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想補充一點,大家都要留意在法律上,業主是否回復首置身份是以臨約訂立日期計,而不是成交期。 在稅局的角度是不理會甚麼時候完成轉讓契,訂立臨約當天便是轉名之日。 樓宇轉名沒有明文規定的實際期限,所以有些業主會無限拉長轉名期限以確保另一方不會即時出售物業,主要還是給自己一個保障。 不過如果在物業還沒正式甩名,供款人已經向銀行提交第二個物業的按揭申請,銀行在計算壓力測試時會連原本物業的按揭也一同計算,供款人必須有足夠的收入證明才可以通過銀行的審批。 買樓印花稅是依物業售價或價值來計算,而一般物業售價是由買賣雙方商議而決定。 不論是內部轉讓或是送契樓,稅局都會追討有關稅項。
政府又說,為了核實是否代表自己行事,稅務局可要求他們提供進一步證據,例如購買物業的資金來源,以證明其在交易中是代表自己行事。 可以既話唔落,因為第時買第二層既話,可以用佢個名,咁就可以當首次置業,交少好多稅。 如果現在呢個物業加名,第時又轉名,呢個動作都會當一次買賣,除時要比幾十萬。 因此如果有諗過以後買多層,現在最好唔加佢名。 除由股票經紀所發出並加蓋印花的有關在聯合交易所成交的股票交易成交單據外,所有須要根據《印花稅條例》加蓋印花或加以簽註的文書,都不可以電子方式訂立或簽立。
樓加名: 夫妻甩名 近親轉讓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業主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內部轉讓售價。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樓加名 在收費上,我們是力求透明和經濟實惠,在服務質素上,我們亦力求做好,每件案件,必定有負責律師,兼且隨便可以聯絡得到。 可以,例如加入兒子的名字也可以,但如果涉及按揭,銀行就會要求重新造按揭契,因為業權持有人改變了。
恩分格於11月向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質疑房委會之政策歧視他與伴侶的性傾向,違反香港《基本法》與《人權法》當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原則。 加名要付印花稅,但和私樓加名不同計算方法。 私樓加名的印花稅是自己定樓價,然後用樓價的一半去計算印花稅。
樓加名: 申請除名:業主配偶不得删除戶籍
日後丈夫將所佔有一半業權轉至妻子名下,妻子是可以申請高成數按揭,以套現現金。 相對於單名買入物業,由於聯名買樓是會計算二人的入息,對於入息較低的上車客而言,會較易通過壓測。 至於如果日後想買第二層物業,更可以透過近親轉讓,將原有物業按揭重造套現,以取得買入第二層物業的首期。
申請手續請參閱《加蓋印花的程序及 註釋》〝集團內部寬免〞。 最近多個新盤開賣,准買家們需留意:一手物業與二手物業置業流程各有分別,大家入票前應充分做好4大準備功夫,確保職業之路暢通無阻。 如果法庭認為轉讓物業的價值超過妻子有權獲得的總額,那麼妻子可能要向丈夫支付一筆款額作為補償。 如妻子不能作出所需補償,則物業仍可轉歸妻子名下,但丈夫仍可用類似按揭之形式保留他在物業的部分業權,他的權益可以按一筆款額或業權的某一百分比計算,而有關業權可於日後套現。 以轉讓為例,假設子女會和妻子同住,在經濟上可行的情況下,法庭通常會將婚姻居所保留給妻子和子女而不是給丈夫,以維持子女現時的生活狀況。
樓加名: 銀行加按息死線前 上車客如何「達陣」享低息?【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按保可從查冊中得知,稅單的通訊地址是配偶名下的物業。 完成甩名後,最快3個月後可以轉按到新銀行,用高估價盡套。 儘管3個月便轉走須歸還現金回贈給舊銀行,但新銀行亦有現金回贈,因此總共只須付數千元律師費。 如是2轉1甩名,每份都是50%業權,印花稅以樓價一半計算,稅率可參考上述稅表。 如果是3轉1,每人業權是1/3,印花稅便以樓價的2/3計算。 不可行,如重覆轉名避稅操作,尤其短時間內進行,稅局會以「不代表自己行事」為由,追收15%印花稅的差價。
198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間的印花稅率以下連結載有計算由2010年4月1日起買賣或不動產轉易契的印花稅例子及常見問題。 部份銀行會提供存於服務,每年大約收取3,000-4,000元,其最大好處是遺失樓契的機會不大,但付費卻相對地高。 而且因普遍律師及銀行對現契樓也有較大戒心,擔心有假業主的問題,若一直存放於銀行則予律師及銀行有較大信心。 對於部份已經沒有按揭在身的業主,其樓契則需要自己選擇存放的地方,部份會選擇直接存於於家中。 但最大壞處是,若果一時忘卻存放的位置,萬一單位發生家居意外,如火警導致室內物品付之一炬,單位便會失去了樓契。
樓加名: 按揭‧轉按‧贖樓(優惠: 包按揭契‧贖樓契)
