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物業印花稅2024必看介紹!專家建議咁做…

如舊有住宅物業已簽臨時買賣合約待售,新住宅物業成交期在舊有住宅物業成交期之後,新購物業則不必預繳15%稅金,只需按第二標準稅率繳稅。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 此外,亦要留意有意申請換樓退稅者如擁有多於一個單位,就算於買入新單位後同時將所有持有的舊單位悉數售出,亦不能申請退稅,由於退稅申請只接受一換一,所以申請人需確保於買入新物業時,只持有一個舊單位。
  • 工商舖市場「減辣」後,將為希望出售物業套現周轉或趁低自置物業的用家或投資者減低財務壓力。
  • 額外印花稅在2010年11月推出,基本是針對短炒的業主,如果業主在購入物業後三年內售出,就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所以媒體經常說新盤「額印期鬆綁」,基本上是指簽訂買賣合約起計三年後,不需繳交額外印花稅的時期。
  • 特區政府提出的樓市調控新措施,今日在特區公報頒布,明天起生正式生效。
  • 當中主要的豁免是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且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任何其他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
  • 市場常有一誤解,以為以饋贈方式轉讓業權就不需繳付印花稅,其實不然。
  • 至於政府一向有徵收的從價印花稅,則可分為首置印花稅、非首置印花稅及非住宅印花稅3種不同稅率,當中的首置印花稅適用於首次置業的本港永久居民,又或是於單位成交時沒持有其他住宅,如已成功將舊物業出售的買家,可獲豁免雙倍印花稅,即按照第2稅率計算。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舉例先生本身屬永久性居民、在港沒有持有何物業,但卻聯同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太太置業。 太太本身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二人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物業印花稅就是先生在簽約時繳交100元的「從價印花稅」而已。 正因為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若符合早前說的「三大條件」,你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否則會被要求徵收更高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多過一人以上共同擁有一個物業的業權,稱之為「聯名置業」(聯名買樓)。 如果兩個毗鄰的住宅單位之間的間隔牆已被拆去,且有關改動的圖則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該兩個已被打通的相連單位會被視作一個單一物業。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收費表

出售住宅物業僅關乎破產人的產業或因無能力償付其債項由法院清盤的公司的財產。 把住宅物業送贈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徵稅的慈善機構。 考慮到買賣或轉讓住宅及非住宅物業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自2010零年都未有調整,故決定對此作出調整,主要目的是減輕一般家庭首次置業的負擔,特別是中小單位,詳情可參考預算案補編。 有關調整將按今日在憲報刊發的《公共收入保障令》即日生效,預計這項措施將會令3.7萬名買家受惠,政府每年因而少收約19億元。 為了打擊炒風,特區政府於2010年起,先後推出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等樓市辣招。

【轉按攻略】如何用按揭財技轉按套現賺盡回贈拿至抵利率? 有見及此,今日 ROOTS 上會 帶大家直擊比較 2022香港各大銀行按揭利率及按揭回贈優惠 ! 特殊情況下可獲豁免,如住宅物業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且在取得有關物業時,沒有擁有任何在香港的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則按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 為針對境外物業買家(自然人及法人團體),港府在2012年再推「買家印花稅」,讓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買賣本港住宅物業時,需要額外再繳交15%買家印花稅。 不過,如果該買家與香港永久性居民為近親、或以聯權方式擁有物業則可豁免買家印花稅。 假如買家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他並未持有其他本港住宅物業或首次置業的話,他在物業轉讓時基本上只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又稱「首置印花稅」。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收費表

在購買物業後6個月內轉售需繳付20%印花稅,6個月至1年內為15%,1至3年為10%。 銀行有時不願意提供按揭,因為以公司股份轉讓方式購買物業或涉及複雜法律問題和風險,因此投資者購買前需準備充足資金。 有些銀行會提供利率較高的過渡貸款,待物業成交後貸款將轉為按揭,買家最好先向銀行查詢可承造多少成按揭及其他可行方法。 一般來說,這些公司大多沒有實際生意運作,也沒有隱藏債務,主要為了持有一個物業而存在,這樣交易的時候更簡單快捷,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 例子說明,假設名下已持有一個住宅,再購置另外一個住宅的情況下,則需要繳付樓價之15%作為從價印花稅,這點比較容易明白。 若名下持有一個非住宅物業,比如是工商廈,車位,或者地舖,並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的話,則仍只需要繳付基礎的印花稅,又若名下持有一個住宅物業,再購置一個工商廈,車位或商舖的話,印花稅則仍以基礎印花稅作為計稅基準。

