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方面,住戶只須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在這階段無須提供詳細資料或提供證明文件。 問 1.為何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要修訂「富戶政策」? 答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1.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有必要檢視能否更妥善分配公屋資源予較有迫切需要的申請者,並使相關政策更公平。 如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被取消,而取消原因不是由於協議的買方將物業轉售或出售(俗稱摸貨),該買賣協議可能無須繳付印花稅。
即是投保人,是申請保險並與保險公司訂立保單的人,可處理保單事務,如更改資料、退保、提取現金價值等。 「持牌人」一詞是指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臨時 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的持有人。 臨時牌照的申請人更必須具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工作經驗。 一般而言,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人士須有管理或監督下屬的責任。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註:就符合工作經驗準則而言,於物業的附屬設施所提供其他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不會被視為第5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註:就符合工作經驗準則而言,收取管理費或制定物業管理公司本身的部門財政預算等工作不會被視為第4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物業或被收回
情感上的損失會來自婚姻、血源關係和其他親密關係產生的愛和感情。 因此,你可以為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投保,但一般不能為陌生人投保。 根據《物管條例》,監管局要求其成員披露其屬於監管局決定的類別或種類的利害關係。 《物管條例》亦規定監管局成員就須作出的披露,備存一份登記冊,有關登記冊須上載於互聯網以供查閱。 G 持牌物管公司須持續及有效地監察提供物管服務員工的工作和行為,並定時進行審查,以確保員工依循有關工作程序及指引行事。 F 持牌物管公司須向其提供物管服務的員工提供合適的培訓,讓員工能符合有關工作程序及指引執行職務,並對未能按有關工作程序及指引提供物管服務的員工加強培訓。
《長遠房屋策略》下的供應主導原則仍是解決公屋供求問題的不二法門。 問 2.為何經修訂的「富戶政策」的入息水平定於公屋入息限額的五倍? 【送契樓】按揭及業權風險睇真啲 業主如果想將物業轉予子孫,或夫婦間轉讓,不要以為使用「送讓契」(Deed of gift)轉讓,便能豁免買賣印花稅。 不算,雖然遺產繼承不涉及「代價」,但因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業權得到保障。 即使業主生前欠下巨債,而有關債務沒有登記於物業上,日後有關債主都不能將債登記在物業業權上。 根據銀行現金的慣常做法,如長命契其中一名聯名共有人去世,但物業仍有按揭貸款未供完,其他聯名共有人亦毋須重新通過進行測試,只需準時還按揭就可以了,不會觸發銀行「call loan」。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物業管理
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若住戶並不屬於可豁免類別,但部份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的住戶,即使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超逾相關限額,仍可繼續居於公屋單位;但須按入息繳交相應的額外租金。 不過,若住戶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即使有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仍須遷離公屋單位。
- 姻親是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身。
- 【高成數按揭】借盡9成按揭成數5大因素,按揭保險無難度!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 樓契得一個名,如想加多一個名有咩手續及費用。
- 如僅是甩名,例如將一半業權賣給另一家人,稅局一般不會徵收稅款,因為「業權歸邊」非為圖利,但大前提要有實質金錢交易。
- 買樓要繳付印花稅,樓宇轉名亦一樣,交多少稅款,主要視乎物業售價或價值。
另外,保單捐贈近年越見普及,有人會利用人壽保單保額作慈善用途。 一般而言,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均可以公司名義成為保單指定受益人。 保單持有人只要在受益人一欄填上慈善機構名稱及註冊號碼,並決定賠償額的捐款百分比便可。 是在受保人符合理賠條件後,可申請獲得賠償的人。 例如,於人壽保險中,若受保人身故,受益人可獲得保險賠償。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近親轉讓甩名要交辣稅嗎?
監管局將採用物業管理業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制定的「職業資歷階梯」作為評審工具。 一般而言,課程必須涵蓋7個職能範疇中的4個或以上的範疇,而當中必須包括「應用法律」。 此外,課程涵蓋的能力單元必須是根據「職業資歷階梯」為「物業經理」(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物業主任」(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職位制定的能力單元。
一般來說,轉名沒有實際期限,故有些業主會以拉長轉名期的方式,確保另一半不會即時放售物業。 有別於近親轉讓,以送贈契形式轉名,不能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除此之外,倘若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出現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起計 5 年內的物業按揭,因此難於上會。 至於兩個部分佔 用的單位,由業主直系親屬佔用 的面積可獲發全數的自置居所 津貼,出租的面積則可獲發數額 相等於75 % 自置居所津貼的補助 津貼。 要留意,倘若加名是和近親進行,即使對方已持有住宅物業,但加名不需要付15%從價印花稅,只需用首置印花稅率計算。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我們的服務
不可,因為銀行不會做送贈契物業按揭,另外賣樓都不容易。 除了一般的第二標準印花稅率(即舊稅率)其他稅項一律不需要繳交。 即使近親轉讓買方已有其他物業,買方只需要用舊稅率計算印花稅。 不過甩名後3年內變賣物業便需要y交額外印花稅。 先等銀行批出按揭再委託律師樓處理程序可以避免先交律師費但銀行唔批按揭風險。 這樣可以保留彈性隨時取消甩名節省無謂開支。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無家可歸。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作為一個法定監管機構,監管局肩負規管和推動業界發展的責任。 監管局的目標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符合香港情況的發牌制度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藉以鼓勵及協助物業管理行業及其從業員朝著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從而提升生活環境質素。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物管條例》獲得通過,標誌著社會普遍認同物業管理服務的重要性。 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從業員在協助業主妥善管理物業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以「轉讓契」轉讓物業
若有關住戶的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水平超逾相關限額,仍須按規定遷離公屋單位。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近親的定義通常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而近親轉讓就是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近親,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接獲申請後,可發出「需要支用款項證明書」、「需要檢視銀行保管箱證明書」、「自銀行保管箱取去物品授權書」,以及「確認通知書」。 發出這些文件的目的,是為了協助死者家人應付在死者去世後可能面對的困難,以及方便有關人士管理死者的遺產。 雖然物業交易不涉及交易價(因為是『$0』),但印花稅會由稅局重新評估市值作收取。
- 執行此類甩名的成本是轉名的律師費、以及印花稅。
- 假設層樓的業主是香港居民,想轉名給大陸母親,需要提供關係證明。
- 比如自己的先生或太太,他(她)們的兄弟姊妹、伯叔姨舅的配偶,跟自己是姻親,也就是我們一般會跟著自己配偶稱呼的小姑、姊夫、嬸嬸、姨丈等等。
- 問 11.住戶在填報受僱收入時,是否只須填報申報月份(4月份/10月份)的入息?
- 物業遺產繼承涉及不少手續,以下是針對物業遺產繼承的常見問題。
- 以上這些標準互相交錯結合運用後,將產生各種排列組合,法條因此以此為基礎,安排各自的法律效果,例如子女有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的義務或是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
- 如想盡量套現作為第二層間物業的首期,可從拉高估價着手。
- 在保單發出後,保單持有人可隨時更改受益人資料,如增刪受益人或修改可獲得賠償的權益百份比。
轉讓同意書只有一年期限,所以必須盡早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獲發轉讓同意書後,業主須自行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轉讓業權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破產個案除外)。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 律師須擬備一份轉讓契據初稿,交往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批核。 【物業轉名除名加名注意】未補地價居屋公屋,住戶如想「轉名」、「除名」或「加名」,應該怎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