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護令202415大優勢!(小編貼心推薦)

《少年犯條例》訂明,如有監禁以外的適當刑罰,法庭便不可對少年人判處監禁,可是,這並不表示16歲以下人士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被處以監禁。 兒童保護令 如法庭考慮控罪後,認為監禁屬適當的刑罰,或被告理應予以監禁刑罰,仍可判處監禁。 不過,如要以褫奪自由來懲罰少年罪犯,法庭仍可考慮判其入教導所、勞教所或更生中心,這些場所均有助少年人改過自新。 如有必要判處16歲以下人士入獄,少年罪犯必須與成年罪犯分開囚禁。

除了提供健康、安全、保護照顧、教育等基本的生活保障與需求,還要進一步地引導兒少,培養其對於社會的積極參與以及必備的人文關懷,努力使國內兒童少年們的權益也能與國際接軌。 同是十四歲的男女被告早前承認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在九龍加士居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非法集結。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指,二人全副裝備到場舉傘掩護自己,又積極協助其他示威者,絕非一般路過人士,更有示威者在傘陣的保護下曾向警方防線投擲近七個汽油彈,而兒童保護令明顯不足以反映罪行嚴重性。 林認為法庭必須讓二人留有案底,並相信未成年的定罪紀錄對二人日後發展沒有太大的長期影響,希望上訴庭改判以短期監禁,或考慮判入勞教中心或教導所等拘禁式刑罰,以反映非法集結案件的嚴重性。

兒童保護令: 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的抱負和使命

這兩項條文尤其要在保障被告的權利、保護社會和兒童權益之間取得平衡;就算涉案兒童可能曾鼓吹或挑動進行性交,被告亦不能以此抗辯或提出和解。 兒童保護令 如被告知悉女童的年齡,仍誘使女童性交,便更責無旁貸;如他不知道女童的年齡,亦理應向她詢問。 法官續指,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裁判官有權將男童羈押,而裁判官作出相關命令時亦非完全欠缺法理基礎,因此初步拒絕受理人身保護令申請。 兒童保護令 幼稚園兒童較為年幼,一般缺乏經驗及言語技巧去表達事件的經過及他們的內心世界,因此要了解兒童的狀況需要具備良好的兒童溝通技巧,和兒童建立互相的關係,亦可借助兒童喜歡的媒介,例如遊戲等,以了解兒童的情況。 而幼稚園社工能透過駐校服務能專與兒童建立互信的關係,在校內進行預防性工作。

社署亦資助11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濫用精神藥物者輔導中心及2間戒毒輔導服務中心,為社區內吸食或懷疑吸食毒品人士提供戒毒輔導服務,中心內的社工並會按其家庭情況和需要,在獲得他們同意後,轉介他們和家人(包括其子女)到合適的服務單位接受跟進。 如個案被評定為虐兒個案或相關兒童受虐危機屬於高,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服務課)的社工會提供全面跟進服務。 除受害人外,社工亦會為其他家庭成員(包括施虐者)提供適切的服務,包括定期探訪、輔導服務(如情緒控制及輔導、管教技巧、親子關係)、經濟援助、轉介接受心理輔導服務、住宿照顧服務等,確保兒童的福祉得到保障。 除個案輔導服務外,社署服務課的社工亦會向受影響的兒童及家人提供小組輔導和發展性活動,從而協助他們克服事件的負面影響,提高個人抗逆力,以及建立自信心、良好的人際和家庭關係等。

兒童保護令: 健康好人生

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今(30日)在上訴庭提刑期覆核,並指當晚兩人被捕地點有人掟出最少39個汽油彈,若因兩童年輕或精神問題而不判監,會對公眾發放錯誤訊息,認為應改判兩人監禁。 上訴庭法官聽取陳辭後,撤銷兒童保護令,要二人留有案,但稱不會判兩童坐監,先替他們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押後至下月13日,並會稍後頒布判辭,解釋理據。 兒童保護工作需要整合各項專業服務,透過社政、教育、警政、衛生醫療、民政和司法等單位,跨部門協力建構完整的保護網,協助修復受虐兒少與他們的家庭,走出創傷與陰霾,守護和陪伴兒少長大。 預防重於事後修補為兒保工作的實施重點,現行以三級預防的概念執行服務,包括一級的預防處置工作,二級的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服務以及三級的家庭處遇與家外安置服務。

