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20249大著數!內含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絕密資料

《開罐 Opener》為大家整合出4大類登記人士,成功申請消費券所需收到的短訊數量。 目前,收到短訊的市民可提出上訴要求覆檢,只要沒有離港意圖,一般都可成功取回消費券金額。 不過,沒有收到短訊而被DQ的市民,就要親自再到消費券服務處查詢及處理事宜。

  • 如有需要,亦只應授權可信賴的親友協助或代勞,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由職員協助透過電子登記平台進行登記/更改登記紀錄。
  • 帖文引起網民的熱論,有網民表示感同身受,「真係高難度架,似考緊試,點解要set咁複雜,仲要次次外國風景唔係國內風景」、「好大壓力,驚填錯,登記失敗收唔到錢,好焦慮同緊張」,不少網民建議政府簡化程序。
  • 卡特卸任後,一直活躍於人道主義事務,2002年獲授予諾貝爾和平獎,表揚他為和平解決國際衝突、推動民主和人權,以及促進經濟及社會發展的貢獻。
  • 政府明白部分相關登記人的情況可能在提交上述申請後有變(例如已回流香港多年),因此如個別收到有關短訊的登記人認為自己並不是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可按短訊所示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以書面提交申述。
  • 在指定渠道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後,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但如合資格登記人於2023年3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少於4,000元,將不會獲發放最後一期1,000元消費券。

計劃下不同期數發放的消費券的領取期限均為2023年9月30日。 如登記人在遞交登記後發現不小心填錯資料,可聯絡消費券計劃熱線185000查詢其登記的進度。 視乎有關資料的重要性,「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職員可能會聯絡登記人,在核實登記人身分及有關資料後註銷原有登記,並要求登記人重新提交登記。 登記人如未能成功更改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而之前登記的帳戶仍然有效,登記人在資格獲確認後仍可透過之前的帳戶收取消費券。 若之前登記的帳戶已失效,登記人則必須更改其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以收取消費券(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F20及F24)。 政府委聘的承辦商會要求被抽查的登記人提供相關文件,以證明其沒有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期間一直不在香港。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5000 消費券懶人包(一)  登記及派發日期 商戶支援 優惠及現金獎賞 「套現」買 iPhone 等是否可行

每個商戶會訂定其退貨或退款條款及安排,一般在雙方同意下,會透過讓消費者換貨的方式處理。 若透過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使用消費券交易後雙方同意退款,有關款項會退回消費者的消費券內。 因應消費券的使用期限,有關儲值支付承辦商會作一次性特別安排,如在消費券使用期限後一個月內需要退款,所有退款將以一張新消費券形式發放給相關消費者,該張新消費券的有效期為退款後的下一個月底。 市民在登記計劃(包括2021年消費券計劃)時,相關指引已清楚列明消費券只可用於本地消費,不可以兌現或作其他用途。 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會留意各商戶的交易情況,如發現個別商戶有涉嫌違規行為,會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將其列入黑名單,供政府考慮把有關商戶剔除於計劃之外。

市民可在計劃的登記期內(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按此)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透過電子登記平台遞交轉換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第二階段消費券的申請(詳情請參閱此頁面的例子2)。 因此,政府認為曾提交相關有效申請的登記人,表面上並不符合2022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下「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並會發出不符合資格準則的通知。 當局指,秘書處職員在確認登記人身份後,會立刻要求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凍結懷疑被盜取而仍未使用的消費券,若確認登記人的消費券被盜用,會安排補發。 被問到當局接獲更改支付工具申請後,會否向申請人發出確認短訊,以及事主人7月21日被更改資料後,為何系統仍在同月29日及派發當日向他發確認短訊提醒他領取,當中是否有漏洞等,政府未有回應。 政府發放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早前已經開始接受登記,首批登記的市民最快可在8月1日領取首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 不過,卻有部份申請人收到電話短訊要求出示2年內在港證明,有人表示欲交證明無門,因為相關撥打電話熱線一直無法接通,市民擔心會喪失領取消費券資格。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消費券2022|疑政府寄漏短訊安排失當

