更累。 在花蓮有些家長從事務農,每天早出晚歸忙農務,也無法請防疫假,教育部回應,12歲以下兒童獨處,確實有疑慮,還要再跟主管機關研商。 獨留兒童在家不擬刑事化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目前無意立法把獨留兒童在家列作刑事罪行;並指出,獨留兒童在家列作刑事罪行,未必能達到保護兒童免受傷害的良好意願。
獨留兒童在家: 政府無意檢討獨留兒童在家法例
然而,隨著社會型態改變、雙薪家庭增加,不少家長讓孩子獨自「看家」的情形很常見;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張秀鴛表示,根據統計,近3年兒少意外事故中,因墜落死亡人有65人,其中5歲到19歲最多有44人,這些多是因父母小小疏忽,造成家庭永久的傷痛。 獨留兒童在家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照顧兒童及少年的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環境;對於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者代為照顧。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依102條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他指出,英國、加拿大、澳洲和新加坡等地,有關處理疏忽照顧兒童的刑事條文,與香港的《侵害人身罪條例》條文相若,這些地區也沒有把獨留兒童在家這行為單獨列為刑事罪行。
獨留兒童在家: 相關內容
香港輕新聞(Lite News Hong Kong)是一個致力於提供中立報導和獨到評論的網絡平台,成立於2015年9月。 作為家長的你,當你發現孩子不怎麼享受人多熱鬧的場面,面對陌生人時總是比較慢熱,你可能會擔心孩子是否有社交障礙? 相信許多人初為人父母,由懷孕開始到孩子呱呱落地,心中都有數之不盡的問題~這裡一次過集合我們以往製作過的相關短片。 事實上,香港法例對「兒童」、「少年人」有很多不同的定義。 例如法例容許年滿15歲從事全職工作,年滿13歲可兼職工作,法定的最低結婚年齡亦僅定於16歲。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現行法例已有一定彈性,警方會因應個案酌情處理,暫無意檢討獨留兒童在家的年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