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們,為維護自身勞保權益,可善用多元管道查詢個人投保資料,隨時掌握個人投保情形,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勞動有一個與社會和國家體系不十分相關的方面,這就是技術水平。 雖然每個人和每個社會的能力和經濟可能不同,但一般來說人類總是儘可能地使用最有效的和新穎的技術來保證和提高其勞動的質量和生產力,來保證其勞動結果符合社會的需要。 但隨著技術的發展人的體力在勞動過程中越來越不重要了。 其結果是體力勞動不斷地被機器取代,而為了維護和發展現代化的生產系統的運行,越來越多的勞動力需要更好的教育和訓練,新的勞動產生。
- 第三條所列事業,除製造業及礦業外,因公眾之生活便利或其他特殊原因,有調整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所定之正常工作時間及延長工作時間之必要者,得由當地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工會,就必要之限度內以命令調整之。
- 爰所詢工讀生如為學校所僱用,依上開規定應由雇主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及就保。
- 您同意為您自身言論負完全法律責任,您不會發表不適當言論,包含但不限於惡意攻擊言論、歧視言論、誹謗言論、侵害他人權利或任何違法情事。
- 三、因線路或設備故障、檢修、保養、停用,致無法繼續提供資料時,如使用者受有損害或損失,本部及勞動檢查機構不負賠償責任。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三、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限制。
勞動: 勞動關係
由於基本工資是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勞、資、學、政四方委員共同決定,因此,有關基本工資的調整數額,必須尊重委員會的審議結果。 一、違反本法規規定者,構成輕微違反,按違法行為所涉及之每一位女性勞工,科$20,000.00(澳門幣二萬元)至$50,000.00(澳門幣五萬元)的罰金。 四、就違法行為人根據上款規定被判支付的罰金或罰款、賠償、訴訟費用及其他給付,法人,即使其屬不合規範設立者,無法律人格的社團及特別委員會,均須負連帶責任。
美國國會通過《防止強迫維吾爾勞動法》後,良好棉花發展協會(BCI)隨後有抵制新疆棉花的倡議。 案例:中國時報民國94年4月10日A7版報導:有一位越南籍的非法外勞從改建中的工地15樓墜下,身受重傷。 勞動 其雇主水電包商及其他越南籍的非法外勞雖有將他送到醫院附近,卻又因擔心被警察查獲,而匆匆地離去,將之棄置別家工地,以致延誤就醫而死。 勞動 再依據警方的調查,三十一歲的越南籍外勞多年前經仲介介紹來台打工,後來工廠倒閉,沒領到工錢又被送回越南,後來再以觀光名義來台,由越南朋友介紹在中、南部工廠、工地非法打工。
勞動: 工作時間
四、如按分段方式訂定上下班時間,則每段工作時間之間須有不少於兩小時的休息時間,而該休息時間不計入正常工作時間內。 勞動 勞動 三、在安排輪班工作時,須遵守正常工作時間的上限,並須確保僱員每日有連續十小時且總數不少於十二小時的休息時間;且可以按連續或分段工作的方式訂定上下班時間。 二、如企業的營運時間超出正常工作時間的上限,僱主有權安排輪班工作及指派僱員提供有關的工作,但須考慮僱員的利益及要求。 二、僱員在上條第一款(二)項及(三)項規定的情況下提供超時工作,有權收取超時工作的正常報酬,以及百分之二十的額外報酬。
要派單位使用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要派單位應與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本章所定雇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如有再承攬時,承攬人或中間承攬人,就各該承攬部分所使用之勞工,均應與最後承攬人,連帶負本章所定雇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勞動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勞動: by 勞動部
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四項、第六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準用規定之處罰,適用本法罰則章規定。 有前三項規定行為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 勞動 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 勞動 中央主管機關,為貫徹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之執行,設勞工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專設檢查機構辦理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亦得派員實施檢查。
而另外,相較於《勞動基準法》主要是處理「個別勞工」跟資方之間有關勞動權益的事項,這邊說到的「勞動三權」則屬於「集體權利」。 勞動部官員表示,充電再出發補助最早限定只能申請六個月補助,為照顧無薪假勞工,已取消六個月之限制,換言之,只是勞工實施無薪假,並且參訓,每月都可以適用充電再出發補助。 企業實施無薪假,依規定企業仍須給月薪制勞工每月基本工資25,250元薪水, 若再加充電再出發最高可領2.4萬元訓練津貼,合計無薪假勞工每月仍可領到逾4.9萬元,可保障無薪假勞工生活。 針對最低工資法部分,勞動部說明,已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將最低工資所需參考的社會經濟指標入法,並已陳報行政院審查。 因最低工資的訂定,攸關勞資權益,且考量勞雇對於審議最低工資的參採指標,尚有不同意見,必須審慎處理。 在最低工資法未立法前,勞動部仍將每年檢討基本工資,以保障基層勞工權益。 勞動 對此,勞動部回應,自蔡總統上任以來,政府每年檢討基本工資且逐年調漲,月薪已有6次調整,調幅達26.2%;時薪調整7次,調幅達40%。
SEO服務由 https://featured.com.hk/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