市民只要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並已成功登記,便會按照計劃的安排獲發消費券。 合資格市民持有的是成人或兒童身分證並不影響有關人士是否符合計劃的相關要求。 政府提到,市民在完成電子登記後約一星期會收到有關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遞交書面登記表格的市民則會於約兩星期收到通知。 政府派發的 $5,000 電子消費券已開始接受登記,當中登記條件需符合「在港居住」要求。 本報日前接獲投訴,市民潘先生上月透過電子方式登記電子消費券,採用支付寶平台。 惟電子登記期間,一直未能獲得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的相關編碼,故自行填寫編碼,亦成功獲得系統認證,更收到有關確認登記訊息。

如現正領取綜援或公共福利金款項的合資格人士不屬於現有登記人(即未有在2022年(第一階段)消費券計劃下獲發消費券),社會福利署(社署)會向其「獲授權代表」寄發特定信件。 「獲授權代表」需在登記期內填妥及簽署該信件後,連同登記人的香港身分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複本 (如適用)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5號 (如在本地投寄,毋須貼上郵票)或交到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如有需要,秘書處會聯絡「獲授權代表」作出跟進。 在有關登記人的資格獲核實後,「獲授權代表」便會透過所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獲發計劃下的消費券。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政府公佈消費券詳情:登記期限、消費限制一文話你知

一般而言,如遺失電話/電話卡,用戶可於其他電話重新安裝有關儲值支付工具應用程式,輸入有關帳戶的登入號碼及密碼等資料便可重新連結原有帳戶。 如有關帳戶已失效,市民可先聯絡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按此)前往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網頁及熱線)解決失效帳戶的問題。 政府在核實登記人的資格後,會於發放日透過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將消費券直接存入登記人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 計劃接受合資格人士以非實名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消費券,但計劃不容許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被多於一名登記人用作收取計劃下的消費券。 如多於一名登記人登記以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計劃下的消費券,後來者的登記會被視作重複登記,不會獲進一步處理。

為鼓勵更多本地商戶參與計劃,政府已與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商討便利及支援本地商戶使用電子支付系統的安排。 註2:2021年消費券計劃及2022年(第一階段)消費券計劃下透過八達通卡發放的消費券的領取期限分別為2022年9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 另外,就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受託人的破產個案而言,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須就需在計劃下獲發的消費券通知破產管理署署長,然後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決定是否申索該消費券。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在未宣布消費券詳細方案時,不少市民都關注為方便市民消費,消費券適用於所有接受消費券計劃下的4款儲值支付工具的交通服務,包括「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所涵蓋的公共交通服務、的士等,亦不會對現時「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計算補貼有任何影響。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市民何時得知登記結果?

如用作收取第二階段消費券的八達通卡失效,市民可透過政府的指定網站(按此)更新計劃登記紀錄,申請以另一張八達通卡收取計劃下未發放的消費券。 在申請獲批後,所有相關資料會從失效的八達通卡轉移至已更新登記紀錄中的八達通卡,當中包括仍未收取的消費券(如有)及「合資格消費」紀錄,該失效的八達通卡會被註銷,並需經港鐵客務中心退回予八達通卡有限公司。 有關詳情,請瀏覽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聯絡方法)。 如果政府正在/已經處理登記人較早前提交有效的登記,後來收到的登記均會被視為重複登記。

遞交

據消費券網站列明,申請人需符合「在港居住」的申請條件,即在6月18日之前、連續24個月內在香港。 而廣東或福建計劃、在境外升學、健康問題須在香港以外住院、受僱於香港政府或企業而短期外派海外工作,或參加勞工處「工作假期」的人士,則仍合乎申請資格。 近年本港盛行電子支付,香港八達通App的普及率亦大幅提升,自2020年6月推出後,目前已有逾兩成本地用戶已開通,消費金額更較實體卡用戶高出50%。 不過內地旅客在港逗留時間有限,佔八達通的業務比例並不高,消費金額遠不及港人,每次來港平均消費約為500元內。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八達通︰銀聯二維碼功能與內地電子銀包不相伯仲

