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靈灰安置所12大優勢2024!內含石門靈灰安置所絕密資料

以上提及的「初步審視」並不等如「初步審核」,所以並不表示該申請是否符合指明文書的申請要求。 有關意見會提交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發牌委員會)考慮。 最終是否批准某項申請是由發牌委員會定奪。

  • 至於骨灰安放期,申請人獲編配骨灰龕位後,最初的骨灰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1次。
  • 申請手續簡易,申請人只須填妥申請表格及連同上述文件的副本便可自行遞交申請,無須委托其他人士/機構代辦。
  •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骨灰龕位共有22 050個,包括21 720個標準龕位(11 490個禁香龕位及10 230個非禁香龕位)及330個大型龕位(160個禁香龕位及170個非禁香龕位)。
  • 在决定選擇申請編配某一類型龕位時,請先參閱申請表甲部的可供申請的骨灰龕位詳情,以衡量該申請獲成功編配的機會。
  • 顧及上述多項因素,以及土地本身的空間及高度限制等,政府的目標是在可行的情況下盡量爭取多建公眾龕位。
  • 是次編配的公眾骨灰龕位均為可續期骨灰龕位,首次安放期為20年,期滿可每10年續期一次,每次續期須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
  • 因此,現時香港的公眾龕位有足夠供應,香港市民基本上無需輪候。

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及薄扶林華人基督教墳場均已設有綠色殯葬設施,而哥連臣角香港佛教墳場內的紀念花園亦已於本年一月投入服務;另有一宗同類申請正由食環署處理中,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審批。 當申請表中的先人獲編配曾咀靈灰安置所新骨灰龕位及其骨灰獲安放後,如有關先人已被納入申請重用骨灰龕位輪候冊內,食環署會將該申請從輪候冊中刪除。 另外,若有關先人已獲編配其他公眾骨灰龕位及為該龕位的首位先人,在骨灰安放於新骨灰龕位後,舊骨灰龕位須交還予食環署。 此外,若申請人與上述申請重用骨灰龕位及/或已獲編配骨灰龕位人士屬不同人士,則申請人須簽署承諾書確認其申請已獲上述人士的同意。

石門靈灰安置所: 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

獲編配龕位人士如須駕車入場,必須透過其僱用的註册石廠商經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網頁進行預約,每次預約可登記不多於兩架車輛。 有關車輛可以於預約當天任何時段進出安置所。 相關預約系統的操作截圖請瀏覽以下連結。

沙田石門擬建骨灰龕位大樓有具體方案,政府建議興建一座骨灰安置所大樓,樓高3層連天台,提供4萬龕位,並設紀念花園及其他附屬設施,料明年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2020年動工,2023年第3季落成。 2020年5月,食物環境衞生署公布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東翼於2020年5月15日啟用,供獲編配龕位人士安排安放先人骨灰和安裝紀念牌匾,安放期為20年,及後每10年續期一次。 2014年11月4日,屯門區議會討論有關於食物及衛生局建議在屯門區曾咀煤灰湖上興建骨灰安置所的計劃。 食物環境衞生署向屯門區議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署方計劃將項目的靈灰閣大樓增加一層至8層,骨灰龕位置數目亦由11萬個增加至16萬個,加幅達45%。 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包括一座樓高8層、提供16萬個骨灰龕位置的靈灰閣大樓,其中5至7樓為不燃香的骨灰龕位置,頂層則為空中花園。

石門靈灰安置所: 申請辦法

食環署强烈建議申請人填寫網上申請表格遞交申請,既可避免郵遞延誤/無法派遞的情況,亦能在遞交申請後很快收到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電郵,方便日後跟進相關申請事宜。 除了每年1次綜合編配公眾骨灰龕位之外,食物環境衞生署自2020年12月起每月都推出約1,700個位於曾咀靈灰安置所的新建龕位供市民申請。 因此,現時公眾龕位有足夠供應,基本上無需輪候。

資料

食環署已根據收集到的意見,調整及優化推廣綠色殯葬的工作。 現時食環署設有13個可供撒放先人骨灰的紀念花園,二○二二年共接獲約7 700宗使用有關服務的申請。 過去十年各紀念花園使用情況的統計數字載列於附件二。

