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及第三款的規定,甘曉雲及甘鈞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五職階技術工人,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技術工人,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及第三款的規定,蔡峰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七職階技術工人,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八職階技術工人,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黃嘉瑜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氹仔虽是离岛,但与澳门间现有三条大桥连接,分别是嘉乐庇总督大桥(俗称澳氹大桥)、友谊大桥及于2004年12月落成的西湾大桥。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氹仔岛原是弹丸之地,面积仅有2.57平方公里,由大氹仔和小氹仔两个小岛组成,后来由于泥沙淤积和人工填海,将两座小岛合二为一,使氹仔岛的面积达到6.33平方公里,西沙、平民屋、赛马场、松树尾及中心市区等地均为填海所得。 氹仔内既有如龙环葡韵、官也街、地堡街等的葡萄牙式小区风貌,也有如澳门运动场、澳门赛马会等的大型现代建设。 随着澳门经济的稳步发展,氹仔岛也日渐繁盛,除一些两、三层高的平房建筑外,还兴建一些高层洋房、大厦及别墅,环境幽雅。 早在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初期,氹仔岛上只有两座小山丘和一个海港,专供商船停泊使用,印度人便是在海路和中国从事贸易来往。 日間社區康復中心為離院病患者提供專業及社會心理康復訓練服務,目的是提高他們的活動機能及自我照顧能力、強化他們的家居及社區生活技能、協助他們重整生活規律、建立健康及富意義的生活模式,以協助他們融入社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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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黃玉燕、王浩靜及梁潔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365,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呂灝儀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430,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六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關文靜、梁文俊、王嘉怡及莊杏榆的行政任用合同的第二條款,修改為長期行政任用合同,為期三年,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及第三款的規定,廖桂榮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四職階技術工人,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五日起生效。 戴美銀——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及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及附件一表二,以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的行政任用合同,轉為本局第九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220,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二款連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陳凱汶及曾嘉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12/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4/2021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辛碧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階至第五職階中學教育一級教師,薪俸點為540,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利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階至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30,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連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陳凱汶及曾嘉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改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65點,由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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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郭杰平在房屋局擔任工程事務處處長,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故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基金向社會工作局徵用的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賈靜儀,因徵用期滿,應其要求終止在本基金之職務,並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返回原部門。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二)項、第四條和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及第七條,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李詠儀擔任本局法制研究處處長之職位,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為期壹年,以填補第26/2015號行政法規所設立之職位空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並維持先前有關委任的依據,由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區炳堅為本局准照處處長,為期一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林國洪在本局擔任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2011年3月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三菱重工签署“澳门轻轨系统第一期行车物料及系统”判给合同,标志着澳门轻轨系统的轻轨列车和系统的制造工作全面启动。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之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林雪珍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二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吳慧雯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朱樂雁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馬海榮——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結合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轉為本局行政任用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三條第二款、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聘用潘知行、李天朗、梁嘉盈及潘家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280點,試用期為期六個月,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批示摘錄數份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的規定,曾慶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陳少蓮,本局確定委任第二職階首席特級督察——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及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獲批給及追認長期無薪假,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衛生局一級護士胡藝彤,供款人編號 ,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六)項之規定,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陳海帆、陳秀玉、李春華、呂綺雯、余文峰、林偉倫、劉玉葉、張國基、梁敏蕊、曾藝及譚少筠——根據現行第14/1999號行政法規《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其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終止海關首席關員劉灼怡在澳門保安部隊之徵用,並於同日返回海關。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應張敬良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之規定,何佩芳因具備適當專業能力和工作經驗履行職務,故其在本會擔任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26/2011號行政法規《行政會秘書處的組織及運作》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何彩盛擔任本秘書處顧問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氹仔岛嘉模公园
許麗芳——根據現行第1/1999號行政法規《行政會委員通則》第十條及第26/2011號行政法規《行政會秘書處的組織及運作》第四條的規定,其以兼任制度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秘書長的委任,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應周挺發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資訊範疇)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予以解除。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四款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技術工人劉衛平的行政任用合同獲續期三年,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張志強擔任審計局審計師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的規定,鄭翁遵、蘇寶藏及梁文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一款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讀者服務及推廣處處長羅子強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 澳门轻轨列车以滨海度假胜地为设计概念,列车的设计以表达一个富有滨海度假感觉的城市作主题;车厢内的间隔及扶手柱位的设计灵感来自帆船,扶手握把及落地扶手杆富有动感的圆形设计则带出水面波纹运动的意象。
