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有大律師指「退休金」竟然是加入法官行列的特別誘因。 郭大狀稱法官的升遷有快有慢,但由暫委裁判官「轉正」成為裁判官,再從裁判官升任區域法院法官,一般需要7至10年,其後能「更上一層樓」獲委任為高院法官,可謂寥寥可數。 10月25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作出最新决定,押后“青年新政”两名议员梁颂恒、游蕙祯的重新宣誓程序,等候香港高等法院的司法复核裁决,且不容许二人在裁决前进入会议厅开会。 2016年初「旺角騷亂」案,11人被控暴動、襲警及刑事毁壞等。 不過,負責審理案件的法官郭偉健在2018年判刑時指出,只會考慮被告暴力程度,不會考慮他們當時參與暴動的政治信念、判斷信念是否正確,以及政治訴求的對錯。 他又形容,考慮背景相等於「走後門」,將政治議題帶入法庭,且因貪玩及受氣氛驅使而犯案,不構成減刑因素。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作出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因投身議會,與法官之職擦身而過,對此他坦言「有些可惜」,早於1993年衛奕信爵士已邀請他出任法官,但他考慮到97前途問題,最終決定做議員、捨法官。
- 《基本法》订明了特区三个机关—行政,立法和司法—的职权。
- 有「小愛法官」之稱的邱筱涵,司法官學院49期結業,原在台北地院服務,只當了7年就被選為審判長,判決品質佳,3年前被延攬至司法院刑事廳辦事,而今職期任滿,升任高院。
-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立法会负责制定法律丶通过财政预算丶批准公共开支。
- 以上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3期分發報到(2024年間)前1日止。
律政司和香港大律师公会提出反对,并将案件上诉至高等法院上诉庭。 本網頁旨在協助法庭程序的各方取得關於他們聆訊日期的最新進展。 至於其他有意關注的人士,他們可根據與法院程序相關的法例(例如《高等法院規則》(第4A章)及《區域法院規則》(第336H章)第63號命令第4條規則)獲取案件編號以便進行搜尋。 法官雖然不是高薪「筍工」,但本地法律界始終深受傳統薰陶,相信法官一職是法律生涯理想的終點。 不少外籍「星級大狀」退下火線後,會選擇加入司法機構做法官,如終院常任法官霍兆剛、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及上訴庭法官麥機智等。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法官和司法人員名單(截至2023年1月11日)
2021年1月5日,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会见传媒时确认周五(1月8日)将是他作为首席法官进行工作的最后一天。 2010年9月1日,获推荐接替李国能法官出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但不会审理对袁家宁曾审理的案件提出的上诉个案,也不会处理涉及袁家宁的行政事宜。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根据香港特区《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第9G条,法庭如觉得有实质理由相信被控人会有下列行为:(a)不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或(b)在保释期间犯罪;或(c)干扰证人或破坏或妨碍司法公正,则无须准予被控人保释。 要知道,这次是香港首宗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的审判,意义不可谓不重大,如果香港高等法院还不好好依法审理,极有可能到时由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负责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 不过相信黎智英机关算尽可能也是于事无补,要知道咱们的香港国安法是有完整的法律条文,和独立的司法体系的,为什么需要引用外国案例“指导”判决?
不过控方已向法庭确认,相关追踪方案在本港并未可行,李官遂要求黎要长留家中。 结合共十项主要保释条件后,李官称相信黎不会再在保释期间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重申黎“只要再发一个贴文,便要重返监牢收押”。 2021年5月17日上午,黎智英等10人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将在的区域法院开审。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法官和司法人员名单(截至2023年1月11日)
12月11日,黎智英再被加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苏惠德12日以黎智英有机会在保释期间再犯案为由,拒绝其保释申请,并下令将他还押至明年4月16日,与欺诈案同日再讯。 而这次黎智英显然也是打着这个如意算盘,企图利用英国大状欧文引用西方的条文和案例,影响法庭判决,幻想自己借此逃出生天。 除此之外,黎智英还想利用欧文的英籍身份,吸引国际关注,炒作炒作政治争议和风波。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賴鵬年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候補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劉俊源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星富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翁偉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陳雅瑩等2人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法官任命
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調派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事法官黃沛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廖素琪等2人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施函妤、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施吟蒨、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白承育等3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王唯怡、張淑美等2人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吳玟儒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十一)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謝欣宓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其保释金为30万元(港元,下同)现金及20万元人事担保,12月3日,案件在西九龙法院进行审理,裁判官决定将案件押后至2021年4月16日再讯,并因黎智英有潜逃风险而拒绝其保释,黎随后被囚车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12月23日,黎智英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一并就两案申请保释。 法律界人士指出,黎智英获保释不符合香港国安法有关规定,损害香港国安法权威。 12月31日,终审法院批准律政司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保释提出上诉,黎智英须还押候讯。 2020年2月28日,香港警方通报一宗未经批准集结和一宗刑事恐吓案件,黎智英等三人被警方拘捕。 8月10日,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法官信息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在法律年開幕,亦有提及法官人手不足的問題,他強調法官除履行憲法責任外,更必須心存對社會的使命感,一些執業律師在事業達頂峯時,甘願接受大幅減少的收入,便證明他們志願的明證。 而當中出任區域法院或以上的法官,須承諾在法官任期結束後,不再從事私人執業。 但馬官坦言招聘法官,特別是高院原訟法庭法官十分困難,但他認為司法人員質素必須維持於高水平,並稱寧可法官數目不足,也不能對法官質素的要求作出妥協。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表示,香港奉行司法獨立及三權分立制度,法官的任命需要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並需由行政長官根據此推薦任命,終審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亦要經立法會同意。