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所以若他所提及的x先生於申報後立即收到3千幾的罰款單,可以確定這罰款單並不是由屋宇署發出及與其申報的僭建物完全沒有直接關係。 僭建物申報計劃 我想也並沒什麼關連,因屋宇署收到有關申報後暫時並不會轉送其他政府部門。 主事官員必須從今天起真正做到「一視同仁」、嚴正執法,別再讓這個積弊良久的情況繼續持續下去。 警務處外籍助理處長陶輝被指非法租用位於清水灣的牌照屋,地政總署回覆指牌照屋確有違規擴建,已向持牌人發出警告信,要求1個月內糾正違規事項,同時要求持牌人澄清有否將牌照轉讓。
本公司主要經營玻璃質工程,玻璃屋,玻璃窗,窗花, 多款玻璃門,玻璃屋&玻璃工程執漏翻新等工程,蚊網,鋼閘,鍛鐵大閘,鍛鐵扶手,浴屏以及各式玻璃工程安裝及維修。 【東張西望採訪】舊樓問題多 長沙灣兼善里將重建 本公司首席驗樓師梁嘉駿先生早前接受東張西望採訪,講述有關【舊樓問題多長沙灣兼善里將重建】議題。 僭建物申報計劃 【東張西望採訪】啟德一建築地盤施工期間巨型棚架突然倒塌 驚險一刻被記錄 本公司首席驗樓師梁嘉駿先生早前接受東張西望採訪,講述有關【啟德一建築地盤施工期間巨型棚架突然崩塌】議題。 由主體建築物外牆伸建用以支承冷氣機的金屬架(必須附防止滴水設計)及冷氣機輕質篷蓋,屬可常設的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除外。
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申報計劃
2013年9月12日,《大公報》認為大量內地來港新移民蜂擁而入不是造成香港住房短缺的主要原因,而是香港現有住房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新界原居民大量非法佔用土地,以及受到「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的影響。 於遞交申報表後的六個月內,委聘一名T2職級或以上的適任技術人員(TCP-T2或以上),就僭建物的安全情況進行評核及提交安全證明報告。 司馬文本月初才獲確認代表民主派參加建築界補選,並於17日正式報名。 有讀者向東網爆料,指司馬文於臨報名前才急急清拆僭建,並提供多張聲稱在本月17日拍攝的高空圖。
地政總署又發現該政府土地牌照用地以外的政府土地未經批准被佔用,已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 至於被指當作民宿出租的另一間寮屋,同被證實違反土地牌照和寮屋登記紀錄加建構物的情況。 未有向業主交代清楚安裝後的責任安裝光伏系統後,根據《電力條例》第21條,必須為系統向機電工程署註冊為發電設施。 不要誤信遊說,在僭建物上加裝,或在光伏系統下的空間進行圍封,否則屋宇署會採取執法行動。
僭建物申報計劃: 資料來源
主體建築物高度或有蓋面積超出《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所訂豁免規定,而又未有按《建築物條例》取得批准的建築物。 記者今日到場視察,發現司馬文的大宅與鄭若驊的屯門獨立屋一樣,從正面看難以發現大型僭建物,只見其大門上方有一幅疑屬僭建的玻璃簷篷。 記者要走入側邊的小路及大宅後山,才發現別有洞天,包括仍可看到天台玻璃天幕清拆後遺留的鋼架,以及懷疑僭建的地下玻璃圍欄和外牆上蓋支架。 另一方面,被指與曾正科有關,在川龍村的端記茶樓亦被揭發在沒有申請許可的情況下經營露天座位。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東網查詢時稱,端記茶樓持有普通食肆牌照,有效期至明年6月30日。
當局在依法辦事和保障公衆及樓宇安全的大前提下,以「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的手法,務實地處理新界村屋的僭建問題。 除了一般樓宇維修工程顧問服務,新/舊驗樓及驗窗計劃,漏水檢測顧問服務。 我們的專業團隊在2012年為新界村屋居民累積超過一百多個成功申報的經驗,每個個案由豐富建築經驗的建築測量師親自處理,以確保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村屋僭建物申報服務。 所有未根據申報計劃向屋宇署申報的僭建物(即沒有申報的僭建物),將被視同新建僭建物處理,屋宇署會逐步採取執法行動予以取締。 司馬文晚上回覆指,他在2006年買入該單位後,為加強隔熱及擋雨,於遷入前在天台加建了一個玻璃上蓋。
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
對未有遵從命令而又沒有合理辯解的業主,屋宇署可採取檢控行動。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命令,即屬犯罪,根據《建築物條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 自1961年1月1日起,在地契條款內沒有高度及層數限制的私人屋地上,進行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所訂豁免規定的重建、改建或加建工程,而該工程又未按《建築物條例》取得批准。
