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另一名答辯人只是租用王氏的土地,沒有「逆權侵佔」資格,故不接納其證供。 劃發展大嶼山,其一是在港珠澳大橋的港方口岸增建大型購物及餐飲等設施,推動橋頭經濟,其二是在大嶼山東部水域填海興建多個人工島,提供商住用地,打造「東大嶼都會」,以大橋及隧道連接市區,繼中區及九龍東之外,發展成第三個核心商業區。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重點發展大嶼山項目,是為了配合未來港珠澳大橋落成、屯門和大嶼山連接路興建、及小蠔灣和欣澳填海等項目,以善用大嶼山土地。 2014年2月18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指,留意到社會有不少聲音支持恢復租金管制,但委員會認為會打擊業主出租單位意欲,令供應量減少而推高租金,港府對租金管制存在憂慮,須小心研究,認為增加住宅供應才是穩定租金的可行辦法。 本港曾於1973年起實施租金管制,規定私樓業主的加租時間,兩年加租不可多於市值九成,或加租幅度不應超過30%;另外,只要租客在續約時願意繳交市值租金,業主必須同意續租。 直至1998年,房屋局認為租金管制對舊樓業主不公平,並長期扭曲市場,經由立法會通過動議廢除租金管制。
曾俊華表示,為了遏止炒風進一步蔓延至非住宅物業市場,政府修訂【印花稅條例】,令商鋪、寫字樓、工廈、車位的買賣,在簽訂買賣合約時就需繳交印花稅,而不是在簽署最後買賣交易合約時才繳交印花稅,這是與住宅買賣的做法看齊。 2013年3月23日,發展局建議搬遷3個公共設施到岩洞,發展岩洞先導計劃,包括鑽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庫、西貢污水處理廠和深井污水處理廠,合共6.3公頃土地,騰出土地空間,用作發展住宅、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用途。 2013年11月12日,桂林街75至81號一幢大廈去年接獲屋宇署的清拆令,要求清拆天台僭建物,又因第三者責任保險並不受保僭建物,若發生意外傷及途人,業主立案法團可能面臨巨額索償,業主立案法團於是入稟區域法院,要求天台屋11戶搬走,以進行清拆。 法庭早前頒令天台屋住戶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搬走,其後法官考慮到他們的財政困難,決定將搬遷日期延至明年2月11日。
浩景臺補地價: 計劃適用於哪些房屋項目?
土木工程拓展署副署長歐陽仁生指出,法團及業主有責任每年進行一次例行檢查私人斜坡,包括檢查塞渠及保護物損毀情況,每5年要進行一次大型檢查及修葺私人斜坡以確保安全。 據屋宇署紀錄,過去3年向私人業主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已累積765個,當中34%私人業主尚未履行修葺令而被釘契。 為確保斜坡安全,業主如未能於限期內開展鞏固工程,政府可視乎情況控告業主,或先為高危斜坡進行鞏固工程,再向業主追討有關工程及顧問費用。 屋宇署由去年3月至今年2月,就32宗個案作出檢控,當中9宗已被定罪。
政府可以把一些合適的政府設施搬入岩洞,以騰出更多珍貴的地面空間供發展。 2016年11月5日,政府根據過去兩個月樓市數據,確認樓市亢奮是受非首次置業的投資需求帶動,為防範樓市泡沫風險惡化,為減低危害經濟及金融系統安全,決定調升雙倍印花稅稅率,劃一至樓價15%計算。 新雙倍印花稅稅率適用於以個人及公司名義再次置業,而非住宅物業則不適用。
浩景臺補地價: 浩景臺1座 物業估價
九龍公園、維多利亞公園及修頓遊樂場是區內大規模的公眾休憩用地,並位於區內中心點,因此於公園之下發展地下空間具有一定發展潛力。 2016年12月20日,申訴專員公署昨日批評屋宇署,向業主發出清拆僭建物命令後,沒有積極跟進。 過去三年,申訴專員公署接到近300宗有關屋宇署處理僭建物的投訴。 2017年2月10日,沙田穗禾苑業主立案法團上月翻查各座大廈的電費紀錄時,發現位於停車場旁邊的J座,每月電費都比其他各座大廈平均高出約6,000元。 法團親身視察後,發現停車場閘口及辦公室的電線都駁入J座地下電錶。 浩景臺補地價 法團委託公正行人員到場調查,中斷J座地下電力後,停車場相關設施立即停電,證實電力來源一致。
2011年9月15日,房屋署結構工程師梁伯偉指,將海泥綠化處理後,可回填到公屋的地基坑穴。 工程團隊經過十數次試驗及三次改良後,製成結構穩定的「綠化海泥」,此舉既節省工程開支,亦避免堆填區飽和,海泥會釋放污染物及重金屬,填海會破壞海洋生態。 房屋署指,原地回填綠化海泥,貫徹房委會環保政策,合符經濟環保效益,將成為日後房屋署的地盤處理海泥的首選方法。
浩景臺補地價: 房委會6萬伙資助出售單位已補價 去年補價宗數創五年新低