若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使用消費券交易後雙方同意退款,有關款項會退回消費者的消費券內。 而根據5,000元電子消費券計劃的網頁顯示,每個商戶會訂定其退貨或退款條款及安排,一般在雙方同意下,會透過讓消費者換貨的方式處理。 而視乎有關資料的重要性,「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職員可能會聯絡登記人,並在核實登記人身分及有關資料後註銷原有登記,並要求登記人重新提交登記。 政府提到,如果登記人沒有具有短訊服務功能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可考慮在登記表格提供可信賴的親友具有短訊服務功能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 市民如在登記前去世,將不會獲發消費券,其家人不能在其去世後代為登記及收取消費券。 如市民向非政府機構或其他人士提供的資料較計劃所需為多,應要求該機構或人士提供解釋。

中大商學院亞太工商研究所名譽教研學人李兆波接受《香港01》訪問時直言,政府在金融科技發展上一下子「走得太快」,現階段應重新審視政策,進一步拆牆鬆綁,以免「人、財」兩失。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近年各國都提出「開放銀行」(Open Banking),冀為金融機構帶來數據革命。 通過開放API,將過去銀行封閉式管理的產品及用戶數據,與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共享,提升用戶體驗、促進競爭,並有望帶來更多元化的服務及優惠。 其中以英國最為進取,通過立法強制要求國內市佔率前九大銀行(CMA9)開放API。 然後在登記期內(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將已填妥的特定表格E連同其《豁免登記證明書》複本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5號(如在本地投寄,毋須貼上郵票)或交到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 代理人必須承諾會為該無精神行為能力登記人的利益而代其收取計劃下向登記人發放的消費券,令登記人受惠於計劃。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消費券電子登記嘅個步驟

為減少爭議及被他人盜用個人資料等風險,我們鼓勵合資格市民盡量自己進行登記。 有需要的市民亦可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由職員協助透過電子登記平台進行登記/更改登記紀錄。 至於個別有特別需要的人士,我們會參考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安排,視乎其情況向他們提供協助,包括容許他們透過特定代理人登記/更改登記紀錄。 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會透過應用程式推送通知(合資格登記人需已啟用應用程式內的推送通知功能)/手機短訊/電郵,提醒合資格登記人消費券已發放到其帳戶內。

警方其後表示,旺角警署昨日(8日)接報,指懷疑有人遭盜用其個人資料,以召一張八達通於領取消費券。 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欺詐,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亦有使用Tap & Go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在Facebook表示,領取首期1,000元消費券後,就無法使用Tap & Go的增值功能,即領取消費券佔用了Tap & Go消費券電子錢包只限一次的增值功能次數。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登記後未獲消費券 逾300人帳戶失效

政府早前推出特別安排,容許已在消費券計劃登記期內(即7月4日至8月14日)遞交登記但因資料有誤或不齊全等原因而未獲進一步處理的相關登記人,可於8月16日至8月31日期間以書面表格重新遞交登記一次。 昨日登記期限已過,但仍有不少人未能成功領取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 因此如有登記人有任何疑問,可致電聯絡相關會計師行核實有關短訊或來電的真確性或查詢。 另外,亦有市民問及可否代別人登記及領取消費券一事,根據5,000元電子消費券的網頁顯示,政府為減少爭議及盜用他人個人資料等風險,因此鼓勵合資格市民盡量自己進行登記。 就遞交書面登記表格的登記人,政府會在約5個工作天內,透過登記人提供的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發出登記確認通知。

目前虛擬銀行發展並非落後於預期,參考部分虛擬銀行提交的計劃書發展預測,現時進度未見相差甚遠,個別發展合乎預期。 他指出,虛銀在金管局推出時,已初步定位為補充傳統銀行的不足,但目前虛銀主要靠提供高利率才可吸引到客戶存款,令資金成本高,限制了業務的選擇,如虛銀難與傳統銀行競爭銀團貸款等業務,只可靠較高風險同時高回報的無抵押貸款。 亦有學者認為,政府當初推動虛銀發展時未有其他拆牆鬆綁的政策加以配合,致使虛銀發展受阻,建議由財政司長帶領,研究如何將目前本港的金融服務通過虛銀等基建整合,推動整體金融科技發展。 「以受養人身分在香港合法逗留」是指獲入境事務處根據現行「受養人政策」批准在香港逗留,而其在港的逗留期限仍然有效的人士。 帖文引來網民共鳴,直指填表前感到巨大壓力,尤其是代父母或長輩登記時,「好大壓力,驚填錯,登記失敗收唔到錢,好焦慮同緊張,有冇人都係咁?」、「真係高難度㗎,真心似考緊試,點解要set咁複雜,仲要次次外國風景唔係國內風景」。 五、 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位於香港的公司或機構短期在香港以外執行職務,或須陪伴執行此等職務的直系親屬。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消費券要收短訊確認申請有效