少年法庭處理案件的大前題是協助少年罪犯改過自新,因此聆訊都是閉門進行。 任何有關少年法庭的法律程序或上訴法律程序的報道(不論書面或廣播),均不得揭露被告的身分或導致被告的身分有可能被識別;但法庭亦可因公正目的,免除有關揭露身份的限制。 《兒童權利公約》第34條提到,任何兒童應受保護,免被利用進行各類色情活動和免遭性侵犯。 兒童保護令 因此,香港亦設立第579章《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並在2002年12月19日生效,旨在禁止兒童色情物品、兒童色情表演或將兒童色情發展成旅遊事業;將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出口、發布、管有和宣傳兒童色情物品列為刑事罪行,加強保護兒童。 上訴庭裁定被告敗訴,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香港必須立法確保遵從,包括立法禁止性旅遊活動。

兒童保護令: 保護令是什麼?如何聲請?

父母先教導孩子認識自己的身體,了解身體不同部分和功用,學會照顧自己。 同時也讓孩子明白保護身體的重要,包括懂得保護自己的「私人部位」、學會尊重別人的身體及分辨「合適」和「不合適」的身體接觸方式。 家長可透過保護兒童小冊子中自我保護篇中的小活動,和孩子分享自我保護的小貼市。

就諮詢文件建議所有幼稚園、小學、中學和特殊學校的教師、醫療專業人員和註冊社工,若沒有向當局舉報懷疑虐兒個案,就要負上刑責,社總強調認同保護兒童安危原則,但指出操作上有困難,質疑對社工專業不信任。 社總又指,當局暫以「有造成嚴重傷害的逼切風險 」作為舉報準則,但實際上如何界定「嚴重傷害」、「逼切風險」,當局需要交代準則。 上訴庭3名法官經考慮後,指原審裁判官判處兒童保護令12個月,屬原則性犯錯。

兒童保護令: 健康大晒

為建立一個安全且適合兒童的環境,並使當中的每個兒童都得到尊重、保護及聆聽,我們團隊的每個成員都擔當著重要的角色。 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的福祉,深信每名兒童都應受到保護,免受傷害或虐待。 有效保護兒童實有賴多個專業的持份者衷誠合作、互相信任,以造福兒童為本。 受 管 養 / 監 護 爭 議 或 受 兒 童 擄 拐 問 題 影 響 的 家 庭 及 兒 童 , 須 經 由 法 庭 、 律 政 司 或 其 他 有 關 機 構 按 法 例 轉 介 。 如果閣下是HKLII的使用者,希望繼續享用HKLII提供的服務,您可以透過登入以下連結,捐助HKLII。 他們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被裁判官何俊堯判處兒童保護令12個月,毋須留案底,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覆核。

少年法庭以外的裁判法庭不能聆訊針對兒童或少年人的任何罪行的檢控。 然而,如兒童或少年人與另一名已年滿16歲的人同時被檢控,有關案件便會在成人法院聆訊。 少年法庭的司法管轄權只能處理針對未滿16歲人士的刑事案件,如果案件涉及多名疑犯,由於他們必須同時接受聆訊,因此檢控便會由成人法院處理。 不過,《少年犯條例》第3F條訂明,成人法庭如裁定一名未滿16歲人士罪名成立,除非法庭信納不宜將案件移交少年法庭,否則可將案件移交少年法庭判刑。

兒童保護令: IX. 子女的教育

兒童少年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社會上每個人都有責任來保護他們,如果發現身邊的兒童少年遭受到虐待或其他危險時,都應該趕快撥打113求助。 僱用、誘迫、利用或是允許兒童及少年到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危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的場所工作。 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他們身心發展的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的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建議如果遇到需要抗告的情形,也想提升保護令抗告機率,不論當事人或相對人,都可以尋求律師的協助,因為抗告期間其實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