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一般約3日至一星期不等;如果屬代理盤,就可以由代理開口與業主洽談。 會有些業主希望在特定時間起租,所以若以盡早決定,可以爭取的免租期就更長。 因應自己喜好及需要,揀好地區之後,就要算一算首次租樓的開支。 租樓一般會收取俗稱的「兩按一上」,即兩個月按金,一個月上期(即係首月租金)。
- 不過,即使業主並未在一個月限期內呈交該通知書,也可以在繳付310元附加費後,補交該通知書。
- 另外,亦要根據自己心水住屋的單位大小、心中租屋預算、周邊配套要求等去找尋樓盤。
- 一般而言,業主業主有權查閱準租客背景,包括索取工作證明及入息證明等,當然租客也有權拒絕提供。
- 在市旺時,一般業主取態也會較強硬,租客可再看看單位能否包括額外家電或家具,甚至免租期,當然這也要業主同意。
-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如過期拾天,出租人可在該樓宇門口當眼地方張貼告示,催促租客交租。
本租約如有未盡善之處,一切均依照本港新樓租例辦理。 (十五)租客收到出租人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鎖匙共 條,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出租人,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十四)租客需依照水電分錶耗量付款,由租客之間平攤費用。 如租客欠租超過十五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繳交水電費等,出租人有權拒絕供應食水及電力給租客。 一般租約 照道理,有收租業主應選用個人入息課稅方法報稅而不是採用繳交物業稅,因可用扣稅優惠例如扣減供樓利息支出節省稅務支出。 Tips:如果資金鬆動的話,可以一次交半年至一年租以表誠意,業主有機會給予折扣。
一般租約: 支付管理費及租屋雜費
當然,有關物業必具相當份量的租值,才值得聘用測量師為其估價。 假如政府部門發出法定命令(或修葺令),作為物業擁有人的業主當然要負上責任。 一般租約 若租客收到有關命令,應盡快通知業主,以便採取適當的措施。 因此,一般而言,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十五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已有權終止有關租賃。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高等法院有權處理上述任何申索,但如所涉案情乃屬區域法院或土地審裁處的管轄,高等法院可拒絕受理。 單位「坐北向南」是最理想的座向,皆因「向南樓」「冬暖夏涼」。 窗戶向西的「西斜樓」則是一眾租客們避以則吉的租盤,在夏天的時候單位會又熱又曬,需要長期開冷氣丶增加電費的開支 ;至於向北的單位則「冬冷夏熱」,容易潮濕發霉,租樓時要多加留意。 除了內籠,大廈配套亦非常重要,例如要留意該屋苑的電梯數目,如果電梯數目太少,日後在繁忙趕時間上班或會受到影響。 一般租約 另一方面,保安系統亦是關鍵一環,應留意屋苑的保安員工作態度、CCTV分佈,如果有會所的話,也可參觀一下,確保設施正常。 坊間主流租約期普遍定為兩年,俗稱「一年生一年死」。
一般租約: 租約(英文:Tenancy Agreement)範本
八、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 租金通常是在每個月指定的日期以預繳形式支付。 除非有明確及相反意思的條款,若在到期日子夜前仍未支付租金便算欠租。
假若租客僅是把物業用作未獲准許的用途,業主可能面對的最壞境況也只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 但如果業主知道租客在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 一般租約 ,例如經營賭場或賣淫場所,而不聞不問,業主可能會面對刑事檢控,後果就不僅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更可能會被留下案底及入獄。 因此,若業主得悉租客在出租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應立即報警。 更重要的後果就是,在民事訴訟案件中,未經加蓋印花的租賃文件可能不被法庭接納為證據。 也就是說,在法庭內,立約一方若要針對另一方(即違反租賃協議或租契的一方)執行租賃文件的條款,可能極不容易。 此外,租賃文件必須先加蓋印花,方可提交予 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手續。
一般租約: 簽訂租賃協議
值得留意一點,買資產計回報,有人更著重看升值。 這一點,無論投資樓市、股票、或者外幣都類近效果;但不同的是,買樓還可借助槓桿效應,透過承造按揭,而無須全額支付,反觀買股票或外幣就多數也需要。 一般租約 一般租約 一般租約 其實也等於換個角度問,就是買樓收租做幾多成按揭?
