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2024詳細介紹!(震驚真相)

坐下時是一陣陣抽痛,睡覺時也會又漲又痛,如果腳上潰爛化膿了,那漲得更難受,得把腳用枕頭被子墊高,有時得把腳跟擱在牀欄上壓着神經發麻才好受一點,天氣熱時足內發燒痛得更厲害。 解開裹布,往往潰爛的部位和裹布緊緊粘着,勉強撕下來,便是一片血肉模糊,差不多得用六個月的時間,強忍痛苦捱到腳趾頭都抄到腳內側邊,由腳內緣能摸到腳趾頭,這樣才算是瘦到家。 潰爛的傷口,處理不當往往愈來愈嚴重,到最後甚至會導致小趾腐爛脱落形成慢性骨髓炎,多年不愈。 這樣裹法確實血腥殘忍,不可思議,鋒利的瓷片刺在腳上,還要逼著四處走動,碎瓷刺得更深。

”(婦女纏足是從四五歲的時候開始,沒有罪過錯誤的人,卻要受這無限的痛苦。把腳纏小不知有什麼用。)秦少游有“腳上鞋兒四寸羅”之句,也都是明證。 纏足 纏足 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徵選美女,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 纏足 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 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

纏足: 纏足盛行

由於小腳“香艷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玩弄方法達48種之多,包括:聞、吸、舔、咬、搔、捏及推等。 在中國古代,腳為女人除了陰部及乳房外,第三“性器官”。 在明代小說《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墳時破土的鍬鋤”之說法,甚至乎,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內涵。

”但是,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尚未取得中国大陆政权,在文化领域也没有取得主体地位。 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成立了“中央研究院”,蔡元培担任院长,这乃是当时中华民国最高的学术、科研研究机构,它有院士81人,建立了学术评议制度和院士制度。 同时期,北平研究院、中国西部科学院等相继建立。 1905年新文化運動後,在中国持續了1300多年科舉制度被废除,不再考试八股文。 纏足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仿照日本国的教育制度建立了自己的教育制度。

纏足: 缠足社会因素

小腳女性腰部前凸、臀部後翹,X光中可以明顯看到前弓的腰椎和後凸的薦尾椎,陰道相對於身體縱軸明顯轉向後,所以纏足婦女陰道更利於後接體位性交姿勢。 一雙可愛的小腳,最讓男人想入非非的莫過於想像一握在手的銷魂,除了握在手裡仔細鑑賞外,前人發現了種種玩蓮的技巧,有愛蓮者大獻殷勤,幫女人洗腳、剪趾甲、磨厚肉、擦乾、敷粉、塗蔻丹,藉機搔弄趾間,撫握小腳,趣味盡在其中。 到明清時代,纏足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 满族人沒有接受漢人的纏足風俗,清廷曾多次下令禁止婦女「束發裹足」。 漢人則认为缠足乃汉人民俗,刻意保留,所謂男降女不降,纏足比以前更甚。

男女

”因为裹脚要拜小脚娘,而八月廿四日是小脚娘的生日,所以大部分的女子都会选择那天开始裹足,也有人翻黄历或玉匣记择“缠足吉日”开始缠足的。 清朝民间一些有识之士于举世崇拜缠足的狂热中清醒地认识到缠足的危害,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力辟缠足之非、反对缠足,他们是清末天足运动的先行者。 袁枚在《牍外余言》中有如下言论:“习俗移人,始于熏染,久之遂根于天性,甚至饮食男女,亦雷同附和,而胸无独得之见,深可怪也……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 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也。 ”李汝珍在《镜花缘》中抨击缠足:“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

纏足: 纏足是小腳婦女的另一個性器官?!從纏足對中國社會的影響說起

腳裹好以後,腳掌上用於緩衝衝撞力量的腳弓消失了,走路時得用膝關節和踝關節做緩衝。 因為腳掌裹瘦到僅剩大拇趾,走路時腳掌向前推的力量很小,多以腳跟著地,運用大腿的力量運步,小腿肌肉萎縮不發達,所以纏腳了以後小腿也跟著變細,大腿則反而增粗,也有人走路時用大拇趾球和腳跟一起著力的,這樣走路就變成外八字走路,也是小腳常見的走路形態。 同治時四川人西崑熊子著有《藥世》十三萬言,力辟婦女纏足之非,而且他身體力行,女兒三人,均不纏足。 另一位積極從事反對纏足運動的宣傳家是大名鼎鼎的鄭觀應,他在《盛世危言.女教篇》中深刻抨擊纏足陋俗。 在這個時期發生了一次禁止纏足的實踐活動,即太平天國的反對纏足,太平天國的領導人洪秀全主張男女平權,提倡婦女天足。 太平軍進入南京,他下令婦女不準纏足,違者斬首,當時在太平軍控制的地方也確實厲行禁纏。

