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師兄講,仍然係比最低稅果個rate,因為是直系親屬轉讓,無論買家持有多少個物業在手,買家都是按最低稅率付印花稅, 而不受15%辣椒影響,有錯請指正。 最後,政府須增聘人手,加緊抽查首置成交是否符合以上條件。 無疑,此舉須耗費一定公帑,但政府本就有責任監察政策運行,若能阻截避稅,實無浪費可言,更何況政府每年印花稅入豐厚,相關部門絕對可自負盈虧。 當然,也許有人會覺得以上措施過於嚴厲,我們不排除日後樓市降溫,相關措施有放寬空間,但樓市屢屢破頂,非常時期要用非常手段,在這階段辣招實在宜緊不宜鬆。 目前稅務條例沒有規定業主進行近親轉讓後須隔多久才能重覆操作,理論上業主可重施故技,不斷回復首置身份置業、避稅。 先等銀行批出按揭再委託律師樓處理程序可以避免先交律師費但銀行唔批按揭風險。
今文ROOTS上會就會帶大家細看今年有機會推售的各區新盤! 元朗站提供 939 伙的 The YOHO Hub C 期、錦上路站 680 伙的柏瓏III及輕鐵天榮站的 1,393 伙將會是今年的重頭戲。 具備北部都會區概念的項目都有約 10 個項目,接近10,000伙。 當中屯門 NOVO LAND 第 2A 至… 另一方面,有別於外國,香港不設遺產稅,遺產繼承亦可免繳物業印花稅,但有例外情況。 若遺囑已訂明某物業以指定比份分給各名子女,在處理遺產期間,個別子女想放棄繼承權,並把相關資產以「家庭協議」方式轉予其他繼承人,便會構成業權上的轉讓而需要繳付印花稅。
業權轉讓印花稅: 住宅放寬按揭成數 (一) 至 (四)【星之谷專欄 ̵…
如果你買物業時,名下已承繼此長命契物業的話,則失去首置稅務優惠,取而代之則需要支付樓價15%之稅款。 曹德明又說,若果「聯權共有」持有人賣樓,無需所有人一同簽合約,只要有任何持有人簽合約,以及代簽,買賣便告完成。 若果想賣樓,「聯權共有」需要所有持有人同意;「分權共有」是任何一個人想賣樓,但若果其他人不願意,於是唯有按照自己所佔有的比例售出物業。
- 如果你本身已擁有一個物業,又想再買多一個物業作投資或收租之用,你就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當中較高的稅率,即樓價的 15%。
- 舉一簡單例子,三兄弟共同擁有一個物業,大哥甩名將三份一業權轉售二弟,二弟隔天再甩名將三份二業權全數轉售三弟,二弟亦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 但留意,如過份低於市價,稅局也有權追回差價,而且如內部轉讓代價低於市價超過2成,很難搵銀行做按揭。
- 在此有必要提一提,如果業主轉名或甩名至另一位近親,最好以買賣方式進行,不要以送贈方式進行,否則會被視為「送契」,不能做按揭。
-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請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 業權轉讓印花稅 業主的責任和義務通常受公契監管,公契對所有業主都具有約束力,同時,建築物管理條例亦然。 這類建築物的持有權是以不可分割業權份數來表述的,而業主則擁有單位的獨有管理權。 遺產規劃:當物業聯名契約的其中一名業主去世,業權會自動轉移到另一方手上。
業權轉讓印花稅: 公屋轉名印花稅: 重點1: 繳交「額外印花稅」的三大條件
據現行慣例,土地都是根據批地條款批出,代表租契受特定條款限制。 當承租人能按照協議履行條款(一般指大廈落成)並得到由政府發出的合約完成證明書(又稱「完工證」或「满意紙」),租約視為法定生效。 以往有不少租約的合約年期長達九百九十九年,但現在普遍都只有五十年。 2019年9月20日 業權轉讓印花稅 – 雖然近日香港樓市受到不確定因素打擊(本地政治事件及貿易戰因素等),但影響並非如一些報道描述得那麼嚴重。 今年8月住宅物業銷售數字按月下跌15%,較去年同期亦低約15%。
所謂關鍵成員,是指除業主以外,填報在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申請表格內,使符合申請所需資格的成員。 關鍵成員的身分,會在接受申請時於申請表格作出界定。 除上述轉讓業權的手續費外,業主並須繳付一切有關轉讓業權的費用,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如適用)、厘印費及簽契費等費用。 轉讓同意書只有一年期限,所以必須盡早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業權轉讓印花稅: 物業轉名手續
如物業是在2010 年 11月 20 日至 2012 年10 月26日期間取得。 如想獲得更多有關商用物業租賃的資料,請參閱刊登在我們網站上的「香港租賃法例和實踐(商用物業)」一文。 一般來說,由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該日計起,除非合約內另有訂明,物業風險就轉移到買家身上。 因此,買家應該確定在簽訂日期後有足夠的保險保障物業。 如果臨時買賣合約不具法律約束力,買家需承受的風險就限於失去簽訂正式合約前的訂金,所以大多數買家只會在簽訂正式合約後投保。
如果物業本身有按揭,「甩名」後要重新申請,兩者可同時進行。 按上述例子,如果夫婦持有聯名物業,只要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約)後,丈夫把一半業權「甩名」給太太,然後到銀行申請按揭,待獲批並簽署貸款信後,才到律師樓辦理手續及繳付印花稅。 另外,祖父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當近親論。 簡單例子1:A已有住宅物業,再向B買入另一住宅物業,樓價600萬,印花稅為600萬x15% = $90萬。
業權轉讓印花稅: 獨家A.I.按揭評估
雖然係近親轉讓,但係就算是夫妻轉名銀行會視作一般買賣去做。 另外,轉名例如夫妻轉名後有需要為買方申請銀行按揭的話亦不能將轉讓價壓得太低因為銀行有機會拒絕該按揭申請。 我們建議先向相熟按揭顧問幫你為物業向銀行估價。 找出估價最低的銀行後以該價訂立為買賣價後再向該行申請按揭。
而在按揭上,此類操作有不少地方要留意:如交易需要借取按揭,A、C作為業主,不論業權比例,都要一起申請按揭。 一般情況下,會以A、C的收入、負債總額計算壓力測試。 極端情況下,如果C有不願向家人披露的其他債務,便可能因為未能符合供款與入息比率的要求,而未能取得按揭。 一般新盤發展商會要求,中籤揀樓者,全部都要名列臨約。
業權轉讓印花稅: 近親轉讓後可申請按保
然而,若果任何人純粹使用物業文書以查證該物業的業權,則不會被視作須負上法律責任繳付印花稅。 業權轉讓印花稅 業權註冊制度並不能確定該文件是否準確,亦不能保障物業合法持有者或受抵押者的權益。 如註冊程序在物業轉讓後三十天內完成(按文件上的註冊日期為準),申請人就擁有優先買賣該物業的權利。 這個制度並不完善,例如要搜尋某天的註冊紀錄,你不會知道該文件的優先處理權是否已經被他人佔據。
一般買賣律師費視乎樓價,不過費用平均約$7000-$15000。 業權轉讓印花稅 不過,債權人只能在5年內向原業主追討舊債,故銀行多拒絕為年期少於5年的「送贈契」單位提供按揭,多於5年的「送贈契」單位就不被規範了,現時有個別銀行願意為超過5年的送贈契提供按揭。 「分權共有」是指多於一人按照某一比例擁有物業的業權,比例由持有人協定,可以各佔一半,或是八二比例不等,其他人沒有自動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業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