在一般情況下,巿民在成功登記後將不能更改所選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及帳戶。 未有登記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人士,即使符合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資格,亦不會獲補發相關消費券。 有關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如符合計劃資格準則(請按此了解更多)中的B項,亦會被視為符合該資格準則中有關身分證明文件的規定。 符合上述資格準則的人士會否在第二階段獲發消費券及其券額,將視乎其所屬類別(即上述/項或項),以及有否獲發第一階段消費券而定。 公共消費、政府收費、教育開支等類別,即包括公立醫院、郵政局、政府隧道、停車咪錶、罰款等,並不適用於消費券。 若市民「不慎」以消費券繳付了上述費用,便導致不合資格,但只須為八達通增值再合資格消費,便可解決問題。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消費券電子登記日期:

2/ 如登記人是因為計劃認可的原因在2021年6月18日前的連續24個月不在香港,須提供相關證明,例如社署批出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的文件、在香港以外就讀的入學證明、在香港以外住院的醫院證明等。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1/ 若登記人在2021年6月18日前的24個月期間曾在香港居住,可提供租約、工作紀綠,購物單據等作證明。 競爭帶來服務創新,不過整體市場似乎未有因此而相應擴大,8家虛銀至今仍未扭虧,與開業時熱鬧盛況成反差。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消費券狂賞Code

不同期數的消費券領取期限均為2023年9月30日,如市民未有在期限前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總額,將被視作放棄有關消費券餘額。 由於八達通卡有儲值限額(現時一般為3,000元),如果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已達儲值限額,市民可以先使用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當其低於儲值限額時再拍卡領取已發放但未領取的消費券金額(包括過去消費券計劃下發放的消費券,如適用[註2])。 市民可因應其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在領取期限前分開多次拍卡領取每期發放的消費券。 政府發言人表示,由於不同原因(例如提交的資料有誤或沒有在書面登記表格釘附其身份證複本等),部分在登記期內遞交的登記未能獲進一步處理,有關登記人如欲重新登記,須先確定是次提交的資料準確及齊全。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因應這些登記人或未能趕及在登記期結束前重新登記,政府就此作出特別安排,容許他們在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填妥的書面表格,連同身份證複本親身或委托其可信賴的人士於辦公時間交到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消費券計劃秘書處。

如對分辨八達通類別有任何疑問,可瀏覽八達通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詢)。 被抽查登記人士在收到通知後,須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相關資料,會計師行會盡快完成審核。 如確認符合要求,會盡量按登記人士完成登記的時間,對應原定發放的時間發放消費券。

昨日起陸續有市民獲發由政府發出、確認登記有效的手機短訊,當中列明首張消費券將於下月1日發送至電子錢包。 昨早有數十名長者遇上相同情況,湧至旺角始創中心的消費券秘書處了解,惟職員疑一度拒絕放行,引起現場人士鼓譟。 事件驚動警員到場了解,秘書處其後向在場人士派發籌號,輪候處理個別申請。

註1:如合資格登記人已將實體八達通卡轉移為手機八達通卡(包括iPhone或Apple Watch內的八達通卡、Huawei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Pay八達通卡或Samsung Pay八達通卡),則毋須拍卡已可在消費券發放後透過「八達通」應用程式直接按鍵領取。 事主聞訊深感震驚,因她百分百確定自己從未修改領取消費券的方式,亦無收到過相關確認短訊,而上一期消費券亦順利發放到其支付寶賬號。 故此,她幾乎肯定自己的身份已被人盜用,並擅自更改了原本用來領取消費券的平台或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