  • 在中國古代,腳為女人除了陰部及乳房外,第三“性器官”。
  • 裹瘦的時候,裹腳布纏到最緊,整個力量又特別着力在小趾跟的部位,往往因為血液循環不良,造成小趾跟部也就是外把骨的位置壓瘡潰爛。
  • 此种浇风,城市倍于乡曲,世家巨族,尤而效之。
  • 钱玄同与鲁迅、陈独秀一致认为中国文化已成僵死之物,想保种救国,非废灭汉文及中国历史。
  • 以此反應能力,數倍常時,情興暴熾,不久之間能連續四、五次,為女性平時所未有。
  • “长老会后学”的史子武编著的《劝入脚图说》是第一部宣传放足的大众性读物。

除了把瓷片垫在脚掌底下缠裹,也有人拿大片的破瓷片往脚上割的,把脚上的皮肤肌肉割破,促其早点化脓溃烂脱落。 也有人把碎瓷敲得更碎成瓷渣,先将裹脚布浸湿了,然后再敷上一层瓷渣在上面,用这样一条满布瓷层的裹脚布来缠裹。 裹脚时脚上经常会长鸡眼,根据经验,一长鸡眼,趁着鸡眼还小就要赶快用大针挑掉,有的母亲帮女儿把脚上的鸡眼挑掉后,还故意用针在脚上到处乱刺,刺到千目万孔,这个做法与用碎瓷片裹的目的相同,都是故意要让脚受伤化脓溃烂掉,一双脚才容易裹小。 碎瓷夹入缠裹确实让人难以置信,缠裹的残忍痛苦可想而知,一般为人母者很难狠的下心这样下手,所以我搜集到的几个例子都是养女、继母或婆婆、童养媳的关系下发生的,当然也有年纪较长的少女怨恨一双脚裹不小,矢志发愤,用这种方法把自己的脚裹小的。 把北宋统治者赶出中原、占据半壁江山的金朝,是由女真人建立的。 起初女真人在同宋朝作战时就以获得缠足女子为乐。

纏足: 缠足负面影响

元代,蒙古贵族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 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躧,谓小履之无跟者。)《陔余丛考》记载:“《史记》云’临淄女子弹弦蹝足‘,又云’揄修袖、蹑利屣‘,’利屣‘者,以首之尖锐言之也,则缠足之事,周代已有之。

明代中期以後,生活逐漸侈糜,性娛樂、陰陽採補、房中術大行其道。 清代甚至將原有的「鞋杯」遊戲,演變成更複雜的酒宴集體遊戲,並為訂立遊戲規則著書。 弓鞋盛酒杯,易被酒灑潑濺污,聰明的商人立刻想到用木雕瓷器、銅器、陶器,仿弓鞋造形做鞋杯供飲酒嬉樂,這樣造形的酒杯廣受男人喜愛,於是弓鞋造形的煙絲盒、煙膏盒、也大行其道。 清代在滿洲人統治下,對滿洲人而言,纏足只是漢族婦女不良風俗,也無法體會道家性生活帶來健康的道理,漢人特異的性文化對統治者而言,是放浪淫穢的行為。 統治初期對男人的教化由剃髮做起,女性的教化就是得解放纏足,解纏的政令不但不能遂行,在清代婦女纏足反而因社會富庶繁華,將纏足風潮推向高峰。 纏足與性享樂在避開統治者干擾下,形成一股強有力的社會暗流,各地分頭發展各具特色,幾乎每個方言文化區,形成一個封閉式的文化圈,不同的地區婦女腿飾,弓鞋造型截然不同各異其趣。

纏足: 旺文社世界史事典 三訂版「纏足」の解説

《烬余录》记载“金兀术略(掠)苏……妇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未裹足与已生产者,尽戮无遗”,唯独留下年轻未育的缠足女子。 后来在同汉文化的接触过程中,女真女子也开始缠足。 但是顾全芳认为《烬余录》可信,不是伪书。 以上所述根据的都是文字资料,从古代图画、雕塑以及考古发掘到的古代女鞋实物来看也证明宋朝以前女子并不缠足。 其中几个实物例子有:湖北宜昌一楚墓中发现一双周代女性麻履,长28cm,宽9cm。