簡單來說,首先擬定業權變更的受者是否近親關係,如果是的話,印花稅以業權轉讓的比率並以基礎印花稅計算。 例如丈夫將50%業權轉讓給妻子,那印花稅就是樓價的50%再根據金額以上表方法計算。 買家印花稅從物業交易金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徵收15%(於買家印花稅和從價印花稅外加徵,如適用)。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任何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若代表自己行事 ,及任何公司,其所取得的住宅物業會被徵收買家印花稅。 政府經已表示印花稅加徵只是暫時措施,未來有需要時將會檢討成效。 若果是非本港居民或以註冊公司買入第二個單位,除了要支付15%印花稅外,亦要支付額外15%的買家印花稅。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 SSD)

然而,任何人(該文書的簽立人除外)純粹使用物業文書以查證該物業的業權不會被視作須負上法律責任繳付印花稅。 首先,業主於按保申請表上,需要聲明現時自住的物業是否自置。 申請按揭需要如實申報,否則會負上虛假聲明的法律責任。 於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不能,若以「送贈方式」甩名,即使以零元交易,稅局仍有機會以市價追討印花稅,另銀行不能承做按揭,未來售樓亦困難。 即使近親買賣未必有實際金錢過手,但甩名仍需要以買賣形式進行。

有關

如果是首置人士或手上未持有任何物業的買家,則繼續以舊式累進印花稅制繳稅 (即官方所稱之的「第2標準稅率」,見下表)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 另外如物業買入後,在 36 個月內放售,原本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但因為政府將近親轉讓視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不當買賣,故可豁免額外印花稅(原可高達樓價的 20%)。 如果你本身已擁有一個物業,又想再買多一個物業作投資或收租之用,你就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當中較高的稅率,即樓價的 15%。 如果你選擇透過近親轉讓的方式先出售業權,可豁免15%的從價印花稅,只需要按一般的物業印花稅繳稅。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SSD:最高20%

如以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作例子,先生繳稅100元,相當於200元便可以。 但如果購買本港住宅物業,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話,你就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劃一15%的印花稅。 舉例,如果你並不是香港人、或者你已持有一層香港住宅,但現在又想多購一層物業,你也要繳付較高稅階的稅項。 例如你購買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你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就是「300萬元x15%」,也就是450,000元。

如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被取消,而取消原因不是由於協議的買方將物業轉售或出售(俗稱摸貨),該買賣協議可能無須繳付印花稅。 納稅人可以在交易取消後兩年內,填妥表格IRSD125,向印花稅署署長申請退回已付的印花稅,申請是否獲批由印花稅署決定。 首先在香港買賣樓宇時,買方和在部分情況下的賣方需要向政府繳付印花稅,稅率按不同成交價和其他因素而定,近年因為香港樓價飆升,政府實施多種額外印花稅以遏止樓市過熱,包括SSD,BSD和DSD。 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 購買新的住宅物業後6個月內出售原有唯一的住宅物業,可獲退稅,但不能完全退回新物業價值15%的稅金,因新物業亦需按繳付第二標準稅率下的稅金,故只能退回稅金相差之金額。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SSD)

另外,如定價太低,銀行按揭貸款額亦會下降,套現的資金未必足夠支付第二層樓的首期。 若甩名予近親,即使物業未過SSD鎖期,亦毋須支付SSD稅。 惟甩名後物業將重新上鎖3年,期內賣樓須繳付SSD稅,3年鎖期是以臨約日期計算。 一旦向律師樓申請物業甩名,便已「開了file」,即使取消,都要支付部份律師費。 相反,如先到銀行辦理按揭,萬一按揭不批,或批出條款、成數不理想,可隨時取消甩名,免去額外支出。

公司

另一方手上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首置客身份後,再買入一個市值600萬的住宅物業,只需給第2標準稅率(低稅率)的15萬印花稅,總成本24萬印花稅。 比直接15%非首置的印花稅即90萬足足慳66萬的印花稅。 只適用於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住宅物業,在簽署「買賣協議」時並沒有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即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但若買入第二個單位,壓力測試要求更為嚴格,兩關的要求分別下調一成至40%及50%。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近親轉讓可以慳多少稅?