屋宇署指有關村屋未曾在「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中申報,但有關僭建物未有明顯危險,將提醒業主,並在鄉村進行大規模行動時進行執法。 簡單來說即會以「分類規管、按序處理」這八字真言,按部就班的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問題,所以市民毋須過分擔心。 新界村屋既然是豁免管制屋宇,當然要清楚知道哪些能豁免,哪些不被豁免。 在《建築物條例》相關條文所規管下,村屋須按《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內所訂明的高度和有蓋面積上限設計和建造。 不過,如果後來因加建或改建使屋宇超逾這些上限便會令有關豁免失效,這更會使加建物及村屋本身一起變成違例建築物。 值得注意的是,如該新界建築物在1961年1月1日《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生效前建成,並且其後沒有進行任何改建、加建或重建,那無論是否合乎豁免條件,都不會被視為僭建物。
僭建物申報計劃: 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
就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首輪目標僭建物(主要是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屋宇署已率先揀選九條目標鄉村展開執法工作。 屋宇署委聘的顧問已完成巡查工作,該署亦已陸續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清拆有關僭建物。 截至九月二十五日止,屋宇署已就首輪目標僭建物發出一百一十一張清拆令。
建有符合申報準則僭建物的新界村屋的業主必需於2012年9月30日前向屋宇署遞交申報表格,及附上僭建物相片進行申報。 本公司提供一站式工程顧問服務,包括小型工程各級別呈報,屋宇署命令解除,申報及檢驗新界村屋僣建物,價錢商宜,專業快捷,歡迎來電查詢。 當中共15個鄉村/屋苑為屋苑法團 /物業管理公司直接委託進行集體申報。 附頁為屋宇署確認由本公司合資格人員及專業工程師簽發的安全證明書。 好多已申報的僭建物, 於今年年底前期滿 (每5年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檢驗) , 需要盡快進行續期, 僭建物申報計劃 否則有關僭建物將會因此而被視為沒有申報的僭建物,隨時被要求清拆。
僭建物申報計劃: 豁免與否你要知
該處所同時亦是登記寮屋,根據有關寮屋登記紀錄,部分容許居住用途,部分容許非居住用途。 經實地視察後,該署有理由相信該處所全部用作居住用途,違反土地牌照用途及登記寮屋的部分指明用途,亦出現違反土地牌照和寮屋登記紀錄加建構築物的情況,已向相關人士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規事項。 若村屋符合《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所訂明的豁免條件,或已獲發豁免證明書,一些指定的小型環保和適意設施可繼續保留或日後隨時加設,毋須經由地政總署或屋宇署批准。 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村屋業主如擬為符合資格的僭建物參加「申報計劃」,須向屋宇署遞交填妥的表格NT01及相關資料,包括所申報僭建物的相片、描述、尺寸和建成日期。 另外,即使樓宇有違規僭建物,地政處及屋宇署先會書面警告,屢勸不改才會將行動升級,或將清拆令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屋宇署在巡查目標鄉村時,就違規僭建物一共發出一百二十二張清拆令,部分業主未有在限期前清拆,屋宇署會考慮提出檢控。 屋宇署同年6月放寬安排,公布「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若主動申報,11類的僭建物包括懸臂式露台、簷篷等可暫緩清拆,僅針對違規情況嚴重,而涉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列作首輪取締目標。 於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並屬首輪取締目標以外而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新界村屋僭建物,而屋宇署於該日前未有展開執法行動予以取締的現存僭建物。 2021年11月5日,終審法院駁回挑戰新界丁權合憲性的上訴,一致裁定丁屋政策合憲。 法庭認為第40條是具有主導地位,是針對新界原居民的特定條文,凌駕於基本法第25條、第39條以及人權法案第22條這類一般性的條文。 判詞解釋,《基本法》列明的「五十年不變」,其中一項要素就是「香港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基本法第40條就是保障特定階層人士現有權利,以達致這項原則。
僭建物申報計劃: 專業T2人員/工程師勘察
由於香港可供發展的土地越來越少,為了善用土地資源,政府在2006年2月建議放寬地積比率,嘗試准許原居民興建超過3層的丁屋。 政府計劃先在沙田排頭村、上禾輋村,及元朗蝦尾新村進行試驗,興建高達20層的多層丁屋,預料可提供2000個丁屋單位,希望可解決積壓的申請個案,不過建議後來不了了之。 長遠而言,政府亦正研究「一次性」解决新界男丁興建丁屋的安排。
