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盡責的律師還會去找出物業問題,例如業權不清、業主遺失重要樓契文件、未交管理費、管理費按金失蹤、未處理的物業問題等等,這方面亦是律師值錢的地方。 如果發現物業的問題嚴重,賣家到成交限期仍未能解決、或未能補交文件等等,買家就有理由即取消交易並取回全數按金,即「踢契」。 簽署臨約後,協調交易的角色,會由地產代理轉為律師。 買賣雙方需委託律師,由律師代為進行查冊、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打釐印等事項。
「臨時買賣合約」中,需要列出「賣方」即業主的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號碼,作為辨認業主的身份。 地產代理需在買賣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查核業主的身分證及土地註冊處記錄,以確保賣方為註冊業主。 樓宇買賣合約 若賣方是一間「有限公司」,則需要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出「有限公司」的名稱、其商業登記號碼、及註冊地址。 這是一份具有效力及具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買賣雙方必須依從。 以下連結介紹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的條款,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購買資格證明書」的申請人必須成為所購單位的業主。
樓宇買賣合約: 業主必須和買家坦誠的事
這意味丈夫除了要準備多一成首期之外,亦需要很高收入才能應付兩層樓的壓力測試。 在樓宇轉名的過程中,28Mortgage的經驗是奉勸業主一定要做好最壞或者換個説法,做好最萬全的打算,因爲人性還是多變的。 我們過去看過子女與父母反目或是夫妻離婚的個案多不勝數。 如果想確保受贈人不會收樓後隨即變賣,業主可以不完全轉讓出 100% 業權(如轉讓 70% 至 99%),對方便難以轉售。 超過90%以上的香港業主都以為可以自行訂立偏低樓價意圖避稅,不過稅局絕對有權在7年内重新評估物業價值再重新徵收印花稅。
預計全月錄3,500宗及290億元,將較11月的3,713宗及302.3億元,分別下跌5.7%及4.0%。 宗數將創2018年12月3,038宗後的近4年按月新低,金額將與2020年1月290.4億元相若,有望創近3年按月新低。 不算,雖然遺產繼承不涉及「代價」,但因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業權得到保障。 即使業主生前欠下巨債,而有關債務沒有登記於物業上,日後有關債主都不能將債登記在物業業權上。 雖然原先一方已回復首置身份,但如果再買樓,舊物業每月供款仍會計入供款入息比率(DSR)。 而且環聯信貸資料庫內仍會視舊物業為未解除的按揭,下一個物業的按揭成數便會扣減一成。
樓宇買賣合約: 簽署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
每日全球經濟受到不同環境因素影響,香港樓市依然穩固。 就算失業率飆升,要買樓上車的香港人依然要買樓。 有見及此,今日 ROOTS 上會 帶大家直擊比較 2023最優惠按揭利率及按揭回贈! 以後各位就唔再需要打電話問銀行,憑下列圖表便可得知如何獲得至平至抵至著數的按揭優惠。 除了定時定候提供最新的樓市、按揭相關資訊之外,作為數碼港成員機構的ROOTS上會致力透過創新科技為香港每一位解決按揭煩惱。
賣家可以在不抵觸租約的情況下出售物業,但必須注意簽訂租約時收下的按金。 為了避免日後承擔任何有關按金的責任,賣家可以作書面紀錄,把按金交給買家或退予租客。 正當市場認為「黃馮律師行」僅為個別事件之時,另一間律師行「王潘律師行」也爆出事故,其創辦人創辦人王光榮及總經理王德信,因為被廉政公署以涉嫌「套丁」被捕。
樓宇買賣合約: 【簡約公屋】港、九、新界位置! 申請資格及租金懶人包 (附影片)
假如地產代理或買方律師樓,於成交前10天仍未收到買方確認訊息,便會意識到買方有意撻訂,並且向雙方律師跟進。 為新購物業申請按揭時,不少銀行接受換樓客於取得按揭貸款後,才在短期內完成出售原有單位的手續,計壓測可豁免計算原有單位的按揭欠款。 假如換樓客想以「先買後賣」方式換樓,並退回印花稅差額的話,則須於簽立新物業的轉易契後一年內,出售原有住宅物業,出售物業的日期以臨時買賣合約計算,更多的例子可參考以下稅局的網頁。 這是最慣常的做法,買家在簽署合約後,直接把訂金透過支票或本票形式先託管在律師樓,該筆資金會存放於律師樓內,待律師完成查契及正式成交前才一併轉至對方的律師樓戶口,然後再進行放貸。