北宋

”晚清理学家王先谦,每看书作文,必要有妻妾坐侍左右,让其个个跷足,以便手握莲钩,方能心定,如无,则六神无主,惶惶不可终日;另有汤氏,执于馆学,几近于鞋不离手,足不离口,随时随地,都要摸他几摸,嗅他几嗅。 纏足 常常在讲课之时,恹恹如病,然后拿去莲鞋,又是嗅,又是啮,又是咬,又是摸,然后精神抖擞,容光焕发,好像吸毒者吸了毒进入了飘飘忽忽的境界;与之有过之而无不及者,当属湖南文人易麓峰,只要看到女士金莲绣花鞋,必窃据自有,藏之于身,须臾不可或离。 自湖南入京,参加科举,书带得少,鞋带得多,逢考试,考官从其身上搜出有鞋,逐出了考场,因带鞋而取消“考试资格”。

纏足: 纏足(中國古代一種習俗)

到明清時代,纏足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各地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風俗,明初文學家陶宗儀在其《輟耕錄》的「纏足」一節說到,「如熙寧元豐以前人猶為者少,近年則人人相效,以不為者為恥也」,可知明代纏足開始流行。 清咸豐年間的紀錄「京師內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鄉間不裹足者十居三四。」,甚至有男性為特定目的纏足的例子,明代成化年間淫棍桑沖為了勾引良家婦女竟男扮女相,「戴一髮髻,妝婦人身首」,還把自己的腳也纏成小腳。 但也有例外,明學者沈德符於《萬曆野獲篇》中的記錄顯示明代宮廷內的宮女不會纏足。 再者,例如部份客家人因婦女有務農、採茶的傳統,所以不纏足。 另一方面,深受中華文化影響的日本、朝鮮半島和越南也不實行纏足。 不過同治年間旗人福格的《風雨叢談》記載道「見朝鮮人其足皆裹束甚瘦」。

而缠足的原因也有当时人以缠足为美,或故意让女性行动不便以限制他们的自由等。 五口通商之后基督教开始在中国盛行,传教士们来到中国后都对缠足恶习表示反感,认为是对女性的歧视和作贱,应当废除。 于是传教士们也有所行动,如1875年厦门教会的光照牧师组织成立“戒缠足会”,据记载有八十多户教徒参加。

纏足: 世界大百科事典 第2版「纏足」の解説

元代相較於蒙古族婦女的開放生活,漢族婦女顯得拘泥保守,纏足風俗增加了兩性的差異,讓男女之間更加隔離,為避免外出受到異族統治者的掠奪玷污,纏足成為保護婦女閨中深藏的手段。 因為纏足風俗的普遍性,更造成兩性社會角色、工作、居處、行動、服飾規範的差異。 娛樂歡宴場合,小腳人工改造的特殊肢體造型,一直是異性關注焦點,元代就有人取下歡場中妓女小腳下的弓鞋盛上酒杯稱作鞋杯,高舉弓鞋輪流傳飲引以為樂。

時期

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遊戲,並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 纏足 清代,統治者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纏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 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降”(清廷推行“剃髮令”,漢族男子剃髮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徵。清廷也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

纏足: 文化因素

林語堂先生曾描述過女子纏足後的步態:中國女子的纏足,完全地改變了女子的風采和步態,“其作用等於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 ”而正是這種“可憐的感覺”,膨脹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優越感。 從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詭密”。 纏足是一種民族融合性很強的風俗,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社交溝通方式,例如原住民的唱歌應和、婦女群聚河邊洗衣的聊談、婦女共聚紡紗織布的工作交流等,纏足婦女在纏足生活中一定有更多的身體體會與經驗交換,成為更深層的身體感覺交換,她們注意些什麼?

纏足: 纏足對社會文化的影響

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墓區出土一雙錦鞋,長22.5cm,寬8cm,出土時還穿在女屍腳上。 從墓中紀年文書得知,該墓入葬於前涼昇平十四年(370年)之前。 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北區381號唐墓出土一雙女性錦鞋,長29.7cm,寬8.8cm,高8.3cm。

纏足: 發展

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 纏足 当此之际,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 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治之。

二十一世紀初期,在華人社會仍能看到一些上年紀的缠足老婦。 婦人纏足 纏腳,亦稱扎(裹)腳和纏足,清代婦人世代相沿用帛綾長6尺繞(纏)腳,將腳趾向掌下緊擠彎曲,整個腳掌蹺上弓起成新月狀,這條裹腳的帛綾俗稱“腳纏”。 鄭觀應《盛世危言.女教篇》:婦女纏足,合地球五大洲九萬里,僅有中國而已……父母之愛子,無微不至,獨此事酷虐殘忍,殆無人理。 或四、五歲,或七、八歲,嚴詞厲色,凌逼百端,必使骨斷筋摧,其心乃快。 以為如此,而後他日適人,可矜可貴;苟膚圓六寸,則戚里鹹以為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