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收地2024詳細介紹!專家建議咁做…

林鄭這回「亮劍」令新地的計劃泡湯,元朗YOHO王國添上一道「傷疤」。 新地執董郭基煇今日(14日)出席活動時直言,認為政府不應將《條例》用於已規劃的私樓地。 此外,搬遷鑽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庫往岩洞工程討論多年,計劃終有新進展。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預計將於2027年下半年騰出該用地,以作房屋用途,預計工程所需費用為23.342億元。 考慮到牽涉的商業敏感性,以及為免有損政府日後因應將來情況轉變而進一步檢視有關用地用作資助房屋發展的可能性,這五組地塊的具體位置及詳情不宜公開。 元朗收地 自2000年起,政府提出發展新界東北,好像石湖新村、馬屎埔村,這些非原居民村逐步面臨收地,揭開了新界東北持續近二十年的收地爭議。

若雙方未能就申索款額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土地審裁處就法定補償金額作最終裁決。 上述三組地塊,以及七組其他地塊,早前被選取納入已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的私人土地的檢視工作。 該檢視為行政長官在二○一九年《施政報告》宣布的其中一項加強政府主導規劃及收地工作的措施。

元朗收地: 元朗兩私地收回 可供應1210伙公營房屋單位

對於工程範圍內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而言,上述土地歸還日期並非他們須遷出的限期,應留意地政總署2月16日向他們發出的信件內所註明的遷出限期(由今年第四季至2023年第一季不等)。 他指出部份長時間未有發展的土地,可透過政府收回;若是已有規劃的土地,則應由私人發展商負責。 他又指出,只要是收地用作公營房屋用途,符合法律的公共用途,新地樂意配合,惟政府亦需要多管齊下,讓新界農地及濕地鬆綁,讓每年香港公私營房屋供應達五萬伙,方可以解決房屋問題。 政府昨日(13日)宣布以《收回土地條例》回收三幅私人地興建資助房屋,包括元朗新鴻基地產樓盤YOHO Midtown旁的一塊約5,300平方米用地。 地政總署今日張貼收回土地公告,收回元朗379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19公頃,以進行元朗南第一期發展計劃。

而明年面對收地的元朗南,整個計劃總面積約224公頃,當中的100公頃為受影響棕地作業,料影響公庵路一帶等的棕地作業者。 雖然具體收地面積及位置等細節仍有待定明,但已惹來不少居民反對,當中逾30名元朗南居民就聯同「公庵路居民組」於今年8月中,在政府就當區道路及排污工程刊憲開會時「踩場」抗議,直呼對相關安置補償不滿,揚言要「誓死保衞家園」。 根據規劃署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去年公布的勘查研究,整個元朗南發展區料可提供約3.28萬個新建住宅單位,當局預計居民將分階段遷入,預計到2028年才有首批居民遷入。 元朗收地 假如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已登記/持牌構築物住戶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但在政府實質進場清拆前,被地段業主(或自稱為業主的人士)着令遷出,地政總署署長會考慮酌情允許這些住戶基於恩恤理由申請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並視乎每宗個案的情況考慮是否接納申請。

元朗收地: 特惠補償及安置 – 簡介短片、小冊子及常見問題

此外,運用《條例》收地亦容易引起社會質疑,2016年就有傳媒揭發橫洲計劃第一期的範圍毗連一幅屬於新世界發展的土地,料可受惠於周邊基建和道路工程,當局不惜以天價發展第一期,便招來議員炮轟是「明益新世界」。 文件提到,雖然有部分受項目影響的土地業權人,已按當時適用的分區補償制度發出特惠補償建議,但亦會作一次過的體恤安排,將按優化措施後的甲區水平獲追加補償,相較於新措施前的補償,補償金額大增六成,目前已有53個地段已接納特惠補償建議。 當申請人資格獲核實後,地政總署會通知申請人提交,遷置後的農耕/復耕計劃書,以供核實申請人日後在相關擬議地點務農是否合法,以及檢視計劃書是否可行。 如有需要,地政總署會就計劃書的可行性諮詢漁護署,包括聯同漁護署人員到日後擬議務農的地點作實地視察。