石門靈灰安置所: 有關公布資料請按此。

另外署方認為,配合適當交通緩解措施,包括闊7米的行人隧道,並於春秋二祭實施人潮管制,從運輸角度是可行。 食環署計劃2019年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如獲通過即展開招標,料骨灰安置所及行人隧道工程,分別2020年第2季及第3季動工,將於2023年第3季及第2季完工。 如申請離島的骨灰龕位則須具備離島鄉事委員會的證明信(只適用於申請編配骨灰龕位)及首位先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作出的法定聲明文件正本及副本一份,以證明該先人合乎資格。 食環署宣布,逾兩萬個位於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B座的新建可續期骨灰龕位,將於下周二(11日)至下月10日接受申請。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骨灰龕位共有22 石門靈灰安置所 050個,包括21 720個標準龕位(11 490個禁香龕位及10 230個非禁香龕位)及330個大型龕位(160個禁香龕位及170個非禁香龕位)。 食環署將編配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B座約2萬多個新建可續期骨灰龕位,今日(11日)至6月10日接受申請。

有關

建築署今日(4日)起就有關工程進行公開招標,工程建築樓面面積約為9220平方米,包括興建一座三層高的骨灰安置所大樓,明年1月開始動工,預計於2023年7月完工。 為進一步推廣綠色殯葬和提升服務質素,食環署已展開設計思維顧問研究,預計今年年中完成。 研究旨在更深入了解服務使用者、持份者及一般市民大眾的意見,從而制定更有效的推廣策略和措施,提高公眾對綠色殯葬的認識及接受程度;同時優化政府所提供的綠色殯葬服務,鼓勵更多人使用。 (四)及(五)食環署一直有透過持續監察及分析綠色殯葬的統計數字(包括市民採用綠色殯葬的比例、綠色殯葬設施的使用情況,以及中央登記名冊的登記數字等),檢視推廣綠色殯葬的成效。 為了解公眾對綠色殯葬的意見,食環署在二○二○年完成兩項問卷調查,分別諮詢過去數年曾使用火化服務的市民如何處理先人骨灰,以及公眾對綠色殯葬的意見。

石門靈灰安置所: 申請骨灰龕位所需文件

當申請表中的先人獲編配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新骨灰龕位及其骨灰獲安放後,如有關先人已被納入申請重用骨灰龕位輪候冊內,食環署會將該申請從輪候冊中刪除。 此外,政府近年亦加強推廣綠色殯葬,鼓勵市民把先人骨灰撒放海上或紀念花園,並設立綠色殯葬中央登記名冊,讓市民表達有關心願。 食物環境衞生署會預留名額給予獲編配龕位人士及其僱用的註册石廠商安放先人骨灰和安裝紀念牌匾工程。 石門靈灰安置所 石門靈灰安置所 註册石廠商於食物環境衞生署網頁預約安裝紀念碑工程時,可一併預約其工作用的車輛,該車輛的資料會儲存於系統內作日後預約用途,無須重新輸入。

  • 屯門曾咀紀念花園是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最大的紀念花園,花園設計與大自然融合。
  • 若為同一位先人連續兩個月遞交申請,在前一次申請未有抽籤結果前,後一次申請會被暫緩處理。
  • 由於該骨灰安置所可供編配的各類型龕位(標準/大型;禁香/非禁香)的數量有差別,獲成功編配機會也會有差異。
  • 如無法提供有效文件,則可在本署紅磡/跑馬地食物環境衞生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宣誓辦理。
  • 2015年1月,解除煤灰湖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獲得批准,於同年3月25日獲得環境保護署署長發出工程許可證,其後交通影響評估亦已經完成。
  • 2014年11月4日,屯門區議會討論有關於食物及衛生局建議在屯門區曾咀煤灰湖上興建骨灰安置所的計劃。
  • 如無法提供有效文件,可在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宣誓。

政府以地區為本推行骨灰安置所發展計劃,已在各區物色到可供發展公眾骨灰安置所的用地,其中14個項目合共提供約60萬個新骨灰龕位。 根據食物及衞生局遞交立法會的資料顯示,擬建的沙田石門安興里骨灰安置所將提供約4萬個龕位,因應區議會意見,骨灰安置所將完全禁止燃燒冥鏹。 而有關工程亦會利用選址的天然地形,通過園林和建築設計,使骨灰安置所的外觀與周遭環境及景物融合,並以植物及樹木作屏障,盡量減低骨灰安置所可能引致的視覺及心理影響。

石門靈灰安置所: 公眾骨灰龕位供應(2019至2022年)

重用靈灰龕的輪候時間約為3至10年不等(不包括離島)。 政府稱,因應區議會的意見及建議,擬建的骨灰安置所將全面禁香,即骨灰安置所內不設任何供燃燒香燭祭品的設施。 在骨灰安置所的範圍內,包括各樓層和公用地方,均不准燃燒香燭祭品。