-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之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第9/2010號法律第七條第一款(四)項及第二款的規定,黎雪英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七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八職階一般服務助理員,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 張正春——根據現行第14/1999號行政法規《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第十九條第十款,以及按照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續任為本辦公室第二職階顧問翻譯員,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 2015年,澳门轻轨氹仔线完成约4千米的高架桥吊装,当中介于海洋站与马会站的高架桥区间完成连接;11个车站的主体结构施工全面展开,多个车站完成主体施工建设。
- 核准牌照編號第AL-0047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澳門北京街 號澳門金融中心15樓J座之康富口腔醫療中心,增加英文名稱為Kang Fu Oral Care Centre。
- 2007年7月13日,澳门特区政府发表《轨道轨道交通系统优化方案》;10月1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正式宣布兴建轨道交通首期路线。
- 澳门轻轨列车运营平均速度约每小时30千米,列车设计的最高运行时速为80千米;采用两节或四节车厢编组行驶,每节车厢的载客量约为100人。
- 柯雋樂顧問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與同事相處融洽,勤勉敬業,忠誠盡責,始終能出色地完成上級交付的各項工作,對促進和落實保安範疇施政工作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許麗芳——根據現行第14/1999號行政法規《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其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四款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吳美鳳的行政任用合同獲續期三年,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本局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馮國熾,屬長期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三年,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衛生局一級護士文殷,供款人編號 ,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氹仔岛的拼音是dangzi 还是dangzai 求专业告知
黃紹良──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以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在本辦公室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階至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50,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以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袁潤森在本會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起晉階為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415點。 陳志豪——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結合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轉為本局行政任用合同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65。
而傳說話葡萄牙人第一次登陸氹仔,就同當地人問地名「Nome?」([呢道叫咩]名?),當地人聽成「糯米?」,以為佢問有冇糯米賣,於是就答佢「大把」,葡萄牙人就將佢轉成葡文「Taipa」,成為氹仔嘅葡文名。 澳门轻轨列车运营平均速度约每小时30千米,列车设计的最高运行时速为80千米;采用两节或四节车厢编组行驶,每节车厢的载客量约为100人。 澳门轻轨列车以滨海度假胜地为设计概念,列车的设计以表达一个富有滨海度假感觉的城市作主题;车厢内的间隔及扶手柱位的设计灵感来自帆船,扶手握把及落地扶手杆富有动感的圆形设计则带出水面波纹运动的意象。 2007年7月13日,澳门特区政府发表《轨道轨道交通系统优化方案》;10月1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正式宣布兴建轨道交通首期路线。 註: 原設於氹仔創福運動培訓中心的避險中心,因場所租約終止已被取消,如市民需要避險請直接前往附近的奧林匹克體育中心。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
劉智煒——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之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的薪俸點470的薪俸,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起生效。 梁綺文——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二條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及第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26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一)文化局第二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梁新長,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670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
- 註: 原設於氹仔創福運動培訓中心的避險中心,因場所租約終止已被取消,如市民需要避險請直接前往附近的奧林匹克體育中心。
- Natália Maria Alves Pais dos Santos——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及第12/2015號法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勞動合同第四條第一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85的薪俸,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二)項、第四條和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及第七條,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李詠儀擔任本局法制研究處處長之職位,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為期壹年,以填補第26/2015號行政法規所設立之職位空缺。
- 根據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條第一款(五)項,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九條第十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司法警察局編制人員第三職階顧問翻譯林美儀在本辦公室執行職務,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 蔣玉珠——根據現行第14/1999號行政法規《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其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及第三款的規定,廖桂榮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四職階技術工人,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五日起生效。
張正春——根據現行第14/1999號行政法規《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第十九條第十款,以及按照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行政任用合同續任為本辦公室第二職階顧問翻譯員,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茲聲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四款及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局確定委任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周東鴻,於本年十二月二日獲確定委任為勞工事務局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之日起自動終止本局之職務。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二款,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合同第三條款,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行政公職局——部門預算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卓倩屏的行政任用合同獲續期兩年,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社會保障基金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何敏儀,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在本局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 衛生局高級技術員李亞嬋,供款人編號 ,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氹仔新青協康復中心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二款(二)項及第三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廖穎彤的長期行政任用合同以同一職級及職階修改為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