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現,裝屍體的紙箱底部有拖拉過的痕跡,但並沒有太多損壞,判定第一現場離棄屍處不遠,最後鎖定附近一間「安美飲品公司」雪糕店的職員歐陽炳強。 根據同學的證詞,卞玉英生前喜歡吃冰品和甜點,每到跑馬地必光顧這間雪糕店,而死者遇害當晚只有店員歐陽炳強上班。 警方還在歐陽炳強的西裝上驗到和卞玉英指縫裡同樣的纖維,並發現死者左肘沾黏的紙片,與店家閣樓小型工廠的一卷白紙的紙質一樣,判定閣樓就是行兇現場。 歐陽炳強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曾報讀香港公開大學並努力讀書,出獄前十多年來每年均參加公開考試,獲得不少合格證書,成為獄中的模範囚犯。
據當年傳媒報道指,16歲少女卞玉英失蹤一夜後,被發現置於跑馬地路邊的紙盒內,全身赤裸及有多處瘀傷,乳頭被割及陰毛遭燒焦,處女膜仍完好,相信是被勒斃,而死前曾被虐打。 此案是香港開埠而來首宗無目擊證人、無認罪口供、單憑科學鑑證而定罪的謀殺案。 跑馬地有眾多類似的工場,質疑雪糕店的工場不一定是案發現場。 歐陽炳強出獄 警方在該工場使用吸塵機將碎屑吸光後發現有與死者吻合的頭髮和衣物纖維,推斷該工場必定是案發現場。
歐陽炳強出獄: 含冤入獄18年!他總算洗刷罪名,但小鎮發生命案卻又成「殺人犯」
「呢件事(指當年紙盒藏屍案)已經成為句號,刦我有生之年亦唔再提起……」,經過二十八年牢獄生涯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兇手歐陽炳強,昨日終於以自由身出現在公眾面前。 事發前一日,即12月16日,當時16歲的少女卞玉英用電話相約友人到跑馬地電車總站見面,但友人抵埗後未見其身影。 歐陽炳強出獄 翌日清晨卞玉英就被發現倒斃於紙盒內,警方猜測她曾經到獸醫診所毗鄰的「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後被殺害,調查方向隨即指向該公司的職員。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人行道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赤裸的屍體。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人行道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卞玉英赤裸的屍體。 歐陽炳強出獄 死者卞玉英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歐陽炳強出獄: 曾坐冤獄吊打餓10天…好心男「監獄旁擺攤」見囚車就狂塞食物
一路上,他又坐地鐵又乘小巴,歐形容重獲自由的感覺「好舒服,初時唔係好慣」,他最不習慣是人多及四周的高樓大廈,第一日走出街上,他感覺是驚恐。 1985年寶馬山雙屍案轟動全港,五人殺害兩名外籍年輕情侶,並強姦女死者。 各人因謀殺罪而被判處終身監禁,而犯案時尚未成年的尹三龍,最初需等候英女皇發落,其後至1998年,尹三龍獲頒27年刑期,扣除假期後,於2004年出獄。 歐陽炳強出獄 1.歐陽炳強新婚,夫妻恩愛;任政府文員,職業穩定;最重要的,是他個子矮小,體力不足以應付藏屍滅跡。 因死者死時握有一張「未修」的紙條,與該工場另一「修妥」紙條上的字跡脗合。
質疑死者身上找到的纖維有可能在很多同款衣服卻不一定是同一件衣服。 事實上,兩件同款衣服經過不同方式的處理後(如使用柔順劑),纖維便會經顯微鏡在數千倍的放大後有不同。 有人質疑歐陽炳強身形矮小,未必有足夠力氣勒斃死者。 但歐陽在案件重組時,被與身形與死者相似的女警要求示範用手臂箍著她,歐陽炳強竟然迅速走上閣樓的幾級樓梯,從後勒住女警,使警方人員嘩然。 通過高梯級的借力,足以令矮小的疑犯有足夠的氣力勒死人。 藏屍紙盒內找到白色油漆殘跡,與安美工場的白色油漆殘跡相同,所以極大可能,屍體及紙盒曾經出現在安美飲品公司的工場。
歐陽炳強出獄: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疑點︰
其后,警方按科学鉴证,發現屍体上的铜碎与工场内发现的相同,卞玉英指甲中的衣物纖維與歐陽炳強的西裝类同,另西装上有两条不知来源的绿色纤维与死者身上发现的两条绿色纤维相类。 在死者長髮上的兩小塊電線膠皮及手臂上的紙屑與雪糕店工廠的物件的胶质、纸质相同。 警方据此懷疑卞玉英是到雪糕店買雪糕及借電話時,被人侵犯後反抗而遭毒手,這亦成為了警方懷疑歐陽炳強的合情理犯案動機。 1974年,警方拘捕案發時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強,並控告他謀殺。
- 這宗一九七四年發生的紙盒藏屍案,受害十六歲少女卞玉英遭脫去衣服、割去乳頭及燒焦恥毛,棄屍於跑馬地街頭一電視紙皮箱內,警方最後拘捕在附近一間雪榚店任售貨員的歐陽炳強。
- 當時初出茅廬任大狀的湯家驊,在法援署的引薦下接下此案,擔任歐陽炳強上訴案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師,為了案件,他花了多晚時間進行資料搜集,可惜最後仍未能替他脫罪。
- 案情陷入膠著、找不到任何證據,但為了不辜負大眾期待、賠掉自己的名聲,Louis決定找人頂罪!
