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及傭工雙方均須在合約終止後七天內,遞交填妥的《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ID 407E)或撰寫通知信,將合約終止的日期通知入境事務處處長。 此外,有關通知也可經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fdhtermination遞交。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ID407),外傭從事的家務工作並不包括駕駛車輛。 此外,發給外傭到香港從事僱傭工作的簽證亦訂明外傭不得從事駕駛工作,作為逗留條件之一。 針對部分僱主的真正需要,我們訂立了特別安排,容許外傭擔任家務工作所附帶或產生的駕駛工作。 僱傭條例 僱主可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特別許可,讓外傭擔任有關的駕駛工作。
已發出的隔離令亦會於即日起撤銷,正在住所或隔離設施等指定處所進行隔離的人士由即日起將毋須繼續隔離。 政府亦會調整社區檢測中心和檢測站提供免費核酸檢測服務的對象範圍,包括因應情況適時終止提供「願檢盡檢」免費檢測,以及停止向檢測陽性人士派發抗疫物資包。 如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應盡快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而《僱傭條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僱員如要提出補償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3個月內,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 僱傭條例 如果有充分理由,勞工處處長可把限期再延長 6 個月。
僱傭條例: 第57章 《僱傭條例》 第41AA條 年假
不少學生在讀書時期會做兼職,那找到長工之後,究竟能否繼續兼職? 大部分公司會寫明不接受員工有outside job,一來避免有任何利益衝突,二來公司也希望你只全心全意為公司服務,若被公司發現你「秘撈」,將有機會被紀律處分。 隔離令撤銷後,市民無論是核酸檢測或快測陽性均無須呈報,也不用隔離,無病徵人士可自由外出或上班。
勞工處鼓勵外傭及其僱主在訂立標準僱傭合約前或外傭受僱期間參閱該網站的資料及相關刊物。 在《僱傭條例》適用的情況下,如外傭染病,僱主須根據《僱傭條例》向符合資格的外傭給予病假及疾病津貼。 即使染病外傭未有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而未能享有有薪病假,政府也呼籲僱主體恤外傭,考慮給予有薪病假。
僱傭條例: 遞交外籍家庭傭工簽證申請安排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須在事前至少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該法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 如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在這些情況下,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為僱員所放取的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保存清楚的紀錄。 僱員在僱傭合約成為「連續性」前,是否享有休息日,須視乎其僱傭合約內,有沒有訂明可享有休息日。
被評為不合資格的人士,可循書面通知所述的渠道要求重新評審。 僱傭條例 現行政策旨在平衡外傭、僱主和公眾人士各方面的利益。 假如僱主有權指派外傭擔任家務職責以外的職務或到其他處所為他人工作,便會對外傭不公平。 此舉亦會剝奪本地家務助理的就業機會,因為本地家務助理可隨時兼職執行料理家務的工作。 至於僱主方面,現時聘用外傭的安排相當簡單方便,假若沒有提供上文第點所規定的保障,這些安排可能需要收緊。
僱傭條例: 第57章 《僱傭條例》 第33條 疾病津貼
另外,來港工作的外傭須提交預定起飛時間前24小時內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證明,以及登機前預先在網上完成衞生署健康及檢疫資訊申報表(/hdf)的安排將維持不變。 政府會繼續按照科學數據分析,適度調整抗疫措施,在保障巿民健康及保護公共醫療系統的同時,務求減低對社會正常活動的影響,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效果。 政府會繼續致力保護重點人群,除了公立醫院病人外,也會特別保護在院舍和學校的人士,減低病毒傳播對他們的健康風險。 佩戴口罩是預防各種呼吸道病毒傳播的有效方法,可以同時保護佩戴者和其他人。 香港正值冬季流感期,避免市民因新冠病毒和流感雙重感染而引發嚴重病症更尤為重要,佩戴口罩亦有助保障本港醫療系統。
如根據其僱傭合約,僱員可享有休息日,即使在其僱傭合約成為「連續性」前,亦可按合約享有休息日。 如果沒有指定,則爲年終酬金的「到期支付日」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 僱員以連續性合約受僱滿整個酬金期,便可獲得年終酬金。 酬金期應根據僱傭合約內指明的期間,如果沒有指定,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僱員如果超過一個月仍未獲發所有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 在這情況下,僱主須向該僱員支付解僱代通知金,以及其他法定及合約福利。
