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聖典舉例指,拆去潛建物所需費用約20萬元,但購買這個物業可節省100萬元,只有專業投資者夠膽買,因他們較熟悉這類物業買賣。 因如有釘契,轉按後抵押品銀行的優先權是在現有 legal charge 之後,故此銀行不能不考慮潛在風險。 業主大會上,主席林少忠(身穿間條上衣)及一眾業主聽取代表(圓圖)交代工程進度,但有業主認出該名代表是輝煌人員。 現時景明苑的承辦商表面上是順程,但記者上月混入該屋苑的法團會議。 有出席的業主認出,交代工程進度的代表是輝煌人員,質疑為何順程接手後,仍全權由輝煌負責項目。
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通常簡單修葺工程便可糾正。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 請參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居於單位逾20年,胡太說過去七年家人飽受漏水困擾,「日日要用膠袋載水,有時漏得好犀利,第二朝起身就成地濕晒。」她與丈夫已不止一次因濕滑跣倒受傷。 忍無可忍下,胡先生終於06年底致電1823政府熱線投訴,獲轉介食物環境衞生署與屋宇署的聯合辦事處跟進。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樓下受災業主可以控告樓上業主滋擾,以民事途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令,要求身為業主的發展商維修,並就所造成的損失賠償。
漏水釘契: 服務評價
除了工潮,施工質素亦令小業主氣結,「鑽裂單位內的牆身,工人又挖起花槽的防水層,窗邊又無防水膠。連大廈的避雷針都被揼爛,天台防水層爛晒,搞到頂層滲水。」一名景明苑小業主訴苦說。 工程原訂今年三月完成,但有業主投訴,輝煌施工以來的問題罄竹難書,換來一肚氣。 上月更爆欠薪工潮,二十多名泥水、批蕩等工人被拖欠近百萬元,發起罷工行動,令小業主擔心承辦商的財政,「好驚隨時爛尾。」有業主憂心忡忡說。 介入事件的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表示,早在農曆新年前後曾有欠薪風波,最終圓滿解決。 沒料上月再爆一次,幾經交涉承辦商承諾,六月底前支付四、五月份薪金。
我們將剖析漏水的處理程序、以及常見的檢測手法來協助業主了解漏水屋的問題。 管理公司應以書面回覆投訴人有關跟進行動。 如住戶亦感問題未見改善,應向業主立案法團反映,透過法團向管理公司施加壓力。 既然管理處有這麼大的權力,為什麼仍然有這麼多住戶表示投訴無用?
漏水釘契: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
聯辦處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漏水釘契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從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450元。 漏水釘契 釘契樓涉及到業主個人和物業問題,如果想取消釘契樓交易,買家又要怎樣做? 下文為你為你剖析釘契各種成因、處理釘契樓按揭方法,避免買賣陷阱。
如果未有改善問題,就會發出通知書,書面警告住戶如果在限期內未有改善,就會採取法律行動。 管理處接到住戶的投訴後,一般會先了解問題,派員進行視察。 以噪音滋擾為例,會先派管理員到受影響單位查看,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並找出發出噪音的單位。 想加快進度,遺產代理人可以先向銀行提供死亡證和律師樓文件,申請按揭預批。
漏水釘契: 按揭小知識 你要知!
「聯辦處」人員會委派顧問公司職員,按個案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測試,同樣地會到訪涉事單位一至兩次,有機會需反覆再作測試。 因此必須符合第一階段的調查,「聯辦處」才會進行第二階段調查,包括利用電子濕度儀進行「濕度測試」、「色水測試」及「反向壓力測試」。 「聯辦處」人員會到涉事單位進行一至兩次調查及測試,如果個案複雜有機會要多次到訪。
一旦物業因以上四個原因當中的任何一個原因而遭釘契,業主需要解決相關問題,才可以獲批按揭。 星之谷按揭行政總裁莊錦輝指,以上情況申請轉按或新上會,則物業必需「除釘」後銀行才能批出按揭。 當賣家在交易前就解除了釘契,最好獲得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對方拖久銀行貸款,那應要銀行提交證明文件,說明賣家已還清欠款 ; 又或維修令已完成,取得滿意紙等,確保可繼續進入下一個交易程序。 不幸地如業主去到最後一刻都未解除釘契,就可能要違約而賠償買家損失,包括樓市升值後的差價、佣金、律師費用、退訂等。 有些情況是,政府代業主維修,而業主未付有關費用,那只要與買家協議好,在樓價扣欠款,都可繼續交易。 總括而言,只要買家願意承擔風險,接受已知的釘契情況,日後不能以此作訴訟理據。
漏水釘契: 樓下保安工作態度有問題,如何投訴?
