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那這個草案的變動對我而言會有什麼壞處嗎? 答案政府修改這個法案的原意就是希望能夠收回「國定假日七天假」。 法律規定優先給付雙倍薪資,但勞工可以選擇補假或拿取雙倍薪資,若選擇補休需經過雇主同意,補假必須在六個月內放完。 如果一天總工時超過8小時,還是要依照《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算加班費,也就是前2個小時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後2個小時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七天中須休一天」規定:也包含打工族、兼職人員。 即使一天工作只有幾小時,雇主還是必須按照法規,讓兼職者也能「七休一」。
所以當一例一休開始時 ,公司打算以降底薪手法來節省休息日出勤費用 ,! 一例一休懶人包 而且是降到跟以前薪資看似沒兩樣 ,我真是整把火都滾起來 ,看到很多同事一臉茫然不知所措時 ,我才跟朋友站出來帶大家走這遭。 不過感覺您們中間可能有發生很多狀況是我不了解的,所以我不能夠非常全面的幫助您們,因為我只能從您給予的資訊判讀。 至於得知損害結果的意思,當然「口頭上得知損害」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一定要有薪資明細或者同意書之類的證明。 我是四班三輪制,公司的算法是,我們一個月比常日班一個月多多少天,通常一個月比他們多上兩天好了,那就是這兩天乘1.5倍這樣,然後不補假。
一例一休懶人包: 法令專區
休息日和例假日都是勞資雙方契約規定就好,不一定是星期六休息日、星期日例假日。 結論休息日那天就算休息日,例假日那天就算例假日,補假的那幾天就算休假日。 問題十一、國定假日的補休怎麼區分是休息日還是例假日? 答案當國定假日遇到了「休息日」或者「例假日」,政府就會制定補休日。
C:依勞基法第30條第2項有關變形工時的規定,經勞資雙方同意後,可將兩週內的工時在一定限度內做調整,騰出週休二日。 參照前述說明,依舊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可知勞基法原則上採「隔週休」,即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每2週工時總數不得超過84小時。 6.次日至勞工局投訴公司不給明細 ,並員工聯合發出存證信函 ,指為發明細及高薪低報 ,係數違反勞基法 之類的 ,宣告終止勞動契約及資遣之類的 。 2/18連續工作5日後的第6天星期六 ,我們就放假了 ,結果當天晚上 ,老闆在line群說我們惡意罷工揚言提告損失賠償 ,且要我們自行辭職。
一例一休懶人包: 加班費變多?新制怎麼算?
四週彈性工時:每 2 週內至少應有 2 日之例假,每 4 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8 日。 八週彈性工時: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例假,每 8 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16 日。 二週彈性工時: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例假,每 2 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4 日。 「休息日加班」比「平日加班」的加班費高出近3倍:從原本前2小時加班費的1/3倍,提高為1又1/3倍;第3小時起由現行2/3倍,提高為1又2/3倍,增幅近3倍。
畢竟您們要求的不過是最低限度的合法,而一例一休這件事情,算是目前台灣勞工相當大的議題之一,如果能夠鬧大我相信也能夠讓很多慣老闆引以為鑑。 也請不要太過擔心,很多老闆違法之後,只要員工膽敢反抗通常都會拿提告來壓員工,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不敢反抗的原因。 再退一步講,就算您們真的有違法,基於爭議行為之勞資對抗的本質,違法之爭議行為如果是因為雇主挑釁所誘發時,可適用期待可能性理論而獲得免責,所以您們受罰的機率我覺得並不高。
一例一休懶人包: 文章導覽
若遇停休,事後必須補休 ,就算停休當日只出勤一秒、事後也必須補完整假日。 一例一休懶人包 因為只要停休,勞工就無法充分運用其假日 [ㄆ]。 這兩項制度都是《勞基法》用例外來自我弱化,政府應該要盡可能限縮其適用範圍才對。 除病、喪、婚、產、育嬰等因特定事由請准的假以外,假日分為例假日、休假日、休息日三種,三者對抗挑戰的堅硬程度並不相同。 我是在民國104年入職 ,當時進公司 ,公司說月薪30000,但星期1~6要上班 ,每日8小時,星期日例休 。 2.現在禮拜六有在加班的幾乎就是都領的比法規多一點了,甚至就是1.33跟1.66(甚或更多)這樣算、不然根本沒人要來加班、以價制量這件事在市場上早就行之有年了。
接著,需要了解公司約定之休息日、例假日及休假日,勞動基準法§36 中規定,勞工七日內應有一日例假,一日休息日(變形工時除外)。 但例休假日可以依勞資雙方同意後調整,只要符合七日內有一例一休,且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兩大原則即可。 例假日我們會分為兩部分來討論加班費計算,合法例假日加班及非法例假日加班。 合法例假日加班:在正常狀況下,例假日是不能加班的,除非符合勞動基準法§40 所述之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可合法加班,並在事發後 24 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在此狀況下,除了比照休假日做一給八的工資外,還需再加給員工一天的補假。 在正常工時八小時後,延長兩小時倍率為 1.34,在延長兩小時倍率為 1.67。
一例一休懶人包: 112 2022 111 2021 110 行事曆app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布連休假期 元旦 春節過年年假 228 清明 端午 中秋 國慶 兒童節 勞動節 聖誕節 聖誕節(夜) 行政院 勞基法
草案當中說明,即便只是臨時且短暫雇用勞工,仍然有工作安全保障的需求,所以也可以請雇主幫你保職業災害保險! 政府也有打算針對這些短暫受雇的勞工提供…. 倘若某月每週六都神奇地發生突發事件,無論實施哪個制度都要加班;那當月「一例一休」與「一週二例」會分別多賺 31/90 一例一休懶人包 ≈ 34.4% 倍與 4/15 ≈ 26.7% 倍的基本月薪,但後者可以補休四天。
如果老闆只是口頭要求您們同意,除非老闆有錄音證明您們同意,或您們有錄音證明老闆有口頭上要求,否則沒有證明的情況下就算您們已經口頭答應,申訴老闆也是能成功的。 一例一休懶人包 問題一、「一例一休」這個草案的變動對我到底好不好? 答案如果你是要求工作時數降低,那麼修改過後不一定會有任何改變。
一例一休懶人包: 加班費是用底薪算嗎?