僱傭條例: 申請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如曾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該段試用期(以3個月為上限)不得包括在內。 但倘若合乎資格,在計算部分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疫苗方面,政府的一貫政策目標是確保政府的疫苗接種計劃下有足夠疫苗供應。 復必泰二價疫苗和兒童及幼兒配方疫苗只會優先免費提供予香港居民接種。
*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另外,《修訂條例》亦清晰訂明僱主如果向僱員發出接種新冠疫苗要求,所需條件為何;如僱員未有遵從有關要求而被解僱,不屬於不合理解僱。 如僱員在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僱主可繼續用其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不論是在轉制日前、當日及之後作出及不論是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所產生的遣散費/長服金(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前部分)。 此安排有助減低在轉制日前引發大規模裁員潮的風險。 否則,有些僱主可能會在轉制日前解僱僱員(特別是服務年資較長的僱員),以趕及使用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長服金。
僱傭條例: 終止合約
高等法院指出就僱員而言,即時解僱是一項極其嚴重的懲罰,可使僱員失去《僱傭條例》所賦予的權利。 高等法院指出僱主須使法庭信納即時解僱是有理據的,且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僱主才可因僱員單一的不當行為而即時解僱僱員。 職場上,有時間觀念很重要,不少企業會設置一些出勤獎罰制度,以打擊員工的遲到行為。 JobsDB提提你:除了以上的五大項目,亦要留意合約上有沒有隱藏條款,例如字型極細的字句、合約最後幾頁的附錄,這些文字也要一字不漏的閱讀清楚,以防有些無良的公司會「博大霧」,藉此加入苛刻條款。 由1月30日起,全體學校教職員、校巴及保姆車工作人員無需每天進行快測。 院舍:為保障院友健康,政府強烈建議院舍員工如果受感染,不應返回院舍值勤。
-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ID 407)第13條,由舊合約期滿至新合約開始生效期間,傭工須返回其原居地放取假期,費用由僱主支付。
- 如傭僱雙方欲將合約期延長一段短時間,傭工可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在香港延期逗留。
-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
- (2)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例如向僱主出示證實懷孕的醫生證明書;及(3)如僱主有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
W決定辭職,並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而勞資審裁處裁定W被I構定解僱,因此I須向W支付解僱補償。 則僱主可無須給予通知期或支付代通知金而即時解僱該僱員。 僱主亦可根據普通法下任何無須給予通知而終止僱傭合約的理由即時解僱僱員。 《僱傭條例》規定僱主要為員工申請強積金供款,簽約時要留意公司的供款安排。
僱傭條例: 合約及紀錄
為進一步恢復社會和經濟活動,讓市民生活復常,政府決定撤銷密切接觸者(包括確診者同住人士)的檢疫安排和不再界定密切接觸者,以及撤銷向他們發出檢疫令的做法。 中心建議檢測陽性的市民應採取預防呼吸道疾病的各項健康措施建議,包括注意個人衞生,盡量減少與同住人士在沒有佩戴口罩的情況下接觸,並盡可能打開窗戶以保持單位空氣流通及每日清潔和消毒家居環境。 政府今日(一月十九日)表示,香港經過三年新冠疫情,隨着病毒不斷變異及Omicron成為主流病毒株,加上本地醫療系統防治能力,以致整體社會的應對能力均有所提升,新冠病毒對本地公共衞生的風險已明顯改變。
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1 2條訂明,假如合約提早終止,僱主和外傭須於合約終止日期的七天內,各自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交書面通知,亦須將對方作出的關於終止合約的書面確認的副本遞交入境事務處處長。 在書面通知上必需載明確實的合約終止日期,其他資料如終止合約原因等亦會有用。 僱傭條例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3條,外傭必須在合約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及居住。
僱傭條例: 工作地點調動由合約決定