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得悉,「劈炮」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經過九個月的「冷河期」後,將於下月四日加入司法機構出任高院「暫委法官」,為期六個月至明年三月底。 消息指,梁卓然一直希望加入司法機構「做官」,早年嘗試申請區域法院法官,卻未能榜上有名,今次梁卓然獲委任為「暫委法官」,是經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拍板。 由於梁卓然並非「坐正」高院原訟庭法官,故毋須經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審批。 高院暫委法官的薪酬,是以「坐正」高院原訟庭法官的三十二萬三千六百五十元月薪作基準,但以日薪計算,並沒有房屋及醫療等任何福利。 九、同意發給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周泰德、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高維駿等2人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当讨论三权分立的概念时,大家必须谨记两个根本原则:第一,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完全属于该国家的主权范围内事宜;第二,中国是一个单一体制的国家,所有权力来自中央。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法官郭偉健讚斬人兇徒 梁美芬稱言論合理:同情不等於政治立場
4月16日下午,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与欺诈罪,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 控方申请新增两项控罪,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 4月16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等9人进行宣判,9名被告因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而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控罪,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判入狱12个月[28-29]。 4月16日,据香港“东网”消息,法官判处黎智英入狱12个月。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數年前有電視劇指法官由律政司委任,但其實司法機構跟律政司並無從屬關係。
被問到政治案頻生,社會上不時有市民質疑法官對案件的裁決,有意做法官的年輕大狀會否受影響? 李柱銘憶述1985年立法局開放議席,他與御用大律師列顯倫競逐法律界功能組別的席位,最終獲勝,展開逾20年的議員生涯,亦因此不能再擔任法官。 李笑言「如果唔係入立法局,我就做咗法官。」當年落選的列顯倫多年後,則成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逾6成半受訪大律師稱,「薪酬」是其中一個考慮,除此以外,亦包括「缺乏自由和私隱」及「沒有改變職業的意向」。 相反,8成大律師表示「服務社會」是轉職法官的原因,其他考慮包括「穩定的收入和工作時數」和「增廣見聞」。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1978年,受到地鐵在遮打道工程影響,最高法院大樓結構受損,需要關閉進行緊急復修。 最高法院其後遷往維多利亞地方法院(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1984年再遷往金鐘法院道現址,是為第3代最高法院大樓。 此搜尋結果所載的審訊案件表只供參考用途, 有關資料以張貼於各法院及審裁處的審訊案件表為準。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前年11月理工大學內爆發連日衝突,大批示威者上街「聲援」,期間9名男女在拔萃女書院外被捕,被控暴動罪,9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全部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罪成。
消息稱,今次梁卓然被DQ,令他在高院以暫委法官身分「試工」無望,梁或要私人執業,有傳聞指他有機會加盟資深大律師布思義的Chambers。 根據一貫傳統過去歷任的刑事檢控專員在退任後,包括已故的阮雲道、麥偉德、薛偉成、楊家雄等,均在卸任後獲司法機構委任為高院法官,均獲司法機構聘任為高院原訟庭法官,可算是一種「升官之門」,但梁卓然近月被牽連於青年馬家健因販毒案「白坐監」事件,令他「做官」夢想粉碎。 執業8年的大律師譚俊傑曾出戰大小政治案件,包括去年的反東北示威案;及最近梁頌恆、游蕙禎司法覆核案。 他坦言「法官荒」的情況非常明顯,單看案件審訊表,看見不少退休法官和裁判官的名字,司法機構要請退休法官「重出江湖」,意味上至高院、下至裁判法院皆缺少全職法官審案。 香港高等法院位於香港島金鐘金鐘道38號,與金鐘道政府合署為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7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及,與司法機構達成共識,將高等法院重置於中環新海濱的五號用地,以解決法院的長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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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況是原本私人執業的資深大狀,大律師或律政人員等,他們想做不同級別的法官或裁判官,也可以「暫委」形式加入司法機構,待雙方都認為適合,便經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審視,再由行政長官任命,正式成為法官。 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及欺诈等罪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上周三竟获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令社会哗然。 李官昨颁判词,声言他所颁下的保释条件,已足以“减低”黎的潜逃风险;判词又指为黎戴上电子装置监察行踪的方法在本港未可行。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质疑,法官没有考虑黎智英与西方国家的政治联系等背景,以为单靠目前的保释条件便能防止黎潜逃,“是2020年全球司法界最大的笑话”。 律政司已就保释申请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将于明天开庭,由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两名常任法官李义和张举能共同处理此案。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周泰德、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劉正偉、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高維駿、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林學晴等4人,首次調任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2021年2月1日,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开庭审理后决定押后裁决。 2月9日,香港终审法院就律政司不服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保释上诉案件进行裁决,法庭宣布律政司上诉胜诉。 2月16日晚,香港警方在赤柱监狱拘捕黎智英,他涉嫌协助12港人案中的罪犯李宇轩潜逃至台湾。 3月10日,据香港“东网报道”,乱港分子黎智英涉非法集结案,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4月1日,黎智英涉及2019年8月18日一起非法集结案,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香港法庭裁定罪成。 梁志偉法官高等法院 4月7日,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开庭审,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在法庭上表示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