食物環境衞生署自2020年12月起每月都推出約1,700個位於曾咀靈灰安置所的新建龕位供市民申請。 其後,食物環境衞生署2021年11月15日公布,12月1日起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的可續期新公眾骨灰龕位繼續全年接受申請,並每月編配有關龕位,直至另行通告。 視乎申請數量,食環署將每月編配曾咀靈灰安置所約1 700個禁香及非禁香標準龕位和20個非禁香大型龕位。

石門靈灰安置所: (一) 申請編配新骨灰龕位

隨着香港人口增長和老化,社會對殮葬設施需求殷切,為應付需求,政府除了增加公眾骨灰龕位的供應,以及透過規管促進私營骨灰安置行業發展外,亦積極推廣綠色殯葬,鼓勵市民以更環保及可持續的方式處理先人骨灰,包括在紀念花園及海上撒放骨灰。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持續透過提供及優化綠色殯葬設施和服務,以及公眾教育和宣傳,鼓勵市民採用綠色殯葬。 是次編配的公眾骨灰龕位均為可續期骨灰龕位,首次安放期為20年,期滿可每10年續期一次,每次續期須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 申請人須提供相關人士(即獲編配龕位人士(即申請人)及其提名代表(如有))的個人資料,以方便日後食環署就骨灰龕位的安放期屆滿後續期/處理骨灰事宜與相關人士聯絡。 若提名的代表或聯絡資料有改變,相關人士有責任適時向食環署更新資料。 獲編配骨灰龕位人士有責任在首20年安放期(或其後每10年續期)屆滿時處理先人的骨灰(即主動提交續期申請或遷移骨灰),以及適時通知食環署最新的聯絡資料。

申請人只可為同一位先人填寫一份申請表格,為其申請大型或標準骨灰龕位。 申請大型龕位須於表格內填寫至少三位先人的資料,而申請標準龕位則須填寫至少一位先人的資料。 因此,現時香港的公眾龕位有足夠供應,香港市民基本上無需輪候。 爲了加快編配龕位手續,恕不接受以現金繳付費用。 申請人可以「易辦事」、「轉數快」、支票或銀行本票於編配櫃檯即時繳交費用。 如以支票或銀行本票繳費,應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爲抬頭人,票面款項爲港幣二千四百九十元正(標準龕位)或港幣三千零九十元正(大型龕位);而支票則須加劃線。

石門靈灰安置所: 有關詳情請按此 。

所有骨灰龕位,不論其在同一龕墻的位置高低或座向,均由攪珠及電腦隨機公開抽籤編配予中籤申請人,而非由中籤申請人自行揀選骨灰龕位。 如申請離島的骨灰龕位需具備有關離島鄉事委員會的証明信及先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作出的法定聲明文件,以証明該先人合乎資格。 有親屬關係即是指與首位安葬的先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父親、配偶的母親、媳婦、女婿或父系或母系直系後裔。 食環署已於2014年1月撤銷公衆骨灰龕位安放先人骨灰的數目上限。 經申請並獲批核後,與首位先人有近親或密切關係先人,其骨灰可安放於同一個公眾骨灰龕位。

如能推展這些工程項目,將可額外提供30萬個骨灰龕位。 本網頁所載的資料,旨在就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收到的指明文書申請,為公眾提供有關資訊。 除上述目的外,禁止任何人士使用當中所載資料作其他用途。

石門靈灰安置所: 沙田石門4萬骨灰龕位2023年落成 今起公開招標

截至2018年3月29日完結時,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收到共144間私營骨灰安置所提交的指明文書申請。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27日)宣布將編配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A座1萬多個新建的可續期骨灰龕位,並於5月11日至6月10日接受申請。 石門靈灰安置所 若有中籤申請人放棄獲編配的龕位,其申請會被視作處理完畢。 食環署會按序經電腦配對後,邀請未能獲編配龕位的申請人辦理編配餘下的龕位。

石門靈灰安置所: 遞交表格

在稍遠的北大嶼山公路以南、翔東路近深豐路一帶現時有巴士車廠、小蠔灣警察車輛扣留中心和有機資源回收中心。 將來於擬建骨灰安置所項目約1.5公里距離的小蠔灣車廠用地預計有上蓋發展項目。 合約工程預計於2021年1月開始,並預計於2023年7月完工。 有關工程今日起公開招標,截標時間為下月16日中午12時。