僱員如獲發醫生證明書,僱主須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及僱傭合約條款向僱員支付疾病津貼,有關條件與僱員患上其他疾病相同。 根據《僱傭條例》,傭工為僱主服務滿一年,便可在隨後十二個月內享有有薪年假。 如傭工受僱已滿三個月但不足十二個月,則不論僱傭合約是以何種理由終止(包括傭工辭職,但不包括因犯過失而遭僱主根據第1 1條即時解僱),他/她可獲發按比例計算的工資代替年假。 這項安排適用於新聘外籍家庭傭工的入境簽證、轉換僱主、以訪客身份延長逗留期限及為同一僱主工作的申請,包括續約、完成現有合約剩餘期間及延後返回原居地[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特別安排]而遞交的申請。 如僱主已遷離香港,入境處不會允許更改合約地址的要求。 假如你希望外傭繼續為你的父母工作,便應安排由你的父母與外傭訂立新合約,並向入境事務處提交轉換僱主的申請。
另外,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僱主須向外傭提供免費及合適的住宿及免費醫療。 政府呼籲市民應盡量以網上方式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辦理外傭簽證和續聘申請。 使用入境處推出的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和「電子簽證」安排,市民可在網上完成整個申請程序,包括遞交申請、繳費和領取「電子簽證」。 市民亦可通過入境處設立的「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fdh),查詢申請狀況、遞交補充文件和通知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等。整個過程無需親身前往入境處辦事處,既方便又省時。
僱傭條例: 終止僱傭關係時,僱主及僱員有甚麼責任及權利?(適用於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
僱主及傭工僱傭關係的真正目的並無疑問,兩者亦無已知的不良記錄。 有關會列為考慮因素的事項,詳見下文”違規行為”部分。 僱傭條例 若提交的文件並非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必須附上經由宣誓翻譯員、法庭翻譯員、認可翻譯員、註冊翻譯員、專家翻譯員或官方翻譯員核證爲真實譯本的中文或英文譯本。 這項入境安排並不適用於內地、澳門或台灣的中國居民;以及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可顯示僱主持有可觀資產的證明,例如最近期的物業稅評稅通知書、過去六個月的定期存款/儲蓄存款結單(結存金額不少於港幣350,000元)等。 這項入境安排並不適用於內地、澳門或台灣的中國居民;以及阿富汗、 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僱傭條例: 申請手續
勞工處今日(十二月八日)提醒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及僱主,政府將由十二月九日(星期五)起調整海外抵港人士的入境防控安排。 「疫苗通行證」自推出以來,有效鼓勵市民接種新冠疫苗並成功提升疫苗接種率。 第二劑及第三劑的新冠疫苗接種率由今年二月底時分別71%及23%,大幅提升至現時的93%及83%,為香港建立了穩固的免疫屏障。 根據《僱傭條例》,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 $390,000。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僱傭條例: 僱傭條例修訂,僱主須知
政府建議,每兩年增加一天法定假日,直至法定假日日數與公眾假期日數一致;新增的五天法定假日為現時並不屬於法定假日的公眾假期。 至於《僱傭條例》下其他與法定假日有關的條文將維持不變。 僱傭條例 如有關的賦權法例順利獲得通過,政府的目標是在2022年落實首個新增法定假日,以期於2030年將法定假日日數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
僱傭條例: 「勞工假」VS「銀行假」
僱主在正常糧期支付所有產假薪酬後,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僱傭條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詳情請參閱勞工處編製有關「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的資料。 僱主在正常糧期支付所有產假薪酬後,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4 《僱傭條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詳情請參閱勞工處編製有關「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的資料。 《僱傭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年終酬金,包括雙糧及花紅。 如果僱主在僱傭條款內包括這款項,僱主便必須履行這合約條款,向僱員支付年終酬金。 有關年終酬金的規定,適用於按連續性合約受僱,而僱傭合約內(包括口頭或書面、明言或暗示)訂明可享有年終酬金的僱員。 根據連續性合約工作的僱員,包括臨時僱員和兼職僱員,只要符合《僱傭條例》的要求,都有權享有條例下所有法定福利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