- 直到1997年,歐陽炳強為了申請假釋,才改口認罪,坐牢近28年,於2002年通過假釋步出監獄,出獄後又暗示自己是迫於無奈下認罪。
- 筆者走筆之前,亦曾深切反省持上述反對論調,會否對歐陽炳強先生有點不近人情,唯轉念深思,試站在理性及對大眾安危之社會性關注立場,亦算是對自己、他人及社會的一點良知及批判。
- 因為歐陽炳強在獄中表現良好,香港懲教署的刑期複檢委員會批准其提前出獄,但仍需在警方指定的地點住兩年,以接受監管。
探員「1725」走上安美雪糕店的閣樓後發現,裏面放有不少工程器材和紙盒,儼然一個小工廠。 其他證物:燒焊器、士巴拿、電線、鐵鋸、帳卌;另外有二三十個白色小盒,裝著頭髮、燒焦的恥毛、衣物纖維。 這些證物亦被拍下彩色圖片呈堂,是科學鑑證中的環境證物,用作間接證明一個犯罪者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所觸犯的刑事罪。 這個案件的看點在于,”紙盒藏屍案”是香港首宗紙盒藏屍案;其案情峰回路轉轟動全港;亦是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鑒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 轉眼28年過去,26歲入獄的歐陽炳強已經是兩鬢斑白的“阿伯”。 據悉,鑒於歐陽炳強在獄中表現良好,香港懲教署的刑期覆檢委員會認為他符合獲釋條件,批准其提前出獄,但仍需在警方指定的中途宿舍居住兩年,以接受監管。
歐陽炳強出獄: 歐陽炳強
約5年後、即2002年9月11日,歐陽炳強獲得「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批准「有條件監管令」假釋,隨後2年一言一行仍然受到監管,若被發現行差踏錯,很大機會重返監獄。 基於案件的種種疑點,歐陽炳強第一次被判死刑後,妻子張金鳳不斷為丈夫尋求法律協助,希望洗刷他的冤情,可以盡早一家團聚。 至1976年,案件獲法庭受理發還重審,但同年5月19日及8月7日先後維持原判,歐陽炳強一度在法庭大呼「法庭雖判我有罪,但我內心是無罪,這件事是警方冤枉我」。 案件終極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但同年12月9日「一錘定音」判歐陽炳強有罪,第4次判他死刑。
雖然這些證據均不能單一證明歐陽是兇手,法官就指出若果綜合起來,對歐陽炳強的一連串指控中,只要拼湊起來足夠強力,並且沒有任何合理的懷疑,便足以判處其謀殺罪名成立。 並引用「絲襪、光線、拼圖」三個比喻,解釋零碎的事物合併起來,便是一幅完整的畫。 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鑑證,證明了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 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鑒證,證明了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 相信對當年年僅十六歲的無辜受害者卞玉英而言,被殺人犯歐陽氏棄屍於日立牌電視箱中,被發現時全身赤裸、其乳頭被割掉、恥毛亦遭燒焦,死狀可怖及悽惨。 廿八年的監獄生涯,可以彌補一位今日可以是四十四歲中年的婦人卞女士寶貴的生命嗎?
歐陽炳強出獄: 【01百科】過百終身囚犯成功覆核 歐陽炳強、尹三龍變有期徒刑
被告歐陽炳強二十多年對外一直自稱無辜,1975年11月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按例判处死刑,但由于英国已废除死刑,因此当时港督特赦为囚禁終身直到终老狱中。 90年代初由于法例修改,终身监禁犯可有条件假释,欧阳炳强终于在1997年承认並申請假释,终于在入狱28年後的2002年獲假釋出獄。 歐陽炳強的妻子張金鳳多次為丈夫尋找大律師湯家驊抗訴,希望獲得脫罪的機會,官司打到了倫敦樞密院,但最後仍不成功。 此案至今仍有不少疑點,例如:紙盒上的指印不是歐陽炳強留下的;案發地點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紋;警方也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隨身物品。 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發現的269條纖維,只有其中7條與歐陽炳強衣服的纖維吻合。 1977年2月9日歐陽炳強被特赦,改為終身監禁。
- 她指,釋放歐陽炳強可能基於很多因素,如他在獄中的表現,但新案情相信是關鍵。
- 歐陽炳強呼籲青年人,做事要三思而後行,他十分羨慕現時年輕人可以接受正規教育。
- 兇徒以麻繩將屍體屈曲綑綁,放在紙盒內再棄屍街頭。
- 總督察貝亞在接受《香港謀殺案》一書作者訪問時披露,原來貝亞早推定歐陽炳強是意外殺死卞玉英,當年被告企圖觸摸死者,因其尖叫反抗而令他誤殺了她。
- 至於此次獲釋,他說:“不是每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都能出來,感謝當局恩賜,我會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