  •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加快興建新發展區,地政總署昨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南第一期發展計畫,涉及三百七十九幅私人土地。
  • 但據地政總署資料,受橫洲公屋計劃影響合共約 258 戶,截至今年6月底仍有 52 戶未有安置方案,亦有村民表明將會留守,相關工程勢將推遲開展。
  • 《香港01》記者今日(14日)到該測量師樓,欲聯絡「朱震川祖」,及查詢被政府收回土地的事宜,但未能聯絡負責人。
  • Getty Images 美國在本國領空中擊落了兩個飛行物之後,當地時間周六(2月11日),加拿大總理特魯多(Justin Trudeau)證實,又有一個不明飛行物在加國領空被擊落。
  • 經考慮地區整體規劃、社區設施及區內基建設施,以及個別地皮的位置、面積、發展規模及現時使用情況,認為適合作高密度資助房屋發展。
  • 當政府以法定權力收回私人土地時,相關法例(例如《土地收回條例》(第124章))要求政府向土地業權人及其他持有土地權益的人士作出補償(一般稱為「法定補償」)。

元朗南發展可提供約28 500個新增住宅單位,將容納約88 000人,並將提供所需的基礎設施、公共、商業和社區設施。 根據現行機制,在推行每個需要收地的項目之前,政府會按上述特惠補償分區級別的定義,以及所收回土地的擬定用途,考慮該項目屬哪一個特惠補償分區級別。 若土地業權人不接納政府的特惠補償建議,可向地政總署提出法定補償申索。

元朗收地: 近溱柏十八鄉路地皮交房委會發展 提供700單位

另一組地塊(附件二第二項)基於嚴重的地質限制,如將該地塊用作資助房屋發展會對成本效益構成重大影響。 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2023年4月13日轉歸政府所有。 政府以往收地建屋或基建設施都遇到不少反對,發展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優化因收地清拆項目影響,計畫將四級特惠分區補償制度合併成兩級,並加入北部都會區主要新市鎮元朗、粉嶺和上水作為計算地價的指標。

該發展計劃包括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讓已平整的土地可用作發展公營房屋、容納棕地作業的多層樓宇、鄉村遷置區、公共休憩用地及部分環保運輸服務預留用地。 還有三幅用地,我覺得被收回的可能性也低,分別就是屯門「大興花園」以南的三幅「綜合發展區」。 雖然三幅地都符合「高密度房屋」及「基建限制」影響而未能重建的條件,但政府已表明,因為該區用地仍有工業進行中,擔心重建房屋有兼容性問題,已率先放棄收回其中一幅,所以這三幅地大可剔出收回之列。

元朗收地: 發展時間表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則提供「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讓合資格的合法租戶可毋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獲安置到由房協發展和管理的專用安置屋邨。 選擇「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受影響合法租戶須符合房委會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等相關資格準則。 選擇「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受影響合法租戶須在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在有關物業居住滿最少 7 年,並符合「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等相關規定。 除法定補償外,政府在收回合法住宅物業時會提供特惠津貼予業主和合法佔用人,詳情可瀏覽地政總署網頁上「為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業主、租客及佔用人而設的一般特惠補償安排及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簡介」的第部分。

元朗收地

縱然此舉可能增加政府面對司法覆核的風險,但強硬的姿態同時也釋出一道信息,就是任何可作發展的用地,總之被視為閑置沒發展,也隨時有被政府收回的風險,間接要求發展商加快農地改劃步伐。 Yoho Midtown的業主委員會也向各住戶發信表示關注,提出擔心地盤施工期間造成的空氣、噪音污染外,認為當局也未有考慮區內交通配套、社區設施;以及建後對物業產生的屏風效應,故現正召集一人一信向發展局提出反對意見。 元朗區議員區國權表示,收地已屆最後階段,現時僅有數户村民留守,他今日到場是為視察地政人員的工作,並希望地政人員收地期間,能顧及村民的感受。

元朗收地: 安置安排

美國通脹強勁,聯儲局重啟加息周期,近月加息步伐變快,本港拆息亦急速上升,我們會為大家追蹤最新的H按、P按息率,以及現金回贈情況。 張先生過去近20年,利用這塊約2萬多呎的土地種過蘭花、做過花園,也放置了他過萬件收藏品。 其收藏品五花八門,包括舊書、舊報紙、漫畫、擺設等等,外人當作垃圾的舊物品,他卻視為寶物。 自2015年獲得城規會批准後,新地至今仍未能收齊地權,政府此時出手,YOHO Midtown三期計劃將會泡湯。 元朗收地 元朗收地 《香港01》調查地主身份,發現其中880平方米(9,472平方呎)由新地透過子公司持有,但當中擁有最大業權的是祖堂「朱震川祖」,擁有2,172平方米(23,380平方呎)。

