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通知期20249大伏位!(小編貼心推薦)

這項安排是入境處不斷致力重整業務流程以簡化工序和提高效率的措施之一。 兩個月通知期 申請人可通過投遞或郵遞方式或在網上遞交申請,無須在本處辦事處等候辦理申請。 市民亦可通過經「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fdh)查詢申請狀況、遞交補充文件和通知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等。 過程中無需親身到入境處辦事處辦理有關手續,既方便又省時。 僱主及其外傭雙方均可根據合約的規定,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在合約屆滿前終止合約。

例如,A僱員在「通知日」前的每月平均薪金為 $20,000,他的通知期為 1 個月。 因此,計算他的代通知金:$20,000 x 1個月=$20,000。 關於甚麼構成「業主合理滿意的程度」是沒有明確的指標(這表示相當主觀和任意的標準)。 對於租客來說,交付「空殼」的責任往往是繁重而昂貴的。

兩個月通知期: 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又有網民建議樓主可以找找Email或WhatsApp記錄有沒有「清假」、「交接」等字眼,作證據指經理其實知道樓主要辭職。 獲得及時合理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是僱員應有的權益。 無論是聘請臨時員工、兼職還是全職員工,HR都應該制定一份全面的僱傭合同保障公司及僱員的權益,為保留或淘汰該名員工做好兩手準備,同時應符合香港《僱傭條例》,避免勞務糾紛。

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 合約第4條列明,合約第4及4條為入境事務處准許傭工來港履行合約時所施加的逗留條件的一部分,並訂明違反逗留條件可導致該傭工及/或其教唆者遭受刑事檢控。 到了「出bonus」的4月,不少打工仔紛紛計劃領取了bonus後辭職,然後找尋更好的工作,這也是人之常情。 不過,此時打工仔便需要留意離職通知期,以確保新公司的上班日子不會跟舊公司重疊。 所以,接下來我們會簡單介紹計算通知期的注意事項,讓大家離職時能準備充足。 根據入境事務處的資料,如果勞資當中任何一方不希望與對方續約,只需要繼續勞資關係,直到入境事務處發予外籍家庭傭工工作簽證的合約到期日為止。

兩個月通知期: 租約範本

僱主須要在申請表格ID 988B第三部份「住戶資料」內聲明住戶每月平均入息不少於港幣15 , 000元(以聘用一名家庭傭工計算)。 你可以把申請文件放入設於香港灣仔入境事務大樓3樓外籍家庭傭工組的投遞窗或把申請文件郵寄至外籍家庭傭工組,或經「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fdh)在網上遞交申請。 當僱傭合約終止時,外傭僱主須向外傭支付工資,以代替其每工作滿1 2個月可享有但未發放的年假。 此外,在每一個假期年(即外傭開始受僱後每1 2個月的一段時間)內,如外傭已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 2個月,外傭可享有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合約提早終止後,外傭只可在香港逗留不超過兩星期。 如外傭在逗留期限過後仍未離開本港,即觸犯違反逗留條件的罪行。

兩個月通知期

處理明快是好事,彼此不拖延,企業節省人事成本,求職者節省時間成本,雙方都有利。 小公司用人,新人在第一星期便已直接上火線,一翻兩瞪眼,能不能適應在前兩個星期立見分曉。 兩個月通知期 兩個月通知期 大公司用人,緩衝期拉得較長,新人有充裕時間適應,第一個月是訓練期,第二個月是見習期,第三個月才是真正的試用期。

兩個月通知期: 公司

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3條列明,外傭須於合約內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和居住,合約第4條並列明,外傭只可執行合約附錄” 住宿及家務安排”所載的家務。 僱主住址是指在一個地點的單一居所,因此僱主不可在合約內填寫其他住址。 另外,你也可以掛號方式郵寄申請書,入境處會把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當作申請日期。 假如經雙方同意,外傭跟隨僱主到外地旅遊,僱傭雙方應留意,他們必須遵守所到國家/地區的簽證規定、法律和法規。 網民:大部分公司都係咁樣,無正視問題,無用嘅行政手段只會令問題更加惡化,又係敗喺有權但無用嘅人手上,大家明嘅。 Bowtie (「保泰人壽」)是持牌人壽保險公司及香港首間虛擬保險公司,致力於填補健康的保障缺口。

只有在僱主未能馬上作出此項安排的情況下,傭工才須申請延期留港。 入境事務處處長負責根據指南所載的資格準則,評定申請人是否合資格。 被評為不合資格的人士,可循書面通知所述的渠道要求重新評審。 終止合約時,雙方都需要給予對方適當嘅通知期(Notice period),而如果比原定通知期早走,就稱之為Short notice。

兩個月通知期: 解僱員工時如何計算通知期及代通知金?