二手私人住宅方面,11月份暫錄1173宗,總值120.2億。 預計全月約有3000宗及300億,將較10月的3055宗及287.8億,分別按月微跌1.8%及上升4.3%。 登記宗數將創二十一個月新低,料繼續企穩在3000宗水平。 先前提到買家需要注意的買家印花稅 (buyer’s stamp 樓宇買賣合約 duty) 和從價印花稅 外,其實賣家亦需要留意額外印花稅。
樓宇買賣合約: 二手樓程序7:向銀行申請按揭:盡早辦理好防「上會」不成
不少撻訂個案會發生在一手樓花物業,主要原因現時買入樓花有分為「即供」及「建築期」樓花,後者在直接入伙才正式上會。 宗數將跌穿2016年34,657宗低位,有望創1996年有紀錄以來27年歷史新低,金額將創2016年2,372.1億元後的6年新低。 按月方面,12月份二手暫錄1,022宗及88.1億元。 預計全月約2,200宗及200億元,將較11月的2,159宗及195.4億元,分別微升1.9%及2.4%。 宗數及金額將創2013年9,753宗及922.72億元後的9年新低。
- 二手私人住宅方面,2022年11月份錄2193宗及202.2億,較10月的2220宗及188.0億,分別輕微下跌1.2%及上升7.6%。
- 另外,《稅務條例》第14條規定,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從而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潤,除由出售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外,均須課繳利得稅。
- 為了減少賣家在售樓時與買家在物業業權上有爭議,賣家應妥善保存過往的業權契據,例如是安放在銀行的保管箱或是家裏的保險箱,以免賣家代表律師需要以其他方式證明賣家擁有妥善業權。
-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合約,包含更詳盡的條款。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宅谷地產資訊網』只提供資訊媒介平台給予網絡使用者放盤或搜尋樓盤,資訊內容由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或由『宅谷地產資訊網』從其他參考資料或來源獲取。
樓宇買賣合約: 樓宇轉名要繳印花稅
二手私人住宅方面,2022年11月份錄2193宗及202.2億,較10月的2220宗及188.0億,分別輕微下跌1.2%及上升7.6%。 買賣連續五個月於2000宗徘徊,顯示二手市道持續低迷淡靜。 一手私人住宅方面,2022年11月份錄358宗及48.5億,較10月的697宗及72.2億,分別下跌48.6%及32.8%。
大型屋苑方面,7月份嘉湖山莊錄55宗買賣登記、沙田第一城錄47宗、美孚新村錄44宗及太古城錄42宗。 按月方面,6月份暫錄4619宗及400.2億。 預計全月錄6100宗及550億,將較5月份的7949宗及770.3億,分別下跌23.3%及28.6%。
樓宇買賣合約: 印花稅攻略:印花稅攻略:即睇印花稅計算方法、類型及繳交時間
這種做法可避免買家把訂金交予假業主,而假業主在收取訂金後逃之夭夭。 樓宇買賣合約 一手市場的律師行多數由發展商指派,會同時代表買賣雙方;二手市場則往往買賣雙方會有各自的代表律師,而合約則由買方律師負責登記。 至於二手市場方面,2020年承辦合約總值超過100億元的律師行有5家,市佔率20.4%,其中市佔率最高的兩間律師行「王潘律師行」及「黃馮律師行」正是今次風眼所在的律師行。
居屋業主在購入單位時是附帶若干轉讓限制和補價條件。 這些限制頗為繁複,並且會視乎單位由首次售出日起計的年期而有所不同。 樓宇買賣合約 自創行開始,本行至今已承做大量的二手居屋買賣,有豐富經驗協助業主處理該等程序。 客戶如有問題,可致電本行樓宇諮詢熱線,本行很樂意為客戶解答相關問題。 買賣雙方於臨時買賣合約後通常於十四天內,由賣方律師草擬正式買賣合約交予買方律師審核後,核對無誤後才簽署。
樓宇買賣合約: 樓宇轉名大法:內部轉讓 3 大竅門,慳稅慳到盡
當任何一方在臨約階段想終止交易,只需按臨約上的條款賠償便可。 一般的標準條款不外乎繳付雙邊經紀佣金、買方悔約的話賣方可直接殺訂、賣方悔約的話需向對方退還訂金,及賠償相等於訂金的違約金(即所謂雙倍訂)。 除非新購物業樓價較售出物業高很多,或細訂金額較多,否則撻訂也可平手甚至微賺差額。
地產代理一般可介紹相熟律師,收費視乎情況而定,約6,000元至10,000元不等。 解決方法:買家簽署任何買賣合約前,應向代表律師查詢地契續期的條款(如有的話),細心查明才決定是否購買。 解決方法:如果實地視察單位後,覺得負責銷售的代理所提供的面積資料有疑問,買家可向代理查明實用面積資料來源,若果是來自差餉物業估價署,問題不大。 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由於轉名的樓價由雙方自訂,轉讓價越低、印花稅越少。 但樓價不能偏離市價太遠,否則稅局有權於7年內,追討印花稅差價。