符合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 申請資格的自住業主亦可選擇放棄領取自置居所津貼而申請入住公屋單位。 有關資格準則包括須通過房委會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符合「不得擁有住宅物業」規定(被收回的住宅物業除外)等。 地政總署今日(五月十九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南第一期發展計劃。 事實上,政府近年積極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本月初地政總署便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收回位於九龍城啟德道/沙浦道的土地,地盤面積約6.6萬方呎,以供市區重建局實施發展計劃。 項目重建後,總樓面約51.8萬方呎,當中住宅部分佔43.2萬方呎,其餘8.64萬方呎則為非住宅部分。 署方又指出,該發展計劃包括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讓已平整的土地可用作發展公營房屋、容納棕地作業的多層樓宇、鄉村遷置區、公共休憩用地及部分環保運輸服務預留用地。

元朗收地: 橫洲爭議5年 收地程序踏最後階段

已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但尚未獲得補償及安置安排的非住用寮屋住戶,則無須就上述計劃另行遞交申請。 發展局表示,政府會盡快完成有關收回土地程序,而地政總署昨已開始為該3組地塊進行清拆前登記,並停止接受涉及該3組地塊的地契修訂和換地新申請。 元朗收地 該3組地塊分別位處粉嶺新運路近黃崗山,佔地約3,500平方米;位處元朗十八鄉路近龍田村,佔地約7,000平方米;以及位於元朗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附近,佔地約5,300平方米。

  • 第一期發展計劃的預備工作對順利推展整個元朗南發展計劃非常重要,將提供4,300伙公營房屋單位。
  • 美國通脹強勁,聯儲局重啟加息周期,近月加息步伐變快,本港拆息亦急速上升,我們會為大家追蹤最新的H按、P按息率,以及現金回贈情況。
  • 考慮到安置安排涉及公共房屋資源,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而獲安置的住戶,他們由入住房委會或房協的租住單位 (包括在專用安置屋邨落成前經「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入住的過渡單位) 起租日起,受適用的「富戶政策」約束。
  • 政府將收回106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4.8公頃,政府指,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 地政職員離開後,有工人立即用圍欄封鎖行人路,又嘗試將大石吊到路上,有工人更手持通告,列明若非法霸佔有關土地,將報警處理。

政府表明不會公布正在研究被收回的潛在土地,但是否真的沒有任何蛛絲馬跡可流露出來? 不過,面對香港土地供應不足的問題,有政界人士在數年前已開始提出,政府可動用《收回土地條例》來增加土地供應,其中率先提出運用《收回土地條例》的不是林鄭月娥,而是民主派。 翻查資料,早於2018年時,當時的民主派提出政府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加快土地發展,卻被當時林鄭月娥及建制派群起反對。 然而,《基本法》第6條及105條,卻明確指出特區政府要保障私人產權。 因此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表面上跟《基本法》似相抵觸。

元朗收地: : 發展局公布收回三幅粉嶺及元朗用地

至於適用於戶外業務經營者的「露天/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的營運年期資格準則,亦可得到放寬,由清拆前登記日期前最少7年,修訂至最少兩年,而可獲計算津貼額的露天場地面積上限亦會取消。 經確認農耕/復耕計劃書為可行後,地政總署會通知申請人,此時申請人需就於其自行物色的私人農地上搭建住用構築物一事,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書。 申請人在獲批短期豁免書後,須依照獲政府接納的農耕/復耕計劃書耕作,否則地政總署會終止該豁免書。

倘日後政府須清拆任何構築物及遷置構築物內的佔用人以進行擬議的發展項目,所得的資料會作為評估安置及/或發放特惠津貼(如適用的話)的其中一項資格準則基礎。 落實被收回的土地位於「Yoho Midtown」前方,該幅用地佔地530平方米,地盤面積並不大,只有約5,705呎。 【本報訊】早於2012年開始研究的元朗南發展計劃終於有眉目,地政總署昨公布收回合共379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19公頃,土地將於8月20日復歸政府所有。 政府收回土地後,將會在該地進行元朗南第一期發展計劃,預料可以提供約3.29萬個住宅單位。 本港樓價高企,公屋輪候大排長龍,增加房屋供應是政府當前首要解決問題。

元朗收地: 元朗南發展第一階段工程及第二階段工程第一期

日媒報道,日本首相岸田文雄計劃提名學者植田和男為日本央行新行長,以接替4月8日結束任期的黑田東彥。 有關提名將於2月14日提交日本國會,須經國會兩院同意,並由內閣任命。 九建旗下將軍澳現樓項目海茵莊園今以先到先得形式推售36伙單位,並新增一按優惠。 其中成交呎價最高的單位為1座21樓B3室,面積203方呎,開放式間隔,成交… 豬場亦曾考慮替代方案,莊忠平稱曾與業界向政府建議,數間豬場退而求其次合併、在同一個空間營運,「但首先都要有塊地先可以養」,而現時覓地重置最大的難題,在於要周圍無村民反對建豬場,他直指靠農場的力量根本無能力說服大眾。 上月30日,地政人員聯同大批保安進入橫洲三村收地,永寧村的鄭女士堅持留守,地政終同意給予兩星期寬限。