石門靈灰安置所: 申請公眾骨灰龕位所需文件

至於骨灰安放期,申請人獲編配骨灰龕位後,最初的骨灰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1次。 在20年/10年的安放期屆滿時,只要相關人士確認會為骨灰龕位續期及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便可繼續使用獲編配的骨灰龕位。 食環署會於接受申請期届滿後適時公布進行公開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詳情)的日期,決定中籤申請人編配骨灰龕位的先後次序及所獲編配的特定骨灰龕位。 標準骨灰龕位申請人必須在表格內填寫不少於一位先人的資料。 大型骨灰龕位申請人必須在表格內填寫不少於三位先人的資料。 申請表內其他先人必須是首位先人的近親或與其有密切關係;如首位先人的骨灰已移走,骨灰龕位必須交還予食環署。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必經階段,在完成殯殮儀式後,大多數人也會選擇將先人的骨灰安置於骨灰龕位,以下集合政府骨灰龕位的申請詳情供有需要的家屬參考。 標書中列明,合約工程包括興建一座三層高的骨灰安置所大樓包含筏式地基工程和屋宇裝備工程;一個設有廣闊草坪、紀念碑牆和電子屏幕的紀念花園;為現有安興里進行道路修改工程包括重置工地外圍的迴旋處;以及相關的土力、地盤平整、渠務和外部工程。 另外,港鐵公司將由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起,開辦K52A號巴士路線每日來往曾咀靈灰安置所及港鐵屯門站。 該路綫將配合曾咀靈灰安置所的開放時間,為前往該處的乘客提供定時的雙向接駁巴士服務。

石門靈灰安置所: 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地址:

2015年1月,解除煤灰湖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獲得批准,於同年3月25日獲得環境保護署署長發出工程許可證,其後交通影響評估亦已經完成。 若日後的交通影響評估顯示有空間增加龕位數目,政府會積極考慮增建的可行性。 建築署會在建築規劃及設計階段盡量靈活處理,預留空間在可行情況下增建龕位。 (二)根據於二○一九至二○二一年進行的交通影響評估研究,基於現有土地空間、交通配套設施和道路網路的限制,尤其是清明節和重陽節期間及平日增加的交通及行人流量,預計該用地可發展33 500個骨灰龕位。 醫務衞生局表示,「口罩令」明日起延長14日,至下月8日。

石門靈灰安置所: 處理申請

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將會設備急救室、育嬰室、8部載客升降機、4部消防人員專用升降機,並且提供環境保護設施,包括環境保護燒衣設施。 由 2022 年 8 月 1 日起遞交的骨灰龕位申請,中籤申請人不論是否接受獲編配的骨灰龕位,食環署在遞交該申請的月份往後的6 個月均不會再接受為同一先人重複申請同一骨灰安置所的骨灰龕位。 食環署會於每個接受申請月份的下一個月20日(若是星期六或公眾假期,則延至下一個工作天)進行公開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詳情),決定中籤申請人編配骨灰龕位的先後次序及所獲編配的特定骨灰龕位。 申請狀況包括“正在處理中” 、“已發出「須符合要求通知書」” 、“批准” 、“拒絕” 石門靈灰安置所 、“停止審核”。 在考慮了目前的情況後,發牌委員會決定在2021年5月份更新公布「指明文書申請人在其中幾個主要範疇提交文件的狀況」的資料後,停止繼續就有關資料作更新,以集中加快處理指明文書申請的工作。

石門靈灰安置所: 相關文章

顧及上述多項因素,以及土地本身的空間及高度限制等,政府的目標是在可行的情況下盡量爭取多建公眾龕位。 政府骨灰龕位設標準及大型兩種骨灰龕位,前者可放多於2個有親屬關係先人的骨灰甕,而後者則可放多於4個有親屬關係先人的骨灰甕。 石門靈灰安置所 經申請並獲食環署批核後,龕位首位先人及其近親或密切關係先人的骨灰,可安放於同一個龕位。

石門靈灰安置所: 有關詳情請按此 。

如無法提供有效文件,可在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宣誓。 食環署向沙田區議會提交文件,建議將位於石門安興里沙田廢物轉運站毗鄰用地,興建骨灰安置所,佔地約2.3萬平方米。 地皮除了包括骨灰龕位大樓,也有撒灰紀念花園及紀念壁、推廣綠色殯葬的多用途展覽室、電子探索龕位位置設施等。 鑑於當時公眾骨灰龕位置在香港社會供不應求,而愈來愈多香港人都選擇在離世後火化遺體,食物及衛生局預計於2015年至2034年的未來20年,每年平均約55,000名香港市民死亡,當中火化數目約52,000名,比率達95%。 因此,食物及衛生局建議在屯門區曾咀、原屬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的煤灰湖(中湖)上興建靈灰安置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