簡單來說,就是記錄滲漏滴水次數或濕度後,會關上總掣及開啟水龍頭釋放管內壓力,再記錄滴水次數或濕度變化。 之後恢復管內水壓後再作作記錄,藉以確定漏水源頭才作補救。 「紅外線成像儀」可用來影照懷疑滲漏地方,因為它可以反映牆身即時溫度高低。 從成像儀的屏幕上望到,溫度較高的地方會顯示為紅色;但綠色至藍色則溫度愈低。 部份有水份積聚的地方,會導致牆身溫度較低,所以顯示出來會是藍色。 但相關儀器也有不足之處,就是倘若單位牆身內部有空鼓,也會影響溫度變化,因此單靠「紅外線成像儀」並不能百分百準確知道是否漏水。
如身故者持有海外物業,其遺產繼承則受當地法例規管,或需依法繳交遺產印花稅(香港現已取消徵收遺產印花稅)。 即「聯名物業」的其中一個形式,每名業主各持一定比例的業權。 業主過身後,其所持有之業權部分,會自動由其遺產受益人所取得,繼承人會成為聯名業主之一。 一樣已搵相關部門証實, 但後尾佢話唔係佢, 唔認數..
漏水釘契: 香港文匯報
現要先搵公正行證明係樓上責任,民事起訴,佢瀨死我亦冇符,累鬥累最多應該都只有令佢釘契。 根據網頁資料顯示,索聯聯辦處報告逐頁收5.1元的手續費,另加影印費,手續費上限229.5元。 當有住戶提出對管理公司或管理處的不滿時,法團就有權監查或要求管理公司提供合理回應,作出改善等。 如果住戶投訴管理公司對有問題的住戶視若無睹,或在有合理證據下,仍消極處理投訴,就表示管理公司未有盡其職責,法團都有權要求公開資料,甚至罷免相關職員。
- 當有住戶提出對管理公司或管理處的不滿時,法團就有權監查或要求管理公司提供合理回應,作出改善等。
- 如果住戶投訴管理公司對有問題的住戶視若無睹,或在有合理證據下,仍消極處理投訴,就表示管理公司未有盡其職責,法團都有權要求公開資料,甚至罷免相關職員。
- 當賣家在交易前就解除了釘契,最好獲得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對方拖久銀行貸款,那應要銀行提交證明文件,說明賣家已還清欠款 ; 又或維修令已完成,取得滿意紙等,確保可繼續進入下一個交易程序。
- 聯辦處在接獲滲水舉報後,會作出初步調查。
- 例如涉及較輕微的僭建物問題,一般仍會有銀行批出按揭,但如果涉及嚴重僭建(如影響物業結構)或複雜的業權糾紛,由於影響日後轉售,銀行有機會未必批出按揭,即使成功批出,按揭條款亦會相對保守。
- 如果是涉及離婚糾紛,其中一個要留意是法庭的判決書,有個別律師會因不能確定該份判決書會否為銀行帶來貸款風險,就算銀行肯批按揭,買家的代表律師都不一定辦理手續。
本來,大廈管理事務屬民政事務總署統籌,民政事務處亦設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專為業主和法團提供支援服務。 漏水釘契 漏水釘契 法團遂在12月第三次再去信屋宇署並抄送副本去民政處,要求政府部門正視及解決法團問題,不過民政處未曾回覆。 譚小姐說,8樓租客曾反映飽受滲水困擾,據聞單位業主亦曾向食環署投訴。 釘契英文:encumbrances,釘契樓是指物業的業主違反物業法團條例或正牽涉法律訴訟事項,或者業主欠債等問題,相關事項登記在土地註冊處,這樣令物業難以買賣。
漏水釘契: 物業陷阱大起底(一)釘契樓
因為石屎出現裂縫、「蜂巢」、沒有妥善處理螺絲洞等等原因,此類問題需要搭棚解決,應向大廈所屬的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協求協助。 業主須負責自行評估名單所載的一切資料;如對有關名單相關事宜有疑問,應聯絡香港測量師學會。 有關名單是由香港測量師學會所編製、備存和提供。 香港特區政府沒有參與編製有關名單,亦不會對有關名單的不準確之處,或超連結產生的錯誤或不完整資料,或因有關名單所載的服務提供者的資料或其表現而引致或所涉及的損失或損害負責。 有關服務提供者的名單,不應視為已獲屋宇署或香港特區政府認許或推薦,亦不應視為香港特區政府意味推廣其專門知識或其商業服務。