一般銀行的按揭契約訂明,業主須獲銀行同意,才可將己做按揭的物業出租,否則銀行不會認可租客的租住權。 如果業主未獲銀行同意,便將單位出租,日後業主一旦停止供款,而銀行沒收出租單位,租客將無權繼續租住該出租單位,而且可能無法討回按金。 法例沒有正式租約的範本,交由業主與租客雙方自行釐訂,香港大學社區法網亦有推出住宅租約範本。 租客須細心閱讀當中細項,包括租約所列明的雙方資料、單位資料、租住期限、租金、按金退還機制、單位包括的家電與傢俬、家電維修責任,以及能否飼養寵物等。 雖然買樓可以透過銀行去承造按揭,從而達至槓桿效應,但背後也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 例如有些買家當初購入物業做自住用途,最高做六成按揭;但其後因有換樓打算,希望可以把舊居放租,而自己再租住另一層單位,究竟在這個情況下,銀行會怎看待按揭?
一般租約: 租約的生約期
因此,若特許權發出人違反特許權中的條款,特許權持有人只能索取賠償,而未必能繼續佔用有關物業。 因此,特許權大都用於較短期的物業使用權(例如數星期或數月),或用於特許持有人並未獲得獨有佔用權的情況(例如車位、報攤或商場之「車仔檔位」等)。 而租賃協議通常指租期不超過三年的租賃文件。 租賃協議的各方只須簽署該協議,而毋須蓋上小紅章及互相交換該租賃協議。 但為保障雙方利益,最穩妥的做法還是簽署一式兩份的協議並將其互相交換。 常用的租賃文件包括租賃協議(tenancy agreement)及租契(lease)。
法例沒有硬性規管免租期,一般而言,住宅免租期為7至14日,如果屬代理盤,則可以由代理開口與業主洽談。 住進一個單位,最重要是感覺舒服,一般來說,親身去睇樓是必需的,除非是一些租約未完結、而你又對單位內櫳間隔相對熟悉、而你又認為相當啱心水非租不可的單位,那就另當別論。 選擇租盤時,可留意物業環境、座向、鄰居等是否符合自己心意,不要貪平承租,因為一般租約都起碼「鎖死」一年,所以假如住得不舒服,最終只會自己受苦,因小失大。 早前驚傳青衣大型屋苑「灝景灣」管理公司收錯管理費足足20年,《胡‧說樓市》編輯部花了時間研究過往案例,始發現相關情況隨時發生於你跟我的屋苑之中。 日本租屋 【日本租屋小知識】收到前房客的郵件該怎麼辦?
一般租約: 樓市資訊 | 香港置業
受款人(通常是原告人)必須先向法庭申請並得到相關法庭命令後,才有權獲得中期付款。 如業主勝訴,可向審裁處 / 法庭申請管有令狀。 法庭發出管有令狀後,法庭的執達主任便會代表業主收回有關物業。
租賃的效果,就是把物業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手中,因此租客可在租期內隨意處置有關物業(但不包括作出非法或違反租約的行為),當然也包括把物業分租予第三者。 假設大廈公契完全沒有提及有關滋擾的事項,租客的唯一途徑相信就是依據侵權法去控告那位鄰居,也就是透過民事訴訟以上述理由去索取金錢賠償。 要量化歌聲所作的滋擾而訂出索償金額,可能比較困難,但租客可嘗試取得禁制令,以禁止該鄰居繼續夜半高歌。 由於有關的法律程序極為繁複,有意申請禁制令者應聘請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