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發覺有損壞之處,應正式通知業主,或要求業主在交樓前修理妥當。 作為香港三大地產代理之一,利嘉閣齊備全港房地產市場資料,提供香港住宅、工商舖、車位買賣及租賃服務,估價測量、拍賣、招標及按揭轉介服務。 簽租約注意事項 如閣下正在找房子,或合租房子,或對任何樓盤有興趣及疑問,歡迎隨時向我們的物業代理查詢。 業主與租客商議好租賃條件後,一般先訂立臨時租約,在租客支付業主按金後,才正式訂立正式租約。
畢竟口說無憑,如果是口頭約定承租,萬一房屋出現問題要歸責或是請求修繕,沒有錄音存證或是相關證據支持,房東或房客就有理由可以互相踢皮球了。 租契必須以契約方式簽立,即必須經簽署、蓋章及交付。 也就是說,租契各方須在一式兩份的租契上簽名、在簽名旁蓋上小紅章(通常為一小片紅色貼紙)及互相交換該租契。 此外,民法上有新屋主不能把舊租客趕走的規定,俗稱「買賣不破租賃」,但在沒有定期限或租期超過5年的租約中,要經公證才有效力,因此建議雙方如果有這類需要,可以考慮事先公證。
簽租約注意事項: 房東可否保留房屋的備份鑰匙
另外,家電維修經常是業主與租客之間的爭議點,最好的做法是在合約寫明家電與傢俬的維修責任,如冷氣機、雪櫃,以至單位結構問題等。 若租客遇上壞掉的家電或傢俬,並希望自行把其更換,更換前亦應先徵求業主同意,看看能否扔掉壞掉的家電,或者退租後,租客可否搬走自費的家電等,口頭協議也具法律效力。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香港租約普遍都是「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即代表租客在第一年不能退租,一年期屆滿後只需提前一個月通知雙方,即可解約。 「死約」是指雙方在租期內均受到租約的約束,兩者均需履行合約條文,不可解除租約。 「生約」則是指死約結束後,租客與業主有權續租一年,在生約期內,任何一方選擇終止合約,可以提早一個月通知期,告知對方終止合約。 在「生約」期間內, 任何一方均可以就租金提出調整,租客在商討租約時,要求業主在一年生約一年死約設不加租條款,以免業主在生約生效時大幅加租。
簽租約注意事項: 聽說有人冒稱物業擁有人出租物業,但當準租客交付按金及租金上期後,該「業主」便消失無踪。假如我有意租用物業,我怎能確定那位「業主」是該物業的真正擁有人?
一般來說,屋苑本身或業主自己應已購買火險,以保障樓宇結構部分。 而家居保險則由住客自行決定是否購買,以保障家中財物。 簽租約注意事項 如經千居平台找代理盤,可向代理詢問業主會否願意訂立幾天或更長的免租期,方便提前搬屋。 一般業主都諒解租客不能搬入當日即住,如已完成上一手租約,都會肯放寬免租一般時間。
MoneyHero為大家拆解租舖各大伏位、注意事項及流程,助大家揀啱舖位發展業務。 有關所謂「土地權益」的概念,可以大廈外牆為例說明。 簽租約注意事項 外牆乃一垂直的平面,所以不是土地,因此也無從產生土地權益。 大廈外牆的權利及權益擁有人可以發出特許權,容許特許權持有人使用外牆,卻不能把外牆租出。 自住業主可以善用「居所貸款利息扣稅」,一共20個年度可以扣減,每年上限十萬元,究竟怎樣申報才可以用盡免稅額呢?