而一般來說,按揭保險是不接受「轉按套現」或「加按」的。 即如果你是以 6 成按揭買入現有單位,並正在供款,則不能透過轉按或加按,享用新按揭成數,藉此套現。 不少人在買樓後,會透過內部轉讓的方式,來避免購買第二層物業時的印花稅開支,或增加按揭成數,而「近親轉名」就是其中一個合法的途徑來節省稅項。

  • 因為退稅是需要買入第二層樓後,一年內賣出舊物業,但撻訂不算是沽出,所以稅局有權不退稅。
  • 如因有法庭令離婚或遺產繼承而轉名,轉名後即時賣樓,可免SSD額外印花稅。
  • 需注意的是,於1份買賣合約內,同時購買多個單位,就算聲稱作為自住用途,從價印花稅亦會以樓價15%計算。
  • 其中一人先把其比例的業權轉讓給近親;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首置客身份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另外,如果準買家本身已持有住宅物業,可以將該物業「轉名」予父母、配偶、兄弟姊妹等親屬,那準買家便可以以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稅,惟轉名亦需按第二標準稅率付印花稅。 假設買家新購入的物業為300萬元,由於舊居尚未沽出,故他需要支付100元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新居入伙後一年內,他成功沽出了舊居,故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多繳的稅項。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100元」,相當於449,900元的款項。 在簽訂「轉讓契約」前,丈夫決定提名太太成為聯名業主,而太太本身有物業的話,就,就需要按物業持有一半業權繳交「從價印花稅」,計法是「300萬X1.5% / 2」,相當於100元的印花稅。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住宅印花稅種類

遺產受益人出售或轉讓其繼承自離世者遺產,就是根據遺囑、無遺囑繼承法律或生存者取得權而取得的住宅物業,可豁免繳納「額外印花稅」。 因此,假如你在繼承住宅物業後24個月或以內(如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期間取得)或36個月或以內(如物業是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將該物業轉售或轉讓予他人,也無須就有關交易繳納「額外印花稅」。 購買新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如在購入新置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六個月內簽立買賣協議以出售其在香港原有唯一的住宅物業,便可受惠於為「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而設的退回稅款機制,即獲退回反映新舊稅率差額的從價印花稅稅款。 買家須簽立購入新置物業的買賣協議的日期後兩年內提出申請的期限之餘,現容許以有關出售原有住宅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的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對於已經擁有一層物業,想買多層物業,但又不能再用到近親甩名時,就要在按揭要求較高的情況下為第二層物業申請按揭。

一般而言,會在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支付,並由律師樓代為辦理,買家只需帶同支票簿到律師樓,繳交相應印花稅。 但在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此稅項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唔識分AVD, SSD, BSD, DSD

如舊有物業面積很大或樓價很高,新物業面積很細或樓價很低,很難說服按保公司,舊物業是給家人住,新果層是自住。 但樓價不能偏離市價太遠,否則稅局有權於7年內,追討印花稅差價。 如是2轉1甩名,每份都是50%業權,印花稅以樓價一半計算,稅率可參考上述稅表。 如果是3轉1,每人業權是1/3,印花稅便以樓價的2/3計算。 此外,施政報告2020也提出加快活化老舊的工業區,發展局會推行一項「標準金額」徵收補價的先導計劃,發展局正聯同地政總署制定新計劃的詳情,目標是於2021年年初推出。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近親轉讓需要交印花稅嗎?

由屬《稅務條例》(第112章)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或該承按人委任的接管人,根據轉易契轉讓的按揭住宅物業。 以 15 % 的稅率計算,按物業交易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 有財金官員亦指樓市辣招是確保本地市民可優先置業,而調整從價印花稅與辣招無關,而是希望減輕市民購買中小型單位的負擔,稱「減幾萬蚊買啲電器都好」。 推動公私營協作方面,在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的「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資助房屋先導計劃」,鼓勵發展商興建資助出售單位,以指定市價折扣率售予合資格人士,政府正在制訂先導計劃的政策框架,並計劃在今年稍後時間公布。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豪宅都撞名 5組令人易混淆的大廈及屋苑 香港有三個富麗花園?