5.2/20星期一 ,員工至公司與公司主張 ,公司並未發放明細 ,多次討要未果 ,及投保高薪低報 ,以損及勞工權益 ,依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六款 ,可不經預告 ,解除勞動契約 ,並給予資遣 。 2.因為員工不同意 ,導致公司1月份薪資 ,於2/5發放時 一例一休懶人包 ,薪資並無明細 ,僅有寫暫發兩字 ,還有多少錢 ,讓員工無法計算自己的薪資 一例一休懶人包 ,問公司 ,他們給的理由是你們就不同意他新的薪資結構 ,是要如何算明細。 首先以員工約定原上班就是月薪3萬 ,1週要做星期1~6,每日8小時為由 ,才會有這3萬元 。 因應照政府法令走 ,月薪(底薪)要另外拆開算 。 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或讓其補假,至於勞工應否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
例假日工資需加倍發放 ,而且當天只要出勤一秒就必須以正常工時(八小時)計薪 [ㄇ]。 因為畢竟沒有簽這份合約之前,您們的確是同意星期一~六上班,至於如果老闆違法導致員工不願簽約,變成沒有明定休息日為何日,這樣子不去上班是否算是罷工,這方面我認為老闆還是站不住腳的。 近期有關勞基法修法爭議不斷,七天國定假、週休二日一休一例等等,新政府接連提出看似「有益」改善勞動環境的政策,但實質上卻是運用繁瑣的法律條文使得資方有機會鑽漏洞,而讓勞工的權益實質受損。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於勞工應否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 勞工的工作內容、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例假、休息日等有關事項其實都屬於勞動契約範疇,為私法上契約,由當事人間彼此同意而成立,但勞動部也建議,勞工之例假及休息日,應在勞資雙方於契約訂定時或契約履行中,進一步詳細約定,以杜絕爭議。
一例一休懶人包: 工作日(延長工時)加班費計算方式
並且增訂休息日未滿4小時一律以4小時計,4小時以上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 預告修正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提升勞工給付權益 勞動部將於本月30日預告「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除修正「頭、臉、頸部」失能種類,不分性別,失能等級一律訂為第8等級外,亦將放寬「心臟移植」失能項目。 疫苗接種假:不強制給薪,不得扣發勞工全勤獎金、解僱 為強化接種 COVID-19 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並保障疫苗接種者權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宣布,自即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排定審查《勞基法》一例一休和國定假日砍7天的修法草案,儘管國民黨全力阻擋,仍在民進黨召委陳瑩主持下,將全案送進黨團協商,會議只花了16分鐘就結束。 自己找了一些資料後做的小整理,想一想覺得既然都做好整理了,就放上來分享給大家吧! 強烈建議每個連結都點進去看一下,可以更清楚到底在講什麼,文長慎入。
- 即使一天工作只有幾小時,雇主還是必須按照法規,讓兼職者也能「七休一」。
- 吹哨者條款:明訂雇主不可對申訴勞工有解雇、降調、減薪等不利處分,主管機關也不得洩漏檢舉人資訊。
- 問題一、「一例一休」這個草案的變動對我到底好不好?
-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排定審查《勞基法》一例一休和國定假日砍7天的修法草案,儘管國民黨全力阻擋,仍在民進黨召委陳瑩主持下,將全案送進黨團協商,會議只花了16分鐘就結束。
- 強烈建議每個連結都點進去看一下,可以更清楚到底在講什麼,文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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