照顧者可申請暫准居住 本報向房屋署查詢,過去五年公屋轉名或加名的申請個案,署方回應指,並無相關統計。 但按現行政策規定,轉名須按俗稱「富戶政策」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凡全家總入息不超逾公屋入息限額兩倍,可獲批繳交原有租金;如入息為兩至三倍者,可獲批繳交倍半租金,另加差餉的新租約;而入息超出三倍,而資產不超出者,則需繳交雙倍租金,另加差餉。 若住戶有照顧戶主的需要,或須依靠戶主,可申請親人有條件暫准居住。 申請人需提供有效文件證明雙方關係,並須每六個月申報居住狀況。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不可行,稅局發現後,會以「一系列交易」為由追收印花稅差價。 如分兩次進行,每次甩1/4,每次印花稅將跌至100元(因每次的業權等值是200萬)。 如作相關操作,稅局或會質疑分批甩名動機,一旦稅局不接受業主的解釋,就會追討印花稅。 如兩間物業的成交日期不是相差很遠,亦不需透過按保敍做高成數按揭,銀行可以只計算新物業的壓力測試,意味未甩名物業的每月還款,不需計入DSR及壓測內。
樓加名: 物業「一變二」簡易操作
即使出現財政壓力,陳家強亦預期預算案加稅的機會不大,又強調加幅不大也會造成衝擊,所以不建議加稅。 他相信政府還有能力維持目前支出,但要平衡控制開支,把錢用於經濟發展以及民生事宜。 他亦提到,如何幫助香港發展經濟,認為除了吸引高端人才外,亦可從年輕人入手,將香港打造成國際化和有活力的地方,吸引他們定居。 不過,疫情後經濟面對很大挑戰,相信應該減少「派錢」,以平衡開支。 政府將在本周三公布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多名官員均已表示經濟環境不明朗,有千億財赤要「睇餸食飯」,未有正面回應派錢訴求,屢吹「淡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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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加名: More in 按揭指南:
當照顧或依靠戶主的條件不再存在,有關人士須於三個月內遷出。 坊間有傳以送贈樓契的方式轉贈甩名,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送贈樓契亦需繳付印花稅,而物業未來五年內,大部分銀行都不願意承造按揭,因此一般都不會採用。 事實上近親(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之間甩名買賣,就算授方持有另一物業,亦不需要繳付15%額外印花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政府的額外印花稅,即三年內轉售物業的俗稱「罰稅」,在近親轉讓之中亦不適用。 舉一簡單例子,三兄弟共同擁有一個物業,大哥甩名將三份一業權轉售二弟,二弟隔天再甩名將三份二業權全數轉售三弟,二弟亦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經指定律師樓安排下,律師會準備贖契文件交由銀行簽署,確定業主已還清所有按揭貸款,並將之註冊到土地註冊處中,之後再向銀行索回樓契。 一般來說,由處理文件、註冊、至完成贖契需時三至四個月,而費用約為二、三千元。 樓加名 另外還要一提,並不是全部律師行也可進行贖契安排,在委任律師協助前,也需要先向銀行查詢該律師行是否被認可辦理贖契手續。
樓加名: 香港證券的轉讓
如其成交價嚴重偏離市價,不經代理交易,亦有機會被銀行視作送契。 當遺產物業轉名至繼承人後,律師樓會把死亡證登記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 樓加名 樓加名 除了以上做法,倘若夫婦沒有子女,最好持有100%業權的妻子寫一份遺囑,以防一旦發生不幸事故,單位可以歸由丈夫擁有;否則妻子的近親便有權分家產,也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爭拗。 公屋申請者由提交申請至簽訂租約當日均須符合入息及資產資格。 如果物業本身有按揭,甩名便要重新申請按揭。 如果本身按揭由丈夫供,妻子無入息,透過延遲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丈夫可繼續供按揭,直至妻子有穩定入息後,才正式完成轉名手續。
- 不同銀行對物業的估價一般有會上下浮動5%-10%。
- 完成業權轉讓(「除名」)之後,該人士就可恢復首置身分,若之後再買物業,可節省高達15%的「辣招」稅。