如他/她欲繼續在港擔任傭工,須申請入境簽證,以便來港開始履行新合約。 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所有申請續約的傭工在申請獲批准後,會獲發給簽證。 倘僱主可以讓傭工回國度假,傭工便毋須申請延期逗留。

  • 如果租用單位屬於地產代理租盤,就要另外預備半個月租金,作為代理佣金。
  • 登記冊可備存於公司的註冊辦事處或《公司紀錄(查閱及提供文本)規例》(第622I章)訂明的地方(第641及648條)。
  • 如他/她欲繼續在港擔任傭工,須申請入境簽證,以便來港開始履行新合約。
  • 僱主須按照僱傭合約中” 住宿及家務安排”內訂明的標準,為外傭提供免費住宿。
  • 換言之,員工遞信後,即使還有年假配額,也不能申請放取。
  • 申請人須於緊接繳費日的兩個工作日後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領取「電子簽證」。
  •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3條,外傭必須在合約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及居住。

然而,在訴諸法律前,高度鼓勵組織先主動聯絡員工了解其情況,並主動解釋對方行為已涉及違法,了解雙方能否就離職安排上作溝通及協啇。 如已提交ID 407G通知入境事務處更改舊合約住址,則無須遞交新住址證明。 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亦可使用夾附於申請結果通知書的《一般繳款單》繳費。

兩個月通知期: 組織作為僱主常會忘記的事 (下)

而在試用期一個月后、或無試用期、或試用期后,當僱主或僱員想終止僱傭合約,則需要給予對方不少於7天通知期或相應代通知金。 《僱傭條例》規定,勞資雙方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通知期法例從來並不否定當中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病假、經僱主同意下的缺勤。 又,根據《僱傭條例》第6(2A)條,年假是不能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內。 就提供公司紀錄文本方面(只限新條例相關條文訂明提供公司紀錄文本須受根據該條例第657條訂立的規例所規限的情況),有關規定主要關乎兩大要素,一是回應要求的時限,二是要求提供文本者所須繳付的費用。

兩個月通知期

如果只是個別員工離職,企業或可歸咎該員工有問題,但若僱員流失率高企或出現離職潮等情況,企業不能只有「我從來沒有錯」的嘴臉。 兩個月通知期 租屋雜費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由業主或租客支付,但大多數業主都有個共識,就是管理費由業主支付,因拖欠管理費的話,管理公司只會向業主追討。 如果租用單位屬於地產代理租盤,就要另外預備半個月租金,作為代理佣金。 兩個月通知期 若果想租村屋,有不少租村屋的佣金是一個月租金。 如果不想付租屋佣金,可以找業主自讓租盤,直接聯絡業主睇樓,省卻佣金的費用。 一般來說,租金包含管理費和差餉,而水電煤並不是包含在內,故要留意租約是否列明。

兩個月通知期: 試用期首月

一般來說,你吩咐外傭帶所需的日用品到醫院探望母親是可以的。 假如外傭在醫院擔任這類額外職責時受傷,僱主本人亦可能要面對僱員補償或普通法索償。 在這種情況下,標準的保險單所提供的保障不一定適用。 外傭只可在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3條訂明的僱主住址執行家務。 指派外傭到安老院工作不能視作真正的家務工作,因此不在允許之列。

如果外傭犯下嚴重錯失,僱主有權不給予通知及代通知金補償,單方面即時終止合約。 不過假如離職通知期是以日數計算的話,則可考慮不將通知當日包括在內。 假如員工沒有試用期,或是屬非連續性合約,並已完成試用期,那就要根據雙方所議定的期限作為通知期,而代通知金計算方法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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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須確保已填妥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申請書和入境簽證申請書,並夾附所有證明文件,包括已填妥的合約(若有需要,應由有關的領事館公證作實)。 兩個月通知期 如上述兩份申請書缺少任何一份,又或欠交任何所需的證明文件,入境處都會退回申請書,直至僱主重新遞交全部申請書和所需的文件後,才會處理申請。 對於某一項活動/情況是否構成傭工違反逗留條件,以及個案是否涉及其他人協助和教唆,須視乎個別個案的所有情況而決定。

易通行隧道費服務商回應指,已為車種貼售賣機及客戶中心補充車種貼,同時在各個客戶服務中心加派人手進行分流,協助市民辦理登記及開立戶口等手續,盡力提供服務。 運輸署推出的「易通行」不停車繳費系統實施在即,所有人手收費亭及「快易通」車道將會取消,其中青沙管制區將會在本月26日率先實施。 由於申請人數眾多,運輸署的「車輛貼」似乎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不少車主都反映申請了「車輛貼」,但遲遲未收到。 軟銷攻勢一浪接一浪的屯門兆康NOVO LAND 2B期,有望下周上載樓書。 新鴻基地產副董事總經理雷霆表示,該盤的銷售籌備工作已屆尾聲,目前已萬事俱備,計劃下周開放示範單位及公布價單,很大機會本月底前開售。