簽租約注意事項: 房屋是否為合法建物
如果在生約期內,業主提出加租,租客可以根據合約指示,提早一個月通知業主並與業主達成終止租賃關係的協議,結束合約。 如果租客接受業主加租要求,則應該與業主重新簽訂新租約,列明新租金和租期,以保障雙方利益,以免日後出現租務糾紛。 簽租約注意事項 CR109表格要注意的是,若租約沒有打釐印,香港法庭將不接受相關租約作為呈堂證供,若日後雙方有爭拗,則沒有法律保障。
租客可要求訂明,在按金轉交予新業主前,原業主須向租客提供新業主的書面承諾,同意會按租約原有條件退還按金予租客。 入住前,記得仔細檢查房子及所有家具設施,如去水口是否暢通。 因為一旦簽下合約,則代表你已經認同該房子沒有任何問題。 入住前仔細檢查可以保障自己,以免退租時發生任何不愉快事件。 如想找到真正保障自己權益的港漂租房方法,還是找香港的地產中介最為穩當。
簽租約注意事項: 租賃契約
若日後雙方就租約有爭拗時,未經打釐印的租約不被法律承認,或不可作呈堂之用,如不幸遇上立心不良的業主,只會淪為口同鼻拗。 律師在草擬或細閱租賃文件時,必定會從法律角度著眼,並以其客戶的利益為依歸。 簽署租賃協議的一方如屬獨資經營者、合夥商行或有限公司身分,除簽名外,亦須在租賃協議蓋上其公司圖章或戳印(視乎情況而定)。 常用的租賃文件包括租賃協議(tenancy agreement)及租契(lease)。 雖然租賃協議及租契兩詞經常被當作同義詞使用(亦經常被統稱為「租約」),其實技術上來說,兩者並不相同。 租賃文件的內容一般都會包括租期、租金、付款日期、按金、用途(例如住宅、辦公室、工廠等)及其他將於本文其餘部分討論的常見條款。
對租客來說,首要條件就是要先確認房東身份,以免簽約簽錯對象白花錢。 其次,在租屋前必須先確認房屋狀況、租金、解約規定與租約是否合理等等。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簽租約注意事項: 相關文章
所以另一放租注意事項是,業主可向租客索取交租記錄,提防租霸。 要留意,索取交租記錄並非常見的程序,一般租客有可能拒絕出示。 因此,編輯建議業主們可先參照租客的職業工種及收入情況,才再決定是否要求租客出示交租記錄。 如以有限公司名義承租舖位,則可將賠償責任限制在公司資產內。
租樓的程序不太複雜,只要熟讀千居的租樓系列文章,使用我們提供的租約範本,一般租客絕對能夠應付自行承租業主自讓盤的手續,節省代理佣金。 ■ 修繕責任的區分,通常房屋結構(如漏水和壁癌)歸房東處理、消耗品(如燈泡、墊片)歸租客處理,若有額外約定,則以規定為主。 如果單位本身有缺陷,而業主不同意維修,例如地毯或窗簾破損,你就要設法記錄,確保這些損壞在起租前已經存在。 簽約前,要仔細閱讀租約,這個建議耳熟能詳,往往卻有不少業主租戶忽略條款細則,最後才發現口頭同意的細節,與實際列於租約的有出入。 租約的內容一般都會包括租期、租金、付款日期、按金、用途(例如住宅、辦公室或工廠等)、續約條款、終止條款及其他將於本文其餘部分討論的常見條款。
簽租約注意事項: 簽訂房屋租約,有哪些事情要注意?
在本案例中,A雖然才16歲,在現行法下尚未成年,但是租屋通常是離鄉求學的學生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行為,或許可以認為A這時可以獨立簽約。 簽租約注意事項 另外,A可以要求B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明或轉租同意書等,以確認B為有權出租的人;對於電費過高部分,可以告知B這個已違反相關法令,並不合法。 轉租同意書可參考內政部(2020),《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附件二「出租人同意轉租範圍、租賃期間及終止租約事由確認書」。 應確認起租日、有無裝潢期間、可否續約等租期事項是否明確。
- 住宅用途物業的業主亦應在簽署租約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
- 如果單位連同傢俬、電器一併出租,應檢查那些裝置的狀況,並根據清單逐項點妥,才可接納。
- 此外,物業可能因老化和正常使用而導致的正常損耗是可以預計的,業主在交收時可能必須合理接受這些正常損耗。
- 業主如容許租客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和裝置,可於租約內訂明,租客在退租遷出前,須將單位回復原狀。
- 家居保險亦包含第三者責任,如租客因個人疏忽造成他人財物或身體損傷,保險公司會代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