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詳情申報表20248大優勢!專家建議咁做…

作為一個房地產投資者, 把自己的單位放租出去, 從而賺取租金收入, 是筆者想做的事。 然而, 當作為業主的你, 想要把物業放租出去的話, 其實需要很小心。 除了盡量找個有穩定收入的好租客以外, 還有很多需要小心的事。 不然, 一不留神, 有可能會觸犯法紀, 甚至被懂行的租客藉此趁機佔便宜。 今天, 就讓我樓市蔣門人和大家分享一些有用的知識, 讓大家安心租出自己的單位。 估價須以「業主願意修妥可修復的損毀」作為基礎(Warren Chow案)。

如物業單位擁有人以外的人士就該物業單位繳交地租,除非他與該擁有人有訂明協議,否則已繳地租即屬擁有人欠下該人士的債項。 成功加入差餉及/或地租帳目後,該帳戶的登記繳納人會收到通知郵件。 完成登記後,請選擇差餉物業估價署的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並加入差餉及/或地租帳目。

物業詳情申報表: 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

本港二手樓市氣氛好轉,銀主趁勢加快沽貨,綜合市場資料,2月至今已錄至少11宗住宅銀主盤成交個案,成交價介乎約310萬至4,900萬元。 物業詳情申報表 近日將軍澳日出康城更連錄同類成交,領都套三房單位,放盤約半年,剛以740萬元售出。 在任何情況下,如你未能在指定期限或延期屆滿前提交報税表,税務局可向你發出估計評税,你可能會多繳税款。 私人會所、慈善機構、私立/國際學校及資助專上院校用地(不包括中文大學及賽馬會):以1000元象徵性價格批出所需土地;契約修訂及增批則無需付地價或只需付優惠地價(約數十萬至數百萬元)。 如果業主沒有為租約打釐印的話, 其後又和租客之間產生糾紛, 鬧上法庭時, 因為沒有打釐印, 該租約可能不會被法庭承認作為證據。

詳情

是項轉變源自1954年的《差餉(修訂)條例》,該條例同時為新界訂立較低的差餉徵收百分率,並豁免農地及相關建築物的差餉。 適用於荃灣、葵涌,以及沿青山公路一帶的新差餉估價冊在1956年公布。 1845年制定的首條《估價則例》訂明,「上述總督會同議政局可實施每年評估新應課差餉租值」。

物業詳情申報表: 租約[R1A(D)第9欄/R1A(M)及(N)第11欄/R1A(P)第8欄]

物業的擁有人和佔有人,均有法律責任繳納物業單位的差餉,但實際上則視乎兩者訂立的協議條款而定。 第二要素是界定上述三類物業時,必須符合「作為各別或獨立的租賃或持有或佔用,或根據任何特許而持有或佔用」的情況,方可徵收差餉。 由1990年開始,差餉物業估價署(下稱「估價署」)只須為市政局地區和區域市政局地區擬備差餉估價冊,而不用再為先前的47個差餉徵收區分別擬備差餉估價冊。

在申請置業或轉按按揭時,除了要有足夠的首期外,還需要通過按揭壓力測試。 根據香港金管局指引,沒有擁有或擔保其他按揭物業的申請人,基本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為50%,按揭封頂位或定息加3%利息後,供款不可逾月入60%。 以下介紹不同的報税表類別、通常發出報税表日期及索取報税表複本的方法。 表格經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批署後,業主有權採取法律行動,追討租賃訂明的租金。 如同一份租約涵蓋多於一個物業(例如單位連車位或相連單位) 物業詳情申報表 而該等物業屬全權擁有,業主必須在其個別人士報税表內申報所有全權擁有物業的租金收入。

物業詳情申報表: #3 一個月內呈交CR109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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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遞交報税表時,無須附上證明文件,但《税務條例》規定你須保存租務紀錄 7 年。
  • 此裁決參照英國上議院對Poplar Assessment Committee v Roberts 一案的決定。
  • 李啟言仍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維生指數穩定。
  • 此後,空置物業不再獲退還差餉,除非是因政府取得法院頒令而空置。
  • 另外,CR109 不一定由業主提交,租客和獲授權的代理也有權向差估署提交文件,業主切忌大安旨意,以為漏交政府文件無人知。
  • 如沒有代理人,而你又想延至有關物業的業主/使用人返抵香港後才填報,便須去信差餉物業估價署,要求將交回申報表的期限押後。
  • 根據《差餉條例》第45及46條,任何人士如在該申報表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犯罪。