樓宇買賣合約: 相關連結
律師並會負責繳交印花稅、將合約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買方律師要審查業權是否完整等。 市場上買樓律師費的差異頗大,最便宜由三千元左右,至最貴逾萬元。 樓宇買賣合約 買方律師會向買方解釋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然後買方簽署一式兩份的合約,並以銀行本票或其代表律師事務所簽發的支票繳付「大訂」。
樓宇買賣合約: 業主要留意關於樓宇轉名的5種稅項
所以,想做轉名的夫婦可先到律師樓簽買賣合約,繳交印花稅,律師樓會將合約註入土地註冊處,然後可以把成交期定得很長。 這樣一來,雙方在法律上便成功轉名,但要很長時間以後才正式完成,物業狀態就變成了「待簽轉讓契」(pending assignment)。 在這種狀態下,任何一方皆不能賣樓,因為買賣交易尚未完成。 這種做法既可以令其中一方回復首置身份,亦可以避免另一半賣樓,雙重保障。 至於按揭貸款款項部分,銀行會在成交日前把貸款金額交予律師,再由律師向賣方繳付樓價,整個過程買方不會收到任何款額。 買方的律師轉賬予賣方律師,然後賣方會經地產代理或親自把鎖匙交予買方,二手樓程序交易最終完成,買方便可以收樓。
樓宇買賣合約: 土 地 登 記 冊
於簽訂臨約後,買家可選擇單方面撻訂,但至簽正約後,理論上則不可單方面撻訂。 所以建議換樓人士,宜於售出物業簽署正約及收到大訂餘額後,才簽署新購物業的臨約較為穩妥(下圖)。 萬一遇上買方撻訂的情況,更可淨袋售出物業的細訂,並重售單位。 以「先賣後買」形式換樓,賣出唯一住宅後才買新住宅(兩者均以簽訂臨約日期計算),便不用繳付15%從價印花稅,只需要繳付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
雖然臨時買賣合約已是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但它只有一些基本條款,對雙方(特別是買方)之保障實在有限。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去草擬,正式合約會包含更詳盡之條款並用作取代臨時合約。 但如雙方未能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例如他們未能一致同意正式合約的所有條款),他們仍會受臨時買賣合約約束。 買樓時牽涉很多文件,而一般會經律師處理的文件有三份,包括買賣合約、樓契及按揭契。
2022年1月第五波疫情爆發,隨後疫情持續嚴峻,政府數度收緊社交距離措施,樓市氣氛明顯轉淡,買家減慢入市步伐,導致第一季登記數字回落。 如果本身按揭由丈夫供,妻子無入息,透過延遲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丈夫可繼續供按揭,直至妻子有穩定入息後,才正式完成轉名手續。 對於要做樓宇轉名,同時想重做按揭的業主,當向銀行申請按揭時,銀行本身就會委託幾間公證行為物業估價,不同公司的估價或有出入。
,當然視乎物業價格、以及物業成交的複雜度,價格可能會再上調,但總計來說,仍然比起代理佣金相宜。 所選擇委託代理只代表你,還是同時代表你和置業人士,若是後者,該代理須如實告知雙方,並向雙方披露從另一方收取的佣金數額或比率。 【低息時代】美聯儲利率不變 對香港按揭有何影響? 美國聯儲局今晨宣佈維持低息政策,政策制定委員會一致決定將短期利率目標區間維持在0至0.25%不變,議息結果對香港的按揭帶來甚麼啟示?
樓宇買賣合約: 樓市資訊
債 權 人 通 常 會 將 押 記 備 忘 錄 等 文 件 註 冊 在 土 地 登 記 冊 。 然 而 ,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 有 關 文 件 未 必 已 在 土 地 註 冊 處 註 冊 。 業 主 在 出 售 物 業 時 , 有 責 任 證 明 其 物 業 沒 有 任 何 欠 款 。 因 此 , 買 家 應 要 求 業 主 提 供 該 等 費 用 的 最 近 期 單 據 並 加 以 查 核 。 如 未 能 取 得 有 關 單 據 , 買 家 應 向 管 理 公 司 和 差 餉 物 業 估 價 署 查 核 。 如果是近親之間的內部轉讓,稅局一般會視之為資產處理,可獲寬減印花稅,例如以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計算,亦可豁免額外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