元朗收地: 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

我們在2021年5月17日前往現場視察,該部份用地作臨時停車場,現時仍在運作之中;至於毗鄰則有幾間由鐵皮屋組成的建築物,現時已經清空無人進駐,現場已豎立了為「政府土地」。 我們向發展商新地查詢,回覆只表示他們持有少部份業權、由於涉及祖堂地,多年來未作發展;但強調政府不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在正在申請、或換地申請的私人地塊上。 作為其中一個主要土地發展項目,元朗南可提供土地應付香港中長期房屋需求。 透過全面規劃及提供新基礎設施,元朗南發展項目將更有效地利用棕地(約100公頃)的發展潛力,構建一個宜居和綠色社區。

元朗收地: 發展公屋爭議

當局指,考慮到牽涉的商業敏感性,以及為免有損政府日後因應將來情況轉變而進一步檢視有關用地用作資助房屋發展的可能性,這5組地塊的具體位置及詳情不宜公開。 根據現行政策,可獲考慮發放露天/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必須沒有違契或違反有關短期租約條件的情況。 不過,作為彈性安排,即使部分用地上有「不合資格構築物」(即並非已登記/持牌構築物或由相關土地文書所准許業務經營的構築物),就發放特惠津貼而言,他們不會因用地上存有該等不合資格構築物,而失去領取適用於戶外/露天部分的特惠津貼的資格。 如此等「不合資格構築物」於發展清拆進行前已由業務經營者自行拆卸,釋出的面積亦將獲考慮計入有關業務經營者可獲發特惠津貼的戶外/露天部分。 而在信納業務經營者是否已自行拆卸「不合資格構築物」的程度時,地政總署會按實際情況考慮。 其中三組地塊的業權擁有人已提交並積極跟進其地契修訂或換地申請,以期令用地達致現時規劃的發展潛力。

元朗收地: 工程範圍簡介:

如合資格住戶選擇購買專用安置屋邨的出售單位並申領經折算的核准特惠津貼,有關款項將於相關買賣落實後發放。 當受影響住戶到房協辦理安置申請的手續時,會獲安排填寫一份「專用安置屋邨選擇意向書」。 這份意向書的目的,是讓住戶就專用安置屋邨的選擇向房協表示意向,以便房協日後聯絡有關住戶作出跟進。

專用安置屋邨的資助出售單位的售價、編配及銷售安排等大致參考適用於房協一般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政策。 根據既定的房屋政策,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例如:「居者有其屋計劃」、「自置居所貸款計劃」、「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綠表置居計劃」等)的前業主/聯名業主或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符合資格再次申請各類資助房屋,包括適用於受政府發展清拆計劃影響住戶的安置安排。 關於受影響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的資格準則可參閱地政總署編製的「為受政府發展計劃收回土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業主、租客及佔用人而設的一般特惠補償安排及寮屋住戶安置安排簡介」的第部分。 至於選擇「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受影響人士必須已在地政總署為持牌非住用構築物/已登記非住用寮屋住戶進行的一次過自願登記中登記及符合登記訂明的要求。

政府會根據專業估價另加按照適用的屋地分區補償率計算的特惠補償,向業主提出特惠補償建議,作為完全並最終解決一切可根據相關適用條例而提出的法定補償申索的補償安排。 新界農地業主 政府會根據適用的農地分區補償率向業主提出特惠補償建議,作為完全並最終解決一切可根據相關適用條例而提出的法定補償申索的補償安排。 當政府引用條例收回土地,取消業權人的法定權益,或土地業權人的法定權益因政府的行動而受影響,政府會按同一條例的規定作出補償,可獲補償的權益受有關條例限制。

元朗收地: 政府用《收回土地條例》收粉嶺及元朗三塊地

經考慮地區整體規劃、社區設施及區內基建設施,以及個別地皮的位置、面積、發展規模及現時使用情況,認為適合作高密度資助房屋發展。 2020年7月29日早上,地政總署連同警方逾百人開始進行入村清拆,有未獲安置的年老村民看見自己的家被工人手持大鐵鉗清拆,感到徬徨無助。 元朗區議員黃偉賢、區國權、黎國泳、梁德明及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均有場聲援留守村民,其中區國權認為政府應暫緩收地,並盡快安置村民。 房協初步估算後,計畫於該地興建2座樓高約30層高住宅大樓,提供大約510個單位予合資格人士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