可是, 自從出租物業及自住物業的最高按揭成數差距變大後, 銀行在這方面便變得嚴格起上來了。 雖然其他七個估價物業單位的估值較低,但與案中物業單位的估價無關,不可用作降低上訴物業單位估值的理據。 英國上議院裁定,未發生的事件(例如本案中的清拆令)如果屬實,並對估價物業單位產生影響是必然而非偶然的事實,則估價時必須一併考慮。 土地審裁處裁定,案中四個界定繳納差餉責任的要素俱備,上訴人佔用興漢道(死胡同私家路)的停車位須評估差餉。

物業詳情申報表: 物業税報税表(BIR57或 BIR58)

不過,至今仍有近三分一、多達十萬名業主違法未有依時交回申報表。 差估署提醒業主,若堅拒交回物業租金資料,部門可根據《差餉條例》提出檢控。 若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需該署協助填寫有關表格,可致電申報表上所印備的電話號碼或前往該署查詢,地址為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 該署的網頁亦有提供資料,解答市民在填寫表格時遇到的常見問題。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八月十九日)向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發出共約三十五萬份物業詳情申報表,以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資料及租賃詳情。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八月十八日)向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發出共約三十五萬份物業詳情申報表,以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資料及租賃詳情。

  • 個別物業單位的擁有人或佔用人,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下稱「估價署署長」)提出申請,要求把按《差餉條例》第10條評估的合併物業單位應課差餉租值分攤。
  • 而按揭成數方面,綠表居屋最高可承造9成半按揭,白表居屋最高可承造9成按揭。
  • 任何人士如違反《差餉條例》及《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相關法例(見「答35」),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按有關法例處以罰款。
  • 除《地租條例》另有規定外,評估應課差餉租值的依據與《差餉條例》第7及7A條的規定相同。
  • 聖約翰座堂:按《英語聖公會信託條例》第6條規定,香港聖公會享永久地權及地上權,無需繳納地租;但若教堂終止運作或另作別用,政府有權收回土地。
  • 按現時香港的情況來說, 想要申請高成數按揭, 業主必須是要用來自住。

上述土地政策包括,由批租日期起計,新批土地契約的年期定為50年,惟新批作特殊用途契約及短期租約則除外。 倘屬臨時估價或更正事宜,則在有關通知書送達之前,估價署署長不得追討該物業單位的差餉。 如因更改門牌號數或街名,或因根據《建築物條例》編配建築物門牌號數而須更正錯誤說明,則差餉繳納人無權提出反對,並須照額繳納差餉。 你亦可登入本署網頁(),使用電子表格e-R1A申報有關資料,並可同時更改物業詳情申報表收表人及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的資料。 為安排日後將物業詳情申報表及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寄給你,請在申報表「更改收表人及/或繳納人資料」欄內第2及第3項的方格中加上「✓」號,並提供你的姓名、地址和日間電話。 請在申報表「更改收表人及/或繳納人資料」欄內合適的方格中加上「✓」號,並提供新業主的姓名、地址和日間電話(如知悉),然後立即將申報表交回差餉物業估價署。

物業詳情申報表: 業主未交報表或違差餉例

「CR109」正名是《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熟手的業主和代理,會以該通知書編號「CR109」代稱。 你須了解作為業主的權利和責任,以及注意下列各項要點,以確保出租過程順利進行。 美國司法部公開修訂版的宣誓文件,列出聯邦調查局早前突擊搜查前總統特朗普在佛羅里達州的住所海湖莊園的原因。 特朗普的發言人布多維奇在社交專頁說,這份有大量內容被塗黑的文件,只能證明總統拜登政府,急於掩蓋對特朗普進行史無前例及不必要的「突襲」行為,任何有關行為都是出於政治動機。

詳情

該法令規定,各種影響估價物業單位本身及其所處地區實際狀況的因素,均在考慮之列。 審裁處接受答辯人採用單元評估法,將案中的物業單位分成四個單元(組成部分),然後採用比較法評估其中三個單元,並以建築成本法評估餘下的船台。 此裁決參照英國上議院對Poplar Assessment Committee v Roberts 一案的決定。

物業詳情申報表: 申報表在甚麼情況下會發出?