- 香港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警告,這項判決有可能讓社會「誤會」香港已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 如果轉名雙方是近親關係,則可獲豁免SSD, 但需要在成交前提供關係證明,比如出世紙、結婚證書等,也需要在律師樓宣誓,可能產生額外律師費用。
- 買樓人士除了以個人名義買入外,亦有不少會與親人聯名買樓。
- 但未補地價居屋或公屋加名,樓價是稅局定,因此是稅局直接決定印花稅應交幾多。
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人將獲0分,19歲獲9分,20歲獲18分,每一歲加9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369分為止。 樓加名 年長戶主可為一名成年子女加名,但若加入該成年子女,便不得加入其他子女;而獲加入戶籍的成年子女,亦需要簽署承諾書照顧年長父母。 但要留意,擬加名的成員的入息及資產亦會計入申請,因此要確保整體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仍然符合申請資格。
樓加名: 成交前改名,需要再付印花稅
納稅人可以在交易取消後兩年內,填妥表格IRSD125,向印花稅署署長申請退回已付的印花稅,申請是否獲批由印花稅署決定。 近親的定義通常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而近親轉讓就是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近親,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不少人在買樓後,會透過內部轉讓的方式,來避免購買第二層物業時的印花稅開支,或增加按揭成數,而「近親轉名」就是其中一個合法的途徑來節省稅項。 究竟「近親轉名」如何操作、對印花稅和按揭有甚麼影響? 現時本港購買新物業的買家均需支付從價印花稅(雙倍印花稅),稅率為樓價的15%,不過首置人士則可獲豁免。
樓加名: 近親例子
另外,若以「送贈契」形式作轉讓,銀行也會有很大戒心,因為擔心轉名或除名是為了為破產準備,而作出的資產轉移。 在《破產條例》下,債權人可以追討破產人士因避開破產,而作出的資產轉移,追討時間可以由破產日期計起前五年,故銀行對於「送贈契」物業有可能在五年內也不會批按揭。 假設二人買入物業後,其中一人希望再買入第2個單位,便要面對雙倍印花稅(DSD)。 當簽署「買賣協議」期間,如果已經擁有香港其他住宅物業,不論任何價格的物業也需要繳交15%稅項。 另外,「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更需要下調,第一個物業只需60%,但第2個物業下降至50%,在要求更為嚴格下,申請人未必可通過壓力測試。 一對夫婦買樓,是否聯名置業從來都是一個大議題。
樓加名: 公屋加名配偶: 查看完整版本 : 請問結左婚係咪一定要加配偶名?
期後買賣雙方需根據合約列出的成交期,在指定期內簽定「轉讓契約」完成交易。 因此,成為業主的第一步,就是要認識「臨時買賣合約」。 不過他又提醒,稅務局有可能就上述兩大「奇招」﹙「成交價」過低 及「斬件」甩名 ﹚,懷疑相關人士並非「代表自己行事」。 翻查資料,目前印花稅署要求有關的購買人或承讓人作出法定聲明,確認他們在有關交易中屬「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並非在交易中代表其他人行事,以獲得有關的買家印花稅豁免。 所謂「內部轉讓」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甩名」(或稱除名),即將聯名擁有的單位,改為一人擁有,例如夫婦共同擁有的單位,丈夫「甩名」後由太太獨自持有。 樓加名 另一種是「轉名」,例如丈夫將個人名義擁有的單位,轉給太太個人擁有。
樓加名: 按揭律師費 $4500
雖然物業交易不涉及交易價(因為是『$0』),但印花稅會由稅局重新評估市值作收取。 所以,這個物業5年內是沒有銀行願意按揭的,印花稅也會經由稅局以市價擬定。 所以,想做轉名的夫婦可先到律師樓簽買賣合約,繳交印花稅,律師樓會將合約註入土地註冊處,然後可以把成交期定得很長。 這樣一來,雙方在法律上便成功轉名,但要很長時間以後才正式完成,物業狀態就變成了「待簽轉讓契」(pending assignment)。
詳情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 – 以電子方式登記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 U3/SOG/PN08B ] 。 稅局以第一份買賣協議時間為準,在簽署臨約時,臨約就是第一份文件。 簽訂臨約後的30日內必須交印花稅,一般在第一份文件簽署時,律師就會要求業主先放下印花稅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