有律師指出,若大廈有違反公契的賓館,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有責任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頒令取締。 政府希望提高法團在安排樓宇維修工程時的透明度,以及提升業主的參與度,減低維修工程被少數別有用心人士操縱的機會,並減少日後業主、法團和物管公司之間有關大型維修工程的爭議。 由於修訂條例需時,民政事務總署會將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並無抵觸的建議納入「工作守則」,盡早回應公眾的關注,並鼓勵法團盡量採納該等建議。 2012年9月8日,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視察葵涌一幢計劃改變用途的工廠大廈,該工廈正申請改建為酒店。 她表示正研究放寬將整幢工廈活化為「過渡性住房」,業主毋須補地價,但必須整幢工廈改裝,提供200至300呎的小型租住單位,集中管理,限期為十年。 她希望可在1年內完成整幢私人工廈改裝為住宅的修改程序,以紓緩低下階層租住房屋需要。
該單位內沒有任何僭建物;及屋宇署未有就有關單位發出「警告通知」/「命令」(如已獲屋宇署撤銷的「警告通知」/「命令」則除外)。 中原霍劍亮表示,浩景臺盤源不多,現時兩房盤僅得兩個,最平為2座中層戶,望山景,實用面積481方呎,加辣後仍叫475萬元,實用呎價9,875元。 單位實用率逾8成,廳房俱大,即使採鑽石廳設計,擺放家具考心思,但地方仍然見使。 浩景臺樓齡17年,但外觀簇新,6座大廈提供1,456伙,基座為住客會所,甚似私樓。
浩景臺補地價: 資助買樓網上意見紛紜
資助上限為實際支出的一半,每個合資格法團申領津貼上限為2萬元。 資助對象為樓齡超過30年的樓宇並已成立法團的住宅大廈或綜合用途大廈,市區樓宇住宅單位的平均應課差餉租值不可高於12萬元,新界樓宇則不可高於9萬2千元。 2015年12月31日,水務署曾於2002年推出「自願性食水系統優質維修認可計劃」,其後於2010年改名為「大廈優質食水認可計劃」,向符合標準的樓宇頒發證書。 因應早前有多個屋村驗出食水含鉛超標事件,故須優化措施,於本月27日推出「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 – 食水(2.0版)」。
2011年12月25日,昨日寒流襲港,一個長者旅行團因擔心老人家捱不住低溫,臨時改往荃灣荃新天地商場參觀,該批長者在搭乘扶手電梯時,前方婆婆失平衡向後翻,撞跌站在其後的其他長者,如骨牌般往下跌,意外造成12位長者跌倒受傷。 有專家指,長者未必夠力緊握扶手,加上平衡力欠佳,較易跌倒,建議長者應盡量使用升降機。 2012年4月11日,房屋署首次將煉鋼業廢料「礦渣微粉」用於製造外牆組件,礦渣微粉是煉鋼過程的副產品,化學成份接近水泥,本身是國際認可建材,青馬大橋和昂船洲大橋等基建工程均已採用,但用於本港的住宅建材則屬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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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5日,現時本港人口有710萬,政府估算2039年人口會有890萬。 政府昨日就維港以外填海開拓土地及增加土地儲備,提出25個選址諮詢公眾,在下一階段選出10個選址,讓公眾有進一步的討論。 政府建議填海方法,包括興建3個大型人工島;亦建議在坪洲和喜靈洲2個島間連島填海;13個地點是在已經填海的外岸邊再填海,包括屯門、青衣西南、大埔工業村對開海面等;另7個地點是自然海岸線及非受保護地點,如龍鼓灘發電廠附近、石澳石礦場及烏溪沙等。 2012年3月1日,市區重建局推出首個「樓換樓」計劃,向土瓜灣北帝街及新山道項目的業主以實用面積每呎8,939元收購,新樓的實用呎價為9,045至10,358元,最快2014年預售。 獲賠償業主的單位平均實用面積600呎,可獲賠560萬,換取新樓500多呎的單位可免補差價,若換同面積單位則要補價逾百萬元。 業主有60天時間考慮選擇現金補償或以樓換樓,市區重建局將於60天期限後的14天內,邀請業主揀樓。
資料顯示,欣圖軒2座低層單位,實用面積725平方呎,已補地價,2月份以1120萬元成交,呎價15,448元,成交金額是全港夾屋、甚至是資助房屋的新高。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運房局今日(28日)回覆立法員書面質詢時指,現時房委會已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約有61,320伙,去年補價單位創五年來最低,平均每個單位要補價166萬元。 至於房協單位,平均每個單位要補價210萬元,屬於「夾屋」的浩景臺、悅海華庭有最多補價單位。
浩景臺補地價: 單位特色
為保障舊樓業主,新指引要求買方先簽署合約,合約內容及交易日期都必須清楚。 2010年8月13日,政府宣布推出新一輪壓抑樓價措施,主動拍賣勾地表內三幅住宅土地,以增加中小型住宅的供應量。 在壓抑炒風方面,由今日起發出的預售樓花批准文件中,禁止一手樓花以確認人身分進行「摩貨」交易。 浩景臺補地價 浩景臺補地價 另外,若一手樓花買家取消交易,賠訂數額由5%增至10%,以增加投機者的成本。