稅務局將自生效日期起恢復以第二標準稅率徵收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 如近親轉讓的單位仍有按揭,轉讓後申請按揭時,要求會與一般的按揭申請一樣,需交上收入證明等文件,銀行亦會安排壓測。 因此仍有按揭的物業近親轉讓時,要考慮買方是否能有能力通過壓測。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未有為樓市「減辣」,但將調整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 VMS 鼎珮合夥人馬宣義今(22日)指,對是次預算案未有「減辣」感到失望,認為政府未有從善如流。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收費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請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最近多個新盤開賣,准買家們需留意:一手物業與二手物業置業流程各有分別,大家入票前應充分做好4大準備功夫,確保職業之路暢通無阻。 事源2016年政府推行更大力度的遏抑樓價政策,在「雙倍印花稅」之上更劃一徵收「15%從價印花稅」,因而衍生「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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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按揭成數上限降低

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王美鳳稱,雙倍印花稅增加投資第二所物業的成本,但買樓成本會受不同因素影響,包括有否做按揭、持有物業之長短、不同區份的樓價升值幅度、資金來源、風險承受能力等。 由購買屋苑連車位的這個議題,引伸出同一份文書購多於一個單位又怎辦?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尤其是如果買家本身屬於香港永久居民,用同一份文書跟發展商大手入貨,變相就能夠以首置客的名義迴避高達15%的稅項。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起初稅務局不打算作出規管,由於他們強調徵收「印花稅」是以「文書」作為基礎,但其後在傳媒壓力下,政府最終需要修例,並規定就算只用一份文書,但當中購入多於一個單位,也需要按較高稅階的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來繳付稅項。 對於換樓人士來說,無論是「雙倍印花稅」及「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也屬於壞消息,只因如果他們選擇「先買後賣」的話,由於同時間會持有兩層物業,新購入的物業就需要繳交高達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是對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利得稅則是按交易利潤而徵收的稅項,兩者是分開及不同的稅負。 如有關交易已構成行業或是屬生意性質,即使已繳付「額外印花稅」,賣方仍須就他從交易中所賺取的利潤繳納利得稅。 「額外印花稅」並不是按交易利潤徵收的稅項,而是對文書(即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 因此,不論出售住宅物業是獲利還是蒙受虧損,均須要按住宅物業的持有期和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取其較高者),徵收「額外印花稅」。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 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重點8: 持有非住宅、海外樓、車位 = 視作香港住宅?

可以,但按保公司或會質疑,第二間物業是否用作自住用途。 另外,若舊有物業已申請按保,於新買物業再度申請將會被拒。 缺點是由於未完成甩名,如再置業雖可免去15%印花稅,但未必能申請高成數按揭,但仍可申請舊按揭成數。 另須留意,假設是聯名甩名,田土廳的代價(consideration)需要注為完整樓價,不要注樓價的一半,否則銀行或當作送契。 由於買賣合約中已寫明是甩名,就算田土廳的代價是注入完整樓價,印花稅都會是以樓價一半去計。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重點2:  怎樣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如僅是甩名,例如將一半業權賣給另一家人,稅局一般不會徵收稅款,因為「業權歸邊」非為圖利,但大前提要有實質金錢交易。 若一個月內銀行未能批出按揭,雙方只要重簽另一張臨約便成。 不少夫婦會聯名置業,但當有一定經濟實力時,就可以將物業業權轉至其中一方,好讓另一方回復首置身份再置業,減少稅項支出。 本文將詳盡分享各種按揭財技及注意事項,以及2022年新例放寬按揭成數後,甩名的操作是否有所改變,本文亦將一一探討。 同時,由於工商舖物業租金已大致喘定,租金回報相對較穩定,故今次政府新措施將特別對舖位及工商物業最見受惠。 工商舖市場「減辣」後,將為希望出售物業套現周轉或趁低自置物業的用家或投資者減低財務壓力。

第二套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遲交會有罰款嗎?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他們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就要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款額為300,000元(即800萬元x 3.75%)。 這是由於住宅物業是由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和姊妹)共同購入,他們在香港均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而其中一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合乎有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