- 所以證明事件已解決的文件一日未有登記,查冊中所看到「釘契」問題仍會是未解除。
- 更嚴重是,滲漏問題一直由睡房延伸至客飯廳天花,原本鋪上的牆紙出一個個小氣泡,界開才望發現有裂紋,近期還惡化至窗邊也有裂紋及滲水。
- 「紅外線成像儀」可用來影照懷疑滲漏地方,因為它可以反映牆身即時溫度高低。
- 這部儀器還會細分兩款,一款可探測牆身深度七公分的濕度、另一款則探測十一公分,測量師多數兩款也會採用,只因如果數據反映牆色七公分濕過十一公分的話,這有可能並非出現漏水,而純粹倒汗水也不一定。
- 有些情況是,政府代業主維修,而業主未付有關費用,那只要與買家協議好,在樓價扣欠款,都可繼續交易。
- 但其實這些方法普遍都是「治標不治本」,而且自己「打針」更是頗為危險,有機會令自己受傷,亦有機會引致更嚴重的裂痕,在沒有足夠知識的情況下很容易弄巧成拙,令問題更嚴重。
- 請參考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但其實這些方法普遍都是「治標不治本」,而且自己「打針」更是頗為危險,有機會令自己受傷,亦有機會引致更嚴重的裂痕,在沒有足夠知識的情況下很容易弄巧成拙,令問題更嚴重。 若果未能與鄰居達成共識又或者鄰居拒絕提供協助和維修,可以向其作出民事索償,從法律途徑進行追究。 不過原告人要先證明滲漏源自被告人的物業以及被告人對其物業滲水有實質認知或推定認知,並需自行進行舉證。 經過調查並證實源頭後,滲水辦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有關人士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事故,若不遵從的話可以提出檢控。
漏水釘契: 調查問卷
在正常買賣情況下,如果發現物業有「釘契」買賣雙方應如何處理呢? 處理滲水舉報時,調查人員需要各方合作,以便進入舉報人單位及懷疑引致滲水的單位進行測試和收集證據,以確定滲水源頭。 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和收集多個樣本作化驗。 對拒絕合作的業主/住戶,聯辦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調查,所需的時間可能因而延長。
準買家將不會視該物業為「良好業權及可出售的物業」,業主亦難以出售該物業。 釘契其實冇大不了,業主唔賣樓或唔轉名對佢一啲影響都冇。 先決條件係民事訴訟,法院判佢敗訴,所以我要先搵有法律效力嘅證明係樓上漏水。 大家燒銀紙,我先燒,由天花爛晒,搵公正行,律師行。。。 如果能確定由毗鄰單位滲入,則有可能需由毗鄰單位負責。
漏水釘契: 漏水
因如上所說,物業轉手後,釘的優先權凌駕新業主。 故此就算有買家肯買你層樓,銀行都難做到按揭,新買家需要 full pay。 故此,任何在田土上的釘,趁仍搵到釘主,應盡快向釘主處理。 漏水釘契 當日已即時通知管理處及食環,並去信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 向隔離單位租戶查問亦只推說會再與業主聯絡。 代理有責任向你提供一份有關物業的土地查冊文本。
漏水釘契: 業主大會上,主席林少忠(身穿間條上衣)及一眾業主聽取代表(圓圖)交代工程進度,但有業主認出該名代表是輝煌人員。
如果漏水問題解決了,你的損失又唔算太大,你通常都會算數,不再追究。 最大的問題就發生於,第三,樓上業主一方面唔認佢有漏水落樓下,另一方面,又唔揾人去做維修,令漏水問題繼續發生,你想揾人維修都無用,因為佢唔會畀你入佢的單位。 漏水釘契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新加坡的物業管理模式值得香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