- 2012年7月26日,領匯昨日召開股東大會,通過投票,擴大投資策略,未來可以收購工廈,將其改為商場用途,集團確定有充足資金擴大版圖。
- 煤灰混凝土較一般混凝土耐用,凝固溫度較低,所需水分亦較少,而且強度持久,可用於製造水泥及磚塊等建築材料。
- 2010年1月29日,馬頭圍道一幢50多年樓齡的唐樓突然整幢倒塌,導致4死2傷慘劇,該大廈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屋宇署曾發修葺令,但一直未進行維修工程,而區內存在很多同類舊樓,政府正密切留意事件,及加快制定應變措施。
- 美聯林志堅指出,同區夾屋旭輝臺兩房單位去年曾經錄得600萬元的成交,但現時同類單位缺盤。
兩者針對對象不同,居屋對象是持有綠表和白表人士,夾屋對象是高過居屋申請資格,但又未能負擔私人住宅的人士,即所謂夾心階層,這類申請夾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上限皆高過申請居屋人士。 新界區專線小巴91線是由好景專線小巴有限公司營辦的一條專線小巴線,來往浩景臺及荃灣(鹹田街)。 本線另設立區間路線91A,來往浩景臺及葵芳地鐵站,而91A另設來往浩景臺及葵盛圍的輔助服務。 荔景(Lai King),又稱荔景山(Lai King Hill)或荔枝嶺(Lai Chi Ling),位於香港新界下葵涌醉酒灣與荔灣交界的山坡上,名稱取自荔景邨,地區行政上屬於葵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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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策略性地區屬發展稠密的市中心地區,經常出現大量人流和車流,環境日趨擠迫,加上有限的土地資源,限制了區內持續發展。 地下空間亦提供機遇作有利民生的用途,如商業、文娛康樂、藝術及社區設施,可利用地下空間解決地區問題,騰出寶貴的地面作其他更具效益的用途,紓緩地面擠迫的人流和交通,並提供全天候和無障礙的行人通道。 2016年11月8日,昨日規劃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為「城市地下空間發展:策略性地區先導研究」展開第一階段為期3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包括巡迴展覽、專題小組討論及公眾規劃工作坊。 主要探討尖沙咀、銅鑼灣、跑馬地及灣仔四個策略性地區發展地下空間的機遇和挑戰,制訂「地下空間總綱圖」,為未來地下空間發展提供指引。
集體訴訟機制適用於詐騙消費者,產品責任,保險及人身傷害等個案。 對於小業主來說,集體訴訟機制是一項好消息,可以平衡地產發展商與置業的小業主群體的差距,而且在未成立法團的大廈,小業主群體可就管理不善的問題,集體向地產發展商屬下的公契管理人提出訴訟,不致因個人的經濟能力而畏縮。 大眾可就此項諮詢文件提交建議書予當局,諮詢期至2010年2月4日止。 借貸雙方達成協議後,貸方可通過多種方式向借方貸款,例如一筆過的貸款,按月或定期發放的貸款,或是提供一個信貸額。
浩景臺補地價: 香港仔漁暉苑
案中有4名住戶以「逆權侵佔」為抗辯理由,提出申請,法官給予他們兩個月時間,收集證物及補充誓章,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再審理。 在2013年建造業議會與建造業工人註冊管理局合併時,政府已修訂條例,容許以工人註冊證記錄與建造業相關的其他證件資料,識別出23張相關的證件,發證機構亦已大致上認同有關安排,但需要就部分證件的相關法例作出修訂。 2014年5月7日,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草案】。 浩景臺補地價 主要目的是為物業管理行業的規管制度訂立法律框架,以及設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負責執行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的強制發牌制度,並且推動該行業的發展。 2014年8月15日,昨日港島半山羅便臣道發生塌樹意外,導致一名孕婦死亡,剖腹取出獲救的嬰兒仍然危殆。
浩景臺補地價: 業主惜售 盤源稀少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地政總署一直以資源有限為由,不作定期主動巡查,或只在收到投訴和傳媒報道後才跟進,做法不能接受,建議處方應要求申請人繳付暫准費,以防違規者拖延署方的執管行動。 現時約有2.6萬個公屋富戶,估計收回的單位只佔少數,但基於公平性,政策有必要適度收緊。 2017年3月9日,中原集團董事施永青曾在2011年建議,政府應限制部分土地興建的單位,只讓首次置業港人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