兩個月通知期: 【薪金比較】女朋友人工高過自己會唔會好自卑? 網民:錢唔係衡量人嘅標準

一般而言,租客沒有責任將物業「改善」至比租賃開始時更好狀態的程度。 此外,物業可能因老化和正常使用而導致的正常損耗是可以預計的,業主在交收時可能必須合理接受這些正常損耗。 也聽說過一些公司和僱員商討縮短通知期,遇到這種不是依據原來合約所制定的臨時措施,最好還是先詢問勞工處的意見,避免以後因為這些承諾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請於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到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3樓外籍家庭傭工組領取「電子簽證」。

兩個月通知期: 通知期以日或星期為單位︰

以上文字,也就是說,一份僱僱條件的表現,不一定只限於入職前簽訂的書面僱傭合約,入職後來的任何通告、信件、任何口頭通知及或「俗成習慣」均屬有效一部分。 若通知期是以日計算,可由通知當日計起,照數日子,包括假期及休息日。 但有時為免爭議(例如臨放工時通知,未足1天),可以通知後第2天開始計算。

兩個月通知期: 處理衝突

而且,查册可以知道物業是否有非法僭建等任何釘契問題,因一旦物業出現上述問題,雖然租客不用為此而負上法律責任,但屋宇署可能會發出清拆令,屆時租客有機會被迫走。 這樣做,可以讓租客了解物業情況和細節,總好過單憑網上圖片或影片去了解。 Son姐認爲網民建議放低辭職信後拍照作證據地做法「低能」,「你影封信内容係咩嚟?係恐嚇信都得㗎喎!」所以其實不論是因何原因辭職,辭職信都應該面對面交給對方,之後再Email電子版給對方。 若無論如何都不想親手交給對方,亦可以直接用Email辭職。

傳閱可以印本形式或電子形式,或在網站上提供有關文本的方式作出(第553條)。 成員可就被提出的書面決議表示同意,並採用印本形式或電子形式把有關決議送交有關公司(第556條)。 無論是哪個國家,勞工法裏都大同小異的有一條關於通知期的規定。 而這個通知期根據公司的要求來決定長短,短則一個月,長則三個月以上。 近日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發文,抱怨公司的通知期礙着他找新工作。

兩個月通知期: 支付管理費及租屋雜費

一旦租户不經這位代理租住相關單位,需向原代理賠償佣金。 正如買樓一樣,物色合心水的租盤,來來去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租金、地區、交通、附近環境、配套設施等。 當然,世上沒有十全十美,不同租盤都有優點缺點,視乎如何取捨,以及自己需要。 現在揾租盤,可透過網上搜尋業主自讓盤,和地產代理租盤。

至於與這項變更有關的過渡性及保留安排,請參閱附表11第116條。 根據第584條,公司可使用令該公司身處不同地方的成員能夠在成員大會上聆聽、發言及表決的任何科技,在兩個或多於兩個地方舉行成員大會,但須受公司章程細則的條文規限。 公司註冊處並沒有認可特定的瀏覽器或建議使用哪一個瀏覽器。

兩個月通知期: C. 終止僱傭關係及所需之補償

提出書面決議的成員,可要求該公司在傳閱該決議的同時,傳閱關於該決議的標的事宜而字數不多於1 000字的陳述書 (第 551條)。 有網民覺得不少公司也要考慮要不要等一個月,更別提三個月之久了。 而且通知期是找工作的一大難關根本就是常態,樓主又沒有勇氣祼辭就不要抱怨了。

舉例而言,此規例涵蓋成員登記冊、董事登記冊及債權證持有人登記冊,但不適用於會計紀錄(該等紀錄受新條例第373至378條管限)。 如屬周年成員大會,如果全體有權出席並在該成員大會上有權表決的成員都同意,便可以將通知期縮短至少於21日(第571條)。 如公司希望利用第612及613條,但其章程細則訂明必須舉行周年大會或不容許免除周年大會,則該公司便會須修訂其章程細則,以便在不舉行周年大會的情況下亦不會違反其章程細則。 由於各章程細則的條文內容有所不同,個別公司應徵詢專業意見,以考慮是否有需要作出修訂。 免除舉行周年大會的相關條文屬許可性條文,該條文並沒有明訂凌駕公司章程細則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