- (三)及(四) 屋宇署於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成立專責的村屋組,處理有關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工作。
- 當局在依法辦事和保障公衆及樓宇安全的大前提下,以「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的手法,務實地處理新界村屋的僭建問題。
- 至於其他沒有迫切危險,但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現存僭建物,將會被納入首輪取締行動的目標,當中包括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覆蓋天台面積超過一半的圍封式天台僭建物及由違例建築物伸建的僭建物等。
-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第一部:優先執法取締正在施工或2011年6月28日或以後新建成的僭建物及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物,屋宇署會着令業主在指定期限內清拆有關的僭建物。
我們的專業工程人员可到訪视察,代为填報申報表格及擬備相阴圃則及相片拍攝。 僭建物申報計劃 若講到屋宇署立即要求清拆,我亦相信與申報無關,因我從屋宇署資料所得,若屋宇署收到一些完全不符合申報要求,但仍然強行申報的個案,他們暫時只會出信通知申請被拒,但並沒有因而發出清拆令。 僭建物申報計劃 所以若x先生真的收到命令而需要短期內清拆,我相信有關命令已早於申報前一段長時間收到,而有關僭建物可能有即時危險。 因此,接獲屋宇署發出的僭建清拆令後,應盡快遵從命令的規定,委聘註冊承建商進行有關的建築工程,避免延誤。
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
由於有關業主委聘的顧問公司近日通知署方,會於短期內安排清拆該地下金屬簷篷和天台搭建物,以及糾正該伸縮簷篷,故署方暫緩執法行動。 僭建物申報計劃 【本報訊】早前接連有多名警官被揭發涉嫌僭建及霸官地,其中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於五月中旬被揭西貢北港新村名下村屋天台疑僭建天台屋,花園亦涉霸官地。 而毗鄰的另一幢村屋,由身兼警務處輔助警察隊總監的新鴻基地產市務總監楊祖賜擁有,亦被揭發疑僭建天台屋及佔用官地作泊車用途。 就兩宗案件,地政總署昨回覆稱,接獲業權人向地政處提交佔用上述政府土地的規範化申請,地政處正按程序考慮,期間暫緩執管行動。 發言人表示,當局理解新界村民提出需要較長時間,以充分了解「申報計劃」的詳情和安排申報僭建物,尤其是在「申報計劃」實施初期,村民可能會被廣泛流傳的失實信息所混淆。
本公司特對每項制度,提供一站式工程顧問服務,並委派一位專案專業工程人員負責,包型小型工程呈報,屋宇署命令解除,代為申報新界村屋僭建物及進行安全檢驗及證明,按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由註冊檢驗人員進行驗樓及驗窗。 為加強對村屋僭建物的執法工作,屋宇署自去年四月一日起實施加強的執法政策。 在這執法政策下,屋宇署除維持一貫做法,向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物、正在施工的違例建築工程及新建僭建物即時執法之外,也把違例情況嚴重和對樓宇安全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列作首輪取締目標,優先進行執法。
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村屋僭建13年未拆 屋宇署:按潛在風險分階段處理
若有關業主並不聽從屋宇署要求,屋宇署可向地政署進行釘契,進一步更可找承建商強行把僭建物清拆,並向業主收回有關費用。 所有清拆令會直接寄給個別業主(好以掛號形式),而不會以通告形式周圍貼。 就已按申報計劃申報並獲屋宇署確認的僭建物,有關業主須委聘一名 T2 職 級 的 適 任 技 術 人 員 (TCP-T2) (或更高資歷人士)就已申報的僭建物,每五年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檢驗,並向屋宇署提交安全證明報告。 就現存而沒有迫切危險的僭建物,屋宇署會首先針對當中違例情況嚴重和對樓宇安全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積極進行取締工作(即首輪取締目標)。
僭建物申報計劃: 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程序簡單
2015年,「覆核王」郭卓堅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就丁屋政策入稟。 法官周家明在2019年4月13日頒下判詞,裁定涉及政府用地的私人協約方式,或以換地方式批出的丁權違憲,但暫緩執行判決6個月。 到2021年1月13日,鄉議局最後上訴得直,法庭裁定「私人協約及換地」起丁屋並不違憲,推翻原審法官2019年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