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單位包含傢俬和電器一同出租,租客最好根據清單逐項檢查點算,並在租約內列出單位所有設施交樓時之狀況,交樓時亦建議先用拍下單位情況影片,以免屆時有所爭執。 例如,房客明知有漏水情形可能導致壁癌,卻不通知房東進行補救,導致房東日後需支付大筆金額整修,房東可以請求賠償。 漏水租客責任 依照民法第437條,如果房屋有修繕的必要,但房客卻沒有通知房東,導致房東不能及時補救,房東可以請求賠償因此所生的損害。 由於租客已搬離及或者無人對其認識,業主唯有首先自行處理,法團、管理公司和鄰居的索償,承擔之損失或會不菲,最後會否涉及租客是未知之數。 房東應確保房屋維持在良好使用狀態,因此無論房屋漏水原因(包含管線老舊或地震造成毀損),房東應負責修繕漏水問題。
一直去到窗邊也有漏水問題時,發展商出動吊船進行天台視察,最後認為跟飾面老化,防水層失效有關,最後拆走了大約半米長的裝飾板面作檢查。 我們現場視察,飾面拆走,露出石屎、及用作固定裝飾板的框柱,但實際上是否由這個地方滲水,源頭仍難確定。 所以如不想影響鄰里和睦、被控告索償,甚至要付出額外賠償金,當知道自己的單位有滲漏情況時,還是及早處理為宜。
漏水租客責任: ‧ 樓下天花板滲水!房東帶陌生人「可進妳房間」查水管 她急請假…網勸換鎖
當業主接獲投訴通知後,應先與鄰居合作找出漏水源頭,因為漏水的原因太多,未必與自己有關。 而為了避免與鄰居的衝突或糾紛,最好請第三方介入,檢視整個勘測過程。 若果希望聘請專家進行漏水測試,收費差距同樣十分大,費用會視乎深入程度以及服務內容而定,一般由$800至數千元不等。
- 除非租約有另外規定,否則租約期內業主不能加租,而「死約」期間租客亦不能退租,任何一方違約都需要作出賠償。
- 主臥室天花板明明沒有管線,竟然漏水,油漆凸起還掉落,睡覺的時候好有壓迫感,高雄這位張先生請抓漏師傅查一查。
- 第二,用來把「鋼筋」扣起的「剪力桿」,數量是否充足。
- 皆因銀行普遍規定業主在按揭期間出租單位,必須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否則業主一旦斷供,銀行毋須租客同意亦可上門收樓,租客有機會被「迫遷」而無法討回按金及上期。
- 如懷疑鄰居為滲水源頭,政府主張住戶先向管業處求助,由管業處從中協調,安排苦主上門到鄰居單位做色水測試。
- 自然地,租客能夠確定缺陷,並進行必要的維修工作。
- 其實業主從長遠來看,滲水漏水都很可能損害業主的利益。
或者可直接致電各區滲水辦聯絡電話處理個別區內物業滲水問題。 根據屋宇署的資料指出,滲水大都是由損毀的供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造成,通常可用簡單的修補工程維修,業主也可直接聘請持牌水喉技工,徹底妥善修理。 以上是樓上漏水的相關資訊,如果您有相關糾紛或不清處該如何提出告訴,歡迎點擊下方按鈕,立即和我們展開免費法律諮詢。
漏水租客責任: 出租屋漏水,准备维修,房客不让怎么破?
如果苦主單位天花未經裝修,而天花滲水為不可預見的意外,而該意外又在火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便會支付重新裝修天花的費用。 漏水租客責任 而家居保只會保障因意外導致的財物損失,除非漏水問題令大家的家居財物如電器、珍貴收藏有所損毀,否則單位漏水引致的費用主要由火險承保。 舉例來說,承租的房子裡面發生了水管破裂的問題,在租賃契約中約定必須由房東負責修理,那麼房客就應該在水管一開始破裂時,立即通知房東。
對於部份住在頂層連天台單位的戶主,要檢測天台防水層有沒有滲漏,睇樓時可去後樓梯望望。 如果上方防水層出現問題,下雨後有大量雨水出現就會導致如此情況。 因此必須符合第一階段的調查,「聯辦處」才會進行第二階段調查,包括利用電子濕度儀進行「濕度測試」、「色水測試」及「反向壓力測試」。 「聯辦處」人員會到涉事單位進行一至兩次調查及測試,如果個案複雜有機會要多次到訪。 對於性質複雜而未能找出滲水源頭個案,「聯辦處」有機會進行第三階段的「專業調查」。
漏水租客責任: 單位漏水/滲水點投訴?即驗你是源頭定苦主!滲水辦處理手法
建議民眾在每次和對方協調時都應保存紀錄,並有中立單位(如管委會)作證,證明因對方屢不配合造成嚴重損失,並請專業律師評估效力,將會對訴訟更有利。 備註:民法第429條,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很多香港人買樓也鍾情頂層連天台單位,但天台單位也特別多滲漏。 假如你不幸地買入漏水屋,別以為透過「打針」把填補裂紋修補就可解決滲水問題。 我們將剖析漏水的處理程序、以及常見的檢測手法來協助業主了解漏水屋的問題。 如果不想走到賠償一步,一旦確認自己單位為漏水源頭,為己為人,業主就應負上責任,盡快委聘合資格的維修公司、師傅處理。 否則當滲漏位置擴大時,需維修地方愈多,費用就會愈貴。
漏水租客責任: 香港人在內地租樓熱點
一般會在懷疑漏水單位進行色水或紅外線測試,嘗試確定滲水源頭,通常可於90天內完成調查。 視乎情況亦可能有機會需要作出多次測試、收集多個樣本,業主應盡量配合,否則滲水辦有權向法庭申請手令,強制進入單位。 日久失修的舊式樓宇,不時會因為外牆出現裂縫、破損而引致漏水,雨水可能經由大廈外牆直接滲入屋內,或經牆身、縫隙流至不同地方。 外牆問題需要搭棚維修,維修責任由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負責,應向相關人士求助。 滲水辦會在舉報後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並安排工作人員到樓宇進行檢查。
但濕度高於35%,究竟會用什麼時間的量度作為標準? 聯辦處職員表示不知道食環署做什麼檢查,也不知道量度多少次。 至於如果滲水地方是自己入契天台,而並非由「其他單位」所引致又如何處理? 翻查屋宇署網頁,署方表示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滲漏,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不會採取執法行動。 漏水屬於民事索償,一旦樓下單位堅持要告上法庭追討賠償,他就有責任證明被告人的單位是漏水的源頭,亦即公證行的檢測報告。
漏水租客責任: 服務評價
在香港,屋宇署都有額外設定50%「安全系數」,意思就是若建築規格只要求使用10個「剪力桿」,在「安全系數」的前提下,需要再額增加50%才達標準,以用作緩衝之用。 「當租客告訴我們已經漏水,然後黑雨又漏到整個水簾洞,真的太誇張了。」漏水漏到似「水簾洞」,是一層收樓幾個月的全新屋苑:「LP6」頂層連天台單位。 業主李先生(假名)去年十二月買入,今年四月尾收樓,放租不足兩個月,六月初就收到租客第一次投訴,表示睡床上方天花滴水。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