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可以合法即時終止僱傭合約的理由: 根據香港《僱傭條例》,在有合理理由下,僱主可以對僱員作出即時解僱,而在這個情況下,代表僱主無須要作出事前的通知,也不需要向僱員發放代通知金。 需要留意的是,「即時解僱」屬於「嚴重的紀律處分」,僅在發現有僱員犯下一些非常嚴重的過失,或者在經多次警告後,仍然未有作出改善的情況下才可適用。 僱主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的情況包括: 在上述情況中,如果僱員只是因為參加任何形式的罷工而致的話,則僱主未必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也不能作為合法理由。 僱主不可以解僱已證實懷孕及已發出懷孕通知的僱員。
此稅項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交印花稅,又稱打釐印,物業轉讓涉及契約文件,以證明業權誰屬, 打釐印的目的,是要為文件確立法律效力,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沒有打釐印的話,不能作為呈堂證供,即法庭不會受理。
樓花印花稅: 印花稅幾時交
第五筆費用是律師費用,買方如果不委聘律師,房妥會會安排房委會所委聘的律師辦理居屋單位的買賣手續,但這位律師只會代表房委會,並不會保障買家的權益,同時買家亦要繳付這位律師的法律費用。 第四筆費用是土地註冊處登記契據文件的註冊費,根據土地註冊處的資料,除非有切實有力的證明,否則物業價值超過750,000元,便須繳付450元的註冊費。 舉例,樓價600萬,出售一半業權,SSD便以300萬樓價計算額外印花稅。 此外,若以送贈方式轉讓、法庭令下轉讓(如離婚轉讓、遺產承辦)、居屋轉名予家庭成員(即使該成員已擁有住宅),均可免繳從價印花稅。 特別例子3:A已有住宅物業,B和C聯名擁有住宅物業,A向B買入其半份住宅業權。 假設樓價600萬元, A須付印花稅為600萬/2 x15%=45萬元。
既然是否持有物業,會直接決定繳交「從價印花稅」,抑或更高稅階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究竟怎樣決定買家是否持有多於一個住宅物業呢? 印花稅沒有特別註明什麼為之「單一物業」,但有說明如果「物業」本身涉及「天台」、「平台」及「花園」,一般來說會視為一個物業看待。 通常在往律師行簽「正式買賣合約」時,律師會多給一份文件「法定聲明IRSD131」予買家簽署,作用是證明「自己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
樓花印花稅: 物業維修費隨時令你大失預算
如因有法庭令離婚或遺產繼承而轉名,轉名後即時賣樓,可免SSD額外印花稅。 但如果是普通近親或居屋轉名,仍然要綁3年,3年內賣樓還是要付 SSD額外印花稅的。 翻查資料顯示,股票印花稅在1998年至至2001年期間曾三度下調,其後20年維持不變,至2021年再次調高印花稅。 據立法會文件顯示,本地股票市場持續暢旺,印花税收入過去10年大增183% 樓花印花稅 , 在2021至22年度達659億港元。 為提升港股場競爭力,證券及金融業界倡議下調股票印花稅。
但如果購買本港住宅物業,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話,你就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劃一15%的印花稅。 舉例,如果你並不是香港人、或者你已持有一層香港住宅,但現在又想多購一層物業,你也要繳付較高稅階的稅項。 例如你購買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你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就是「300萬元x15%」,也就是450,000元。 樓花印花稅 計算印花稅很簡單,只需根據下列的印花稅表,按照樓價及物業種類就可以得出應繳的印花稅項。
樓花印花稅: 物業估價遭「彈弓手」調低 轉按觸礁 業主3招【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時至2020年11月,因應非住宅物業成交量回落,該年施政報告宣佈撤銷非住宅的雙倍印花稅。 樓花印花稅 樓花印花稅 以現時的買家入市水平,何謂一個可負擔的私樓樓價? 私樓住戶平均入息中位數39,100元,以目前息率水平倒轉來推算,最高可獲取408萬元的貸款額。
正因為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若符合早前說的「三大條件」,你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否則會被要求徵收更高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簡單來說,如果你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買入香港住宅物業時,你並沒有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亦不是其他香港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在進行買賣時就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在現有的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對所有住宅物業徵收,稅率劃一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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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個樓價1000萬元的住宅物業為例,非本地永久居民需要繳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以及15%的新從印花稅,共涉及300萬元的稅款。 而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同樣購買該樓價住宅物業,只需支付樓價3.75%的新從價印花稅,即37.5萬元。 而當外來人才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後,只需承擔與永居一樣的3.75%印花稅,而之前多繳的錢,扣除37.5萬元後的剩餘稅額可申請退回,即退回262.5萬元。 行政長官李家超稱,措施將令他們買樓的印花稅負擔,與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看齊。 當提交購買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予印花稅署申請加蓋印花時,如基於買家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聲稱符合資格繳納首置印花稅,買家必須作出相關法定聲明 (IRSD131)。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可以到我們的按揭計算機當中,只需輸入樓價,並回答是否持有多於一層住宅物業,計算機便會自動計出應繳印花稅,以及置業雜費。 如果該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與香港永久性居民是聯權擁有物業,而兩者份屬近親,則獲得豁免徵收買家印花稅。 200萬元或以下的交易,印花稅的稅率將由100元增加至交易額的1.5%;其他交易的稅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稅率由交易額的4.25%調整為交易額的8.5%。
樓花印花稅: 新盤延期交樓 按揭有影響?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三、交易性質:如果是非首置客持有多於一項物業,即需要繳交15%印花稅;如果只是先買後賣的換樓客,則可以按機制退回部份印花稅。
為針對境外物業買家(自然人及法人團體),港府在2012年再推「買家印花稅」,讓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買賣本港住宅物業時,需要額外再繳交15%買家印花稅。 不過,如果該買家與香港永久性居民為近親、或以聯權方式擁有物業則可豁免買家印花稅。 但如果兩夫婦希望減省一點稅項,實情又有沒有方法? 因為稅務局有特殊豁免,其中只要「提名」一個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簽定「轉讓契約」,不論他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不是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