評估非常破落的物業時,必須以該處重新修葺後的狀況作估價基礎,因為涉及的費用並非與物業價值不相稱(Man Sai Cheong案)。 如有關物業嚴重失修,且維修須耗費不菲,估價時可將租值相應下調,但毋須考慮業主擬重建該物業的因素(黃德媛案)。 法庭就上述判例裁定,香港的康樂會所應以建築成本法評估,建築成本法公式中的土地價格則須反映其康樂或農業用途。 至於與「估算資本值」有關的「資本收益折算率」則應根據金融市場利率釐定。 英國上訴法院認為,英國土地審裁處有關「為兩間酒館估價時毋須考慮日後可改為商鋪和餐廳用途」的判決正確,因為改變用途所需的工程規模不小,而且那些用途與酒館並非屬於同一形式或類別。

選擇

通知書經批核後,你會獲發回副本,讓你可以在有需要時提出法律訴訟以追收租金。 香港政府各部門、多數官津補及直資中小學用地:免地價永久批出土地,不用繳納地租,但按照「政府永久撥地」政策、編配系統及辦學合約等行政措施管理。 聖約翰座堂:按《英語聖公會信託條例》第6條規定,香港聖公會享永久地權及地上權,無需繳納地租;但若教堂終止運作或另作別用,政府有權收回土地。 九廣鐵路公司及港鐵公司:以1000元象徵性價格批出營運鐵路所需土地(前者稱九廣鐵路地段,後者稱地下鐵路地段),並按現行地租及地稅政策繳納地租。 2006年,薄扶林花園續租土地50年,僅需按季繳納租值3%之地租,並依例無需補地價。 然而,由於在辦理契約續期時出現空窗期,其原來的業主立案法團因而被凍結資產,無法轉讓予新法團,最後需要將舊法團清盤才能解決問題。

物業詳情申報表: #2 租約要打釐印

表格R1A是要收集最新的租賃詳情,讓差餉物業估價署可每年重估應課差餉租值,以及編製統計資料。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規定,住宅租賃的業主須在簽署新租賃或協議重訂租賃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通知書(表格CR109)。 除非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在通知書批署,否則業主無權採取法律行動追收租金。 你可自行尋找租客或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替你處理出租住宅物業的事宜。 不管哪一種做法,你均須在簽訂租賃前向準租客提供準確的物業資料。

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所有差餉繳納人均獲減免差餉,每個物業單位以2,000元為上限。 政府其後將豁免上限再提高至5,000元,由2002年4月1日起生效。 2003年,差餉繳納人獲豁免7至9月季度應繳的差餉,每個住宅物業單位最多可減免1,250元差餉,非住宅物業單位則最多獲豁免5,000元。 如你已收到估價署寄來的表格 R1A,你可選擇將填妥的表格以郵遞方式或專人交回估價署,或是按以上第 2 段的指示,於網上提交租金詳情。 規管租賃的業主須在有關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 60 日內,或根據條例第 IVA 部在有關租賃的租期視為開始後的60日內,向署長提交填妥的租賃通知書(表格 AR2)。

物業詳情申報表: 估價方法

第8A條指明,「工業裝置」包括電纜、渠道、管道、鐵路軌道、電車軌道、油箱、工業裝置或機械的固定座架及支撐物。 物業詳情申報表 1931年,政府意識到不劃一的徵收百分率,令人有混淆不清之感。 再者,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應足以反映有否為若干地區提供設施。 政府因而制定1931年第16號條例,把獲提供服務的地區差餉徵收百分率劃一為17%,惟食水仍須另外處理。

物業詳情申報表: 有關物業由我的親屬使用,但無須交租。我應該怎樣填寫此欄?

拒絕填報《物業詳情申報表》,或蓄意在表格內作出失實陳述的繳納人,可被檢控。 一經定罪,最高可分別被罰款 $10,000 或 $25,000,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 3 倍罰款。 因此,繳納人應如實填報表格,並於限期前將表格交回差餉物業估價署。

物業詳情申報表: 有關租約為期2年,由20xx年x月x日起生效。我享有在租約期滿時以相同租金續租兩年的權利,我應該怎樣填寫此欄?

1987年的《差餉(香港地區)(修訂)令》規定,自1988年4月1日起,全港所有餘下的地區終於納入差餉徵收範圍。 2.保持與客戶間之聯繫,回覆e- mail,並確認交貨期。 3.追蹤產品生產管理流程,使產品能準時出貨,並處理進出貨 事宜。

物業詳情申報表: 繳納差餉的責任

由於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是否有利是取決於很多因素,你們可參考税務局網頁中的 税款計算機 以計算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你們所需繳交的税款。 如你和父母是有關物業的聯權業主,你母親所佔的業權會自動轉給你和父親。 本局會用你和父親的名義開立一個新的物業税檔案來分辨新業權(兩名業主)和舊業權(三名業主)。 如業主不能書寫,可在一位已年滿 18 歲的人士見証下,以印章、手